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在2022年的第120篇原創內容。
甲狀腺惡性腫瘤的確診糾紛,可以說是我見過最魔幻的了。
理賠要看治療方式、病理報告、基因檢測和出院病歷,而醫院的診斷結論就能決定最終理賠與否!
就因為病歷上「疑似確診」、「不排除」這類模稜兩可的用詞,好幾十萬的保險金就會被拒賠,而這類糾紛並不少見。
下面就和大家詳細聊聊甲狀腺惡性腫瘤的確診問題。
2017年12月,張某投保太平人壽的樂享無憂終身重大疾病保險,保額10萬。
條款約定【惡性腫瘤】是指
「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範圍。」
2021年8月,張某入院檢查,他的細針穿刺細胞學檢查結果為「查到少許異型細胞,不除外甲狀腺乳頭狀癌,請結合臨床。」 但他不同意手術,要求出院,出院診斷為甲狀腺惡性腫瘤。
保險公司以不符合保險合同理賠條件為由拒絕賠償。
這裡咱們先聊聊保險合同約定的【惡性腫瘤】理賠條件到底是什麼——通常惡性腫瘤的理賠有三個條件:一個軟條件,兩個硬條件:
一是,病理報告或病歷中存在對癌細胞「浸潤」、「擴散」等描述,而「非浸潤」的字眼有概率會引起理賠糾紛。
二是,病理學檢查結果要明確診斷為惡性腫瘤,任何「疑似」、「不排除」這類非明確診斷的描述都極易導致理賠糾紛。
三是,出院病歷和病案首頁中主要診斷的疾病必須是惡性腫瘤,且疾病編碼必須C開頭,否則會直接被拒賠。
我們再來看本次理賠糾紛,張某的細胞病理學報告載明「不除外甲狀腺乳頭狀癌」,並沒有明確確診。
並且張某也沒有接受手術治療,這其實也有為保險保障的理念,遂保險公司認為張某沒有明確確診故而拒絕賠付保險金。
但即使張某沒有進行手術治療,醫院結合病理報告和其他檢查也將他的疾病診斷為了甲狀腺惡性腫瘤,那保險公司自然也得賠付才對!
毫不誇張地講,醫院的出院診斷就能決定理賠與否!
其實甲狀腺惡性腫瘤的理賠十分魔幻,
(1)只要病理報告明確確診了惡性腫瘤,那出院病歷基本也不會有大問題,理賠會十分順利。
(2)只要病理報告沒有明確確診,那保險公司就可以找茬不賠!
(3)最糟糕的是第三種,不僅病理報告沒明確確診,並且出院病歷上還寫的是「甲狀腺結節病」或「甲狀腺腫瘤」,這種情況即使存在甲狀腺癌相關基因V600E突變,理賠也會十分困難!
醫生對這個疾病的認定幾乎可以決定理賠與否,而不同醫院很可能出現完全不同的診斷結果...
大家在就醫時一定要和醫生溝通讓他們在許可權內明確診斷為惡性腫瘤,不然出院後理賠會非常麻煩!
以上,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有理賠問題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