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老齡化,許多家庭都會有需要長期住院照顧的患者,以往長期住院無疑給患者和家庭帶來了許多經濟、精力、時間多方面的壓力。現在。廣州省推出了《家庭病床服務工作指引》較好的緩解了適合家庭病床服務條件患者的一些壓力。那麼哪些患者可以申請家庭病床服務呢?總體原則是診斷明確、病情穩定、適合在家庭進行檢查、治療和護理等服務的患者。
具體的哪些疾病可以建立家庭病床,是由按照當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條件和技術水平來確定。同時必須具備以下2個條件:
1.長期卧床或老年人身體衰弱、生活不能自理;
2.診斷明確的慢性疾病,病情穩定,適合居家治療和護理,需要醫護人員定期上門實施治療護理。
同時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患者病情較重但穩定;
2.氣管插管、鼻飼或持續導尿,需定期進行治療護理;
3.壓瘡;
4.反覆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統感染;
5.糖尿病合併肢端壞疽;
6.惡性腫瘤晚期;
7.骨折牽引固定需卧床治療患者;
8.其他嚴重併發症;
9.65歲以上、慢性病長期卧床需治療者。
廣東醫保患者符合以上條件後,就可以向當地基層衛生機構申請家庭病床服務在家「住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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