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常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稅收大數據分析線索,依法查處了常州蘇王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王醫美公司」)偷稅案件。經查,2022年至2024年,蘇王醫美公司通過私人賬戶收款、賬簿上少列收入的方式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申報,並用隱匿的部分銷售收入發放員工工資,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06.00萬元。同時,該公司將應稅銷售收入違規申報為免稅項目,少繳增值稅及附加稅費2.64萬元。2025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常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69.05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線上「火熱」卻賬面「冷清」
國家稅務總局常州市稅務局稽查局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2022年至2024年,蘇王醫美公司企業所得稅申報納稅額連續三年均為零。
稅務人員隨即對該公司開展外圍調查,發現該公司主營醫療美容服務,還在網路平台進行線上銷售。2022年至2024年,這家公司累計線上成交量已達5萬餘單,卻長期「零申報」,不合常理。
檢查人員進一步分析發現,該公司線上銷售的醫美套餐單價從數十元至數千元不等。初步測算,僅線上銷售收入即逾千萬元。巨額的業務流水與為零的所得稅申報額形成矛盾,檢查人員初步判斷其存在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的重大嫌疑。國家稅務總局常州市稅務局稽查局遂依法對該公司進行立案檢查。
「對公」「對私」兩本賬 「財務筆記」暴露真相
為摸清公司真實經營狀況,檢查人員依法調取了其內部管理系統數據及財務資料,發現大量訂單「交易金額」欄顯示為「0」。
針對這一疑點,檢查人員依法對蘇王醫美公司運營院長蔡高琪進行詢問,蔡高琪辯稱多數線上交易為「刷單」。然而,公司內部管理系統數據卻顯示,這些訂單詳細記錄了真實客戶信息、預約時間及具體服務項目,消費鏈條完整,與無真實交易的「刷單」特徵明顯不符。
隨後,檢查人員發現,顧客退費申請單的空白處,均有用可擦寫筆標註的「對公」或「對私」字樣。同時,資料中一本「財務入賬流程筆記」清晰記載了如何將不同渠道收入分別記入公、私賬戶的具體操作步驟。由此,檢查人員判斷該公司可能存在設立兩套賬目以隱瞞真實收入的違法行為。
根據這一線索,檢查人員依法迅速調取了該公司對公賬戶以及蔡高琪的個人銀行賬戶流水。銀行賬戶數據顯示,該賬戶資金往來頻繁,收入來源多為自然人,且單筆金額與醫美套餐單價高度吻合。檢查人員通過追蹤資金流向核實發現,該賬戶頻繁向多名員工轉賬,累計支付薪酬達525.50萬元,且均未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同時,比對銷售明細與納稅申報表,檢查人員還發現,該公司將部分化妝品、美容護膚銷售等應稅項目的收入,違規填報為「醫療服務」收入,違規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少繳稅費款2.64萬元。
至此,一條「顧客消費、私戶收款、私戶發薪」的違法鏈條終於浮出水面。

違法「循環」終敗露
掌握核心證據後,檢查人員依法對蘇王醫美公司運營院長蔡高琪進行詢問。在大量證據面前,蔡高琪對相關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據其供述,為達到少繳稅費款的目的,企業通過引導顧客將消費款項匯入到個人銀行賬戶,再以此資金髮放員工薪酬,形成資金「體外循環」。
經查實,2022年至2024年,蘇王醫美公司通過利用私人賬戶收款、賬簿上少列收入的方式隱匿銷售收入719.11萬元,並用隱匿的部分銷售收入發放員工工資525.50萬元,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06.00萬元;違規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少繳增值稅及附加稅費2.64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該公司隱匿的銷售收入扣除對應支付的員工薪酬等成本和費用後,企業所得稅納稅調增額為155.14萬元;因調增後企業仍為虧損狀態,本案不涉及追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針對其違法行為,2025年7月,稅務部門依法對蘇王醫美公司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69.05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