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正值春夏之交,氣溫逐漸升高,蚊蟲活動日趨活躍。登革熱、基孔肯亞熱等蚊媒傳染病進入高發期。4月上旬,國家疾控局正式發布《登革熱和基孔肯亞熱防控方案(2026年版)》,並明確自2026年4月1日起,將基孔肯亞熱納入乙類傳染病管理。
面對境外疫情輸入風險上升的形勢,提前做好防蚊滅蚊,是我們每個人的「必修課」。
今年「兩熱」形勢如何?
據國家疾控局研判,2026年登革熱、基孔肯亞熱等重點蚊媒傳染病境外疫情輸入引發本地擴散的風險較往年上升,部分地區存在發生聚集性疫情的風險:一方面,當前蚊媒傳染病在全球範圍內廣泛流行,我國出入境人員數量明顯上升,境外疫情輸入風險增加;另一方面,氣候變暖、降水增加等因素導致伊蚊在我國的孳生地不斷擴大,流行季持續時間延長,這意味著登革熱、基孔肯亞熱的防控力度進一步升級,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參與。

認識「兩熱」:登革熱和基孔肯亞熱
登革熱(Dengue Fever,DF)、基孔肯亞熱( Chikungunya fever , CHIK)分別是由登革病毒( Dengue virus,DENV)和基孔肯亞病毒( Chikungunya virus,CHIKV) 引起,經媒介伊蚊叮咬傳播的急性傳染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登革熱和基孔肯亞熱在全球熱帶和亞熱帶地區廣泛流行,流行範圍和發病人數呈不斷擴大和上升趨勢。我國媒介伊蚊分布廣泛,近年來由境外輸入病例引發的登革熱、基孔肯亞熱本地疫情時有發生,為指導各地科學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制定本防控方案。

圖源:百度百科,白紋伊蚊

病原學特徵
登革病毒屬於黃病毒科黃病毒屬,病毒顆粒呈球形,有包膜,直徑45-55nm,共有4 個血清型(DENV-1、DENV-2、DENV-3和 DENV-4 ),每個血清型包含多個基因型,均可導致人類感染,引發重症,其中 DENV-4 型病毒傳播力較弱,累及範圍較小。我國本地傳播流行株血清型與境外輸入病毒相關聯, 以DENV-1 型、DENV-2 型多見。基因組為單股正鏈 RNA,全長約 11kb,內含單一可讀框依次編碼3 種結構蛋白和 7 種非結構蛋白。NS1 抗原是非結構蛋白中的一種糖蛋白,在患者急性期血清中大量存在,可作為早期診斷指標。該病毒對熱敏感,56℃30 分鐘可滅活。pH 值小於3 的條件、超聲波、紫外線、0.05%甲醛溶液、乳酸、高錳酸鉀、龍膽紫和含氯消毒劑均可滅活病毒。
基孔肯亞病毒屬於披膜病毒科甲病毒屬,病毒顆粒呈球形,有包膜,直徑 60-70nm,有 1 個血清型,3 個基因型(西非型、東中南非型、亞洲型)。基因組為單股正鏈 RNA,全長約 11.8kb,內含單一可讀框依次編碼4 種非結構蛋白和 5 種結構蛋白。該病毒對熱敏感,56℃30 分鐘可滅活。不耐酸,75%酒精、1%次氯酸鈉、脂溶劑、過氧乙酸、甲醛、戊二醛、酚類、碘伏和季銨鹽化合物等消毒劑及紫外線照射均可滅活病毒。

流行病學特徵
- 傳染源:這兩種疾病的患者、隱性感染者, 以及攜帶這兩種病毒的非人靈長類動物。
- 傳播途徑:主要通過攜帶這兩種病毒的伊蚊叮咬傳播,在我國傳播媒介主要為白紋伊蚊和埃及伊蚊。少數情況下也可經輸血和母嬰等途徑傳播。

- 潛伏期:
- 內潛伏期:具有傳染性的伊蚊叮咬宿主後,病毒進入宿主體內並在體內複製、擴散,直至宿主出現臨床癥狀的時間。
- 登革熱:一般為 1-14 天,多為 5-9 天;
- 基孔肯亞熱:一般為1-12 天,多為 3-7 天。
- 外潛伏期:伊蚊通過叮咬吸入帶病毒的血液後,病毒在伊蚊體內完成複製和遷移,使伊蚊具備傳播病毒能力所需的時間。
- 登革熱:一般為 8—10 天;
- 基孔肯亞熱:一般為2—10 天。
- 傳染期:登革病毒感染者在發熱期及前後 1-2 天對媒介伊蚊具有感染性,一般在發病前 1 天至發病後 5 天內感染性強。基孔肯亞病毒感染者大多在發病當天至發病後 7 天內具有感染性。
- 易感人群:人群對登革熱和基孔肯亞熱普遍易感,各年齡段人群均可發病。人體感染登革病毒後,對同血清型登革病毒可產生持久免疫力,但對不同血清型登革病毒不能形成有效保護,再次感染不同血清型登革病毒可增加重症風險。人體感染基孔肯亞病毒後,可獲得持久免疫力。
- 流行特徵:
