漫畫/李曉軍
一群看上去只有十幾歲的少年,騎著自行車,快速從人群密集的商圈、城市街道等公共場所的台階、高坡等位置速降而下(騎手以極高速度從高處滑降),橫衝直撞,嚇得過往行人緊急避讓。
近日,這樣一則視頻被曝光後,迅速引發公眾對「青少年速降騎行熱」的關注。不少網友留言反映:現在很多十幾歲的小孩痴迷速降自行車,但根本不去專業場地,也不佩戴安全護具,對自己和他人都不安全;這些半大孩子在公共場所玩速降自行車炫技,必須管管了。
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青少年速降自行車炫技行為存在多重隱患。一些青少年盲目加入速降騎行大軍,是受到青春期渴望得到外界關注、想要感受刺激、短視頻模仿風潮等多重因素影響,為此需要家庭、學校、社會形成合力,加強對青少年的價值觀引導,通過安全教育、平台內容監管及提供專業運動場地等方式,幫助他們在安全可控的環境中釋放活力。
速降存在安全隱患
「上周帶孩子逛商場,突然有個小孩騎車從斜坡衝下來,差點把我女兒撞倒。」湖南長沙市民李女士心有餘悸地回憶道,這並非她首次看到這樣的「速降少年」。在學校周邊、公園、商圈等多個公共場所,不時會有一群青少年騎著自行車利用台階等地形從高處急墜而下,興奮地叫著笑著,全然不顧一旁行人的感受。
「孩子們追求刺激無可厚非,但公共場所不是遊樂場,萬一出了事誰來負責?」李女士對這樣的做法很不認同。
近年來,青少年在城市騎速降自行車造成意外的情況時有發生。比如今年1月,陝西寶雞蟠龍文化公園發生一起驚險事故。一名少年騎山地車從高處台階俯衝而下,因未佩戴頭盔,在高速俯衝中失控摔落地面,導致車輪脫落,少年重重地摔倒在地,生死未卜。
記者注意到,在社交平台上,甚至還有一些家長主動鼓勵青少年在無任何安全保護措施的情況下,去騎速降自行車。比如博主「胡×」5月26日發布的視頻,標題為「6歲娃騎自行車,躍18級台階,昨天剛摔過,膽子夠大」,內容為一個小女孩穿著日常服裝騎自行車下樓,視頻最後小女孩直接摔在了地上,其父親還「叫好」。
此外,在短視頻平台上,未成年人在公共場所騎速降自行車不戴護具、無視人流肆意炫技的視頻比比皆是。視頻中,很多十幾歲的少年騎著速降自行車,就從城市街道、地鐵站等公共場所的樓梯上騰空躍起,俯衝而下,橫衝直撞,有的甚至直接就將他人撞倒。這類視頻在平台上熱度相當高,動輒獲得數十萬的點贊,也因此吸引了更多人去模仿。
記者看到,僅有個別博主會在此類視頻中標註「有風險,請勿模仿」,但大部分騎速降自行車的博主都沒有進行相關風險提示。
「太酷了,我也得整一輛」「改天我也要試試這招」……相關視頻的評論區內,這樣的言論不在少數,甚至有人將是否支持孩子「玩速降」視為家庭有沒有實力、家長是否開明的標準。
造成損傷需要擔責
有業內人士介紹,速降是一項山地自行車極限運動,講究在坡度大、障礙多的自然或人工賽道中高速下坡,對參與者的體能、技巧和心理素質要求極高。專業速降不僅需要專門設計的騎行路線,還必須配套完善的緩衝區、技術處理區和緊急救援機制,同時裝備要求也非常嚴格。更為關鍵的是,速降運動應當在接受過系統訓練和專業指導後進行,否則極易發生危險。
一旦出現意外或者造成他人損傷,責任該如何劃分?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源泉說,如果騎行者已滿16周歲,在人流量較大地方進行各種危險炫技騎行導致第三人受傷的,除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外,還可能被治安處罰,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他分析說,參與危險騎行的人員,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帶來危害社會的後果,如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根據損害結果,可能構成刑法上間接犯罪或過失犯罪,從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騎行者未滿16周歲,應由其監護人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被撞者通常為無過錯方,可依法向騎行者或監護人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如果被撞者本身也有過錯,可適當減輕騎行者的責任。
