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公司副總向境外泄露7項國家秘密

4月23日,國家安全部發布安全提示文章指出:


資源的開發、技術的進步、數據的流動,無不深嵌於產業鏈供應鏈這張無形的網路中。產業鏈供應鏈安全事關國家經濟安全和高質量發展全局。近年來,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針對我國產業鏈供應鏈的滲透、破壞與竊密行為日益隱蔽化、專業化、體系化,對我國經濟安全、科技安全與數據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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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鏈供應鏈上諜影重重


半導體技術的「內鬼泄密」。核心技術是產業鏈的「命門」,也是不法分子覬覦的重點目標。公開案例顯示,國內某半導體企業前工程師張某,離職後違反保密義務,向境外組織非法提供核心生產工藝等商業秘密。核心技術的工藝參數、設計圖紙外流,不僅會使企業數年研發投入付諸東流,還可能削弱我國在全球半導體產業鏈中的話語權。最終,張某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數據資源的「寄生竊取」。數據是數字經濟的血液,其供應鏈安全關乎產業核心競爭力。公開案例顯示,國內某公司通過技術手段寄生在某電商平台系統內,日均盜取超百萬條經營數據,非法牟利數千萬元。這種行為並非簡單的商業侵權,而是有組織、產業化的數據竊取,企圖掏空平台核心商業資源、破壞健康的數據生態。最終,相關涉案人員均受到法律的嚴懲。


關鍵礦產信息的「機密套取」。稀土是關乎高端製造、國防軍工的戰略資源,境外長期高度關注相關收儲情況,千方百計獲取我內部數據。公開案例顯示,境外某有色金屬公司通過其中方僱員葉某某,以金錢利誘國內某稀土公司副總經理成某。成某為謀私利違反規定,將其掌握的我國稀土收儲品類、數量、價格等7項機密級國家秘密非法提供給境外。最終,葉某某、成某均受到法律的嚴懲。


稀土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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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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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間諜行為?


  • 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和其他境外機構實施或指使、資助他人實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
  • 境內外機構、組織、個人與間諜組織相勾結實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
  • 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任務
  • 參加間諜組織
  • 竊取、刺探、收買或者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
  • 策動、引誘、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
  • 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
  • 進行其他間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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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更應警惕被策反利用?


  • 留學生
  • 高校師生
  • 軍事發燒友
  • 軍工企業、國防科研單位人員
  • 年輕網友等


據國家安全機關統計,以上人員容易被境外間諜機構策反,可能會被利用。


發現間諜怎麼辦?


  • 撥打舉報電話:12339

  • 舉報網站:www.12339.gov.cn


公民舉報間諜行為,起到重要作用的,將給予重金獎勵。


來源:新華網微信綜合央視網、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