- 登革熱:在全球存在媒介伊蚊分布的熱帶、亞熱帶地區廣泛流行,累及全球 100 多個國家和地區,感染人數快速增長,並呈現向高緯度地區擴散趨勢。拉丁美洲、西太平洋、東南亞、東地中海等地區,登革熱傳播可常年發生。我國境外輸入病例常年可見,1978 年首次報告輸入病例引發本地疫情,隨後本地疫情常有發生,我國目前尚未形成穩定的本地傳播疫源地。本病夏秋季高發,廣東、雲南、廣西等多個省份多次報告輸入病例引發的本地聚集性疫情。2024—2025 年,部分國內旅遊熱點地區等陸續報告本地聚集性疫情。
- 基孔肯亞熱:1952 年坦尚尼亞首次報告基孔肯亞熱疫情,此後疫情由非洲地區逐步擴散至東南亞、南亞、印度洋島嶼及美洲地區。目前, 全球已有 110 多個國家和地區報告基孔肯亞熱本地傳播疫情。我國 2008 年首次報告基孔肯亞熱輸入病例,2010 年首次報告輸入病例引發的本地疫情,2025 年部分省份出現了輸入病例引發的局部聚集性疫情。
- 臨床表現:登革熱和基孔肯亞熱癥狀相似,均以發熱、關節痛、皮疹等為主要臨床表現。登革熱發熱多為中高熱,持續時間長,肌肉痛、腹部癥狀(腹痛、腹脹、便秘等)明顯,有出血傾向,可出現休克、腦病、多器官功能障礙等併發症。基孔肯亞熱多為中低熱,關節疼痛明顯,常為首發癥狀,多累及遠端小關節。具體參見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印發的《登革熱診療方案(2024 年版)》和《基孔肯亞熱診療方案( 2025 年版)》。

流行風險地區分類
綜合考慮媒介伊蚊分布情況和活動期長短、既往登革熱本地疫情發生情況和疫情規模等因素,將 31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照疫情傳播風險由高到低分為 Ⅰ 類、 II類、 Ⅲ類、 Ⅳ類地區。後續可視傳播風險變化動態調整。基孔肯亞熱在我國輸入引發本地傳播的時間尚短,流行風險地區分類暫參照登革熱的劃分標準執行。
Ⅰ 類地區(6 個)指媒介伊蚊活躍期較長、既往報告登革熱本地病例較多、聚集性疫情發生風險相對較高的省份,包括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海南、雲南。
II類地區( 11 個)指媒介伊蚊活躍期相對較長或既往有登革熱本地病例報告、有一定聚集性疫情發生風險的省份,包括上海、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 貴州。
Ⅲ類地區(8 個)指有媒介伊蚊分布、存在登革熱輸入病例引起本地傳播風險的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西藏、陝西、甘肅。
Ⅳ類地區(7 個)指目前未監測到媒介伊蚊分布、既往未報告過登革熱本地病例的地區,包括內蒙古、吉林、黑龍江、青海、寧夏、新疆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監測、報告和管理
(一)病例定義。
1.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和確診病例。
登革熱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和確診病例,參見《登革熱診療方案(2024 年版)》。基孔肯亞熱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和確診病例,參見《基孔肯亞熱診療方案( 2025 年版)》。
2.重症病例。
重症登革熱:出現嚴重出血、休克或嚴重器官損害的登革熱確診病例。
重症基孔肯亞熱:至少有一個器官或系統出現功能障礙的基孔肯亞熱確診病例。
3.境外輸入病例、省外輸入病例和本地病例
·境外輸入登革熱/基孔肯亞熱病例:指發病前 14 天內有登革熱流行國家或地區旅居史/發病前12天內有基孔肯亞熱流行國家或地區旅居史,且排除境內感染可能的病例。
·省外輸入登革熱/基孔肯亞熱病例:指發病前 14 天內有居住地所在省份外的境內登革熱流行地區旅居史/發病前 12 天內有居住地所在省份外的境內基孔肯亞熱流行地區旅居史,且排除居住地所在省份感染可能的病例。
·本地登革熱/基孔肯亞熱病例:指登革熱病例發病前 14 天內/基孔肯亞熱病例發病前 12 天內,沒有居住地所在省份以外地區旅居史的病例,或有居住地所在省份以外地區旅居史且排除旅居地感染可能的病例。
(二)病例監測和報告。
1.進境人員監測和報告。
各地疾控、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與海關、移民等部門協調聯動,對登革熱、基孔肯亞熱相關健康申報或檢疫發現疑似癥狀的進境人員,及時開展醫學排查、檢驗檢測、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要針對蚊媒傳播的主要病原體開展聯合檢測,實現「 一樣本多檢測」。對可能感染登革病毒或基孔肯亞病毒的進境人員發放就診方便卡,並做好部門間信息通報。流行季重點地區的疾控部門、醫療機構,對口岸檢疫發現的登革熱或基孔肯亞熱病例、疑似病例在知情同意基礎上進行點對點防蚊隔離收治。指導轄區內的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對 14 天內有境外登革熱、基孔肯亞熱流行國家或地區旅居史的勞務、留學生等重點人員,按要求開展進境後登革熱或基孔肯亞熱監測,及時發現境外輸入病例,並按要求做好病例報告和部門間信息通報。
2.醫療機構監測和報告。
醫療機構要充分發揮國家傳染病智能監測預警前置軟體的「 前哨」作用,加快實現數據抓取和智能校驗,對就診及「發熱伴出疹」和「發熱伴出血」症候群監測哨點中發現的登革熱/基孔肯亞熱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和確診病例,應於 24 小時內通過「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 的監測報告管理模塊進行網路直報,準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尚不具備網路直報條件的單位應以適當通訊方式( 電話、傳真等)及時向當地縣級疾控機構報告,並及時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縣級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立即進行網路直報。根據實驗室檢測、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及時對病例信息進行複核、訂正。確診病例發展為重症登革熱/基孔肯亞熱時,應填報「 重症登革熱/基孔肯亞熱」。
各地疾控機構要將醫療機構反覆訂正病例報告卡、報告的本地病例數量與外溢至其他省份的病例數量倒置等情況納入監測範圍,並迅速組織核查。
(三)病原學監測。
包括病例監測和媒介伊蚊監測。
- 病例監測。
由報告登革熱、基孔肯亞熱病例的醫療機構、縣級疾控機構採集輸入病例、本地病例急性期的血清樣本,開展抗原、核酸檢測, 不具備相應檢測能力或需進行病毒培養分離、基因組序列分析的,可將樣本送至上級疾控機構開展檢測分析,追溯感染來源、監測病毒變異以及評估疾病傳播風險等。
- 媒介伊蚊監測。
由縣級疾控機構採集流行季節伊蚊樣本,開展核酸檢測,不具備檢測能力或需進一步開展病毒培養分離、基因組序列分析的,將樣本送至上級疾控機構完成。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報告。
登革熱和基孔肯亞熱引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包括新發疫情、聚集性疫情和局部暴發疫情。疫情所在地的縣級疾控機構應在 2 小時內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統報告,事件級別選擇「未分級」。後續根據疫情進展及時調整。
- 新發疫情:指以縣(市、區)為單位,近5年首次報告登革熱或基孔肯亞熱本地確診病例的疫情。
- 聚集性疫情:指在同一家庭、學校、建築工地、社區、村莊等集體單位或場所,14 天內報告3例及以上登革熱本地確診病例為登革熱聚集性疫情;12 天內報告3例及以上基孔肯亞熱本地確診病例為基孔肯亞熱聚集性疫情。
- 局部暴發疫情:指同一街道或鄉鎮,4天內報告10例及以上登革熱本地確診病例為登革熱局部暴發疫情;12天內報告10例及以上基孔肯亞熱本地確診病例為基孔肯亞熱局部暴發疫情。
(五)媒介監測。
分為常規監測和應急監測。常規監測包括生態學監測、抗藥性監測和媒介帶毒監測,了解媒介伊蚊種類構成、種群密度和分布、抗藥性水平以及病毒攜帶情況。各地結合人口環境、氣候變化、既往疫情等因素,動態調整和優化監測點網路布局,確保監測點設置具有代表性,監測結果能真實、準確、全面反映媒介實際情況。應急監測包括成蚊監測和幼蚊監測,用於評估疫情風險和評價蚊媒控制效果。