「公共場所管理者(如城市街道、地鐵站、公園)負有安全保障義務。若未盡到合理限度內的管理職責,比如未設置警示標識、未及時制止危險行為,對損害發生有過錯的,需要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李源泉說。
規範危險騎行活動
記者採訪了解到,在廣東、廣西、重慶等地,這樣危險的炫技行為,在十幾歲的青少年群體中頗為風靡。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法學系副教授夏雲嬌分析,處於青春期的少年群體,迫切渴求外界的認可與關注。未成年人在公共場所騎速降自行車不戴護具、無視人流肆意炫技,被群體成員視為「個性」「勇敢」的象徵,甚至得到追捧。由於缺乏判斷力,青少年很容易受到誤導。
「青少年如果缺乏正確引導,便可能陷入行為誤區。部分家長對危險性認知不足,甚至默許孩子購買速降自行車等裝備,未履行監護職責,間接助長了冒險行為。」夏雲嬌說。
她還提到,短視頻平台通過演算法推薦和流量獎勵,依據用戶的瀏覽偏好與行為習慣,將危險騎行包裝成「青春符號」或「釋放天性」的象徵,形成「危險即酷」的畸形價值觀,吸引青少年盲目模仿。這種重流量輕審核的運營傾向,為危險行為視頻的傳播擴散創造了條件。
那麼,該如何有效規範青少年速降自行車騎行活動?
李源泉建議,家長應當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加強對子女安全教育和網路使用監督,明確禁止在公共場所進行危險騎行、炫技騎行,做好教育引導。學校將交通安全、公共安全、網路素養教育納入課程和日常管理,結合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明確反對將在公眾場合的危險炫技騎行等同於興趣發展或家庭實力。
李源泉說,交管、城管等部門應加強公共場所巡查執法,對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騎行行為及時制止、批評教育;對屢教不改或造成後果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公共場所管理者在易發生危險騎行的區域(樓梯、廣場)設置清晰警示標識、物理隔離設施(如阻車樁),加強安保人員巡邏勸阻,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網信部門加強對平台的監管,督促其落實內容安全主體責任,對違規推送危險內容的平台依法查處。
在夏雲嬌看來,短視頻平台應構建全鏈條風險防控體系。一方面,強化內容審核機制。建立分級分類審核標準,減少對「青少年速降特技」類危險視頻的流量扶持,嚴格封禁可能誘發未成年人模仿的高危行為內容,重點推薦「專業場地騎行教學」「安全裝備科普」等正向內容。
另一方面,優化演算法推薦邏輯。通過技術手段引導用戶關注積極健康內容,在「青少年模式」中增設騎行類視頻年齡過濾機制,對14周歲以下用戶實施危險騎行內容屏蔽,避免演算法過度推送高危視頻。
「還要加強用戶安全教育。通過彈窗提示、簽署用戶協議等方式,向用戶明確提示上傳/觀看危險行為視頻的法律風險與安全隱患,建立違規內容全民舉報激勵機制。」夏雲嬌說。
她認為,還應拓展安全活動空間建設,構建「政府+社會+學校」三級場地保障體系。政府部門聯合社會組織,規劃建設專業化青少年速降自行車運動場地,配套標準化賽道、安全護具租賃服務及專業教練指導體系。學校與社區開放校園運動場、社區廣場等公共空間,設置輕量化騎行訓練區域,配備緩衝防護墊、智能限速裝置等安全設施,降低青少年「野騎」衝動。同時引入專業運動培訓機構,為未成年人提供系統化速降自行車等高危運動的安全教學課程。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