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問題帶您了解長期護理保險知識——

什麼是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答:

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我們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部署,是為由於年老、疾病或傷殘導致生活不能自理且被評估認定為重度失能的參保人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關護理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被稱作繼「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大社會保險之後的「第六險」。符合條件的失能人員可選擇在定點服務機構接受護理服務,或由定點服務機構上門提供居家護理服務。

長期護理保險的保障對象有哪些?

答:

起步初期主要聚焦保障重度失能參保人員,按規定參保繳費且失能狀態長期持續6個月以上,經申請通過評估認定的重度失能人員,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參加長期護理保險後會享受什麼樣的待遇保障?

答:

以海南省為例:

長期護理保險無起付標準,按參保類型設定待遇:職工(含退休人員)基金支付比例約70%,居民約50%,個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不超統籌地區城鄉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可享受居家上門、社區、機構三種護理服務,每月基金支付限額分別為:

  • 居家上門:職工 1449 元、居民 1190 元

  • 社區護理:職工 1209 元、居民 893 元

  • 機構護理:職工 1302 元、居民 977 元

基金僅支付護理服務項目,不直接發放現金。

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還是有臨時外出就醫需要的人員,均可以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後在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享受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

來源 | 海南省醫療保障局、海南醫保

編輯 | 徐冰冰 陳嘉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