(六)病例管理。
1.住院病例。
醫療機構對登革熱、基孔肯亞熱住院病例應採取防蚊隔離治療,病床應安裝蚊帳,病房、值班室等房間應安裝紗門、紗窗,對院內和周邊環境開展孳生地清理及成蚊殺滅,確保蚊媒密度持續保持在安全水平,嚴防院內傳播。
2.非住院病例。
醫療機構應告知病例自我防蚊隔離期間相關注意事項,包括安裝蚊帳、紗門、紗窗等防蚊隔離設施,合理使用驅蚊劑避免伊蚊叮咬,使用蚊香、滅蚊劑等殺滅室內成蚊,清理或倒置住家及周圍閑置的積水容器,避免在清晨、傍晚等伊蚊活躍時間段外出等。轄區疾控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指導病例做好自我防蚊隔離管理和健康監測,如病情加重應及時就診。
3.解除防蚊隔離標準:
·登革熱:登革熱患者病程超過5天,且體溫自然下降至正常超過 24 小時
及以上的,可解除防蚊隔離。
·基孔肯亞熱:基孔肯亞熱患者體溫恢復正常超過24小時的,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或病程超過7天,可解除防蚊隔離。
疫情調查處置
一、流行病學調查。
各地醫療機構、疾控機構依法做好個案流行病學調查。縣級疾控機構會同醫療機構對境外輸入病例、省外輸入病例、本地散發病例,聚集性疫情和局部暴發疫情的首發病例、指示病例,以及重症病例、死亡病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調查內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發病、就診及實驗室檢測情況、發病前後活動情況等。
調查過程中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採集數據,減輕基層填報負擔,具體要求見《登革熱和基孔肯亞熱重點病例流行病學調查方案》。
二、科學劃定風險區域。
登革熱和基孔肯亞熱流行季出現確診病例(包括輸入病例、本地病例)的 I 類、 II類、 Ⅲ類地區,以及非流行季出現登革熱、基孔肯亞熱本地病例的地區,應根據個案流行病學調查結果,按照傳播擴散風險由高到低劃分核心區、警戒區和監控區3個風險區。在此基礎上,各地可結合涉疫地點周邊街道、馬路、綠植、臨近小區分布等因素以及疫情防控實際需要,科學動態調整核心區和警戒區的劃分。
1.核心區:以病例住所、工作地點、傳染期長時間活動的場所為中心,參考媒介伊蚊活動範圍,將半徑不小於 100 米的空間範圍劃定為核心區。1 例病例可劃定多個核心區。發生聚集性疫情或局部暴發疫情時,要將相鄰病例的核心區進行整合,做到不留空白和隱患。
2.警戒區:將核心區向外擴展200 米半徑的空間範圍劃定為警戒區。城市地區可將核心區周圍 200 米區域和涉及的小區、單位整體劃定為警戒區。農村地區可將核心區所在的自然村劃定為警戒區。
3.監控區:根據登革熱和基孔肯亞熱傳播風險、疫情規模等因素,在警戒區外圍劃定監控區。 一般將警戒區涉及的社區劃定為監控區,傳播風險較大時可將核心區所在的街道或鄉鎮劃定為監控區。
三、分級分類處置疫情。
根據疫情流行特點和疾病發展進程,分為輸入疫情、本地散發疫情、聚集性疫情和局部暴發疫情,遵循「 早、小、嚴、實」 原則,分級分類處置疫情。
1.輸入疫情。
採取「加強媒介伊蚊監測,積極開展防蚊滅蚊,做好病例救治和防蚊隔離管理」 的防控策略,防止引發本地疫情。非流行季出現輸入疫情時,各地要做好病例救治和防蚊隔離工作。廣東、雲南等重點地區要加強媒介伊蚊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蚊媒防制措施,提升防蚊滅蚊質效。流行季出現輸入疫情時, Ⅰ類、II類和Ⅲ類地區應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及時採取媒介伊蚊應急監測和控制措施,重點做好登革熱輸入病例發病前 1 天至發病後 5 天、基孔肯亞熱輸入病例發病 7 天內活動區域的成蚊殺滅工作。對病例採取住院防蚊隔離治療,共同暴露人員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廣東、雲南等重點地區要每周開展疫情監測分析和風險評估,及早預警流行風險。
2.本地散發疫情。
採取「科學劃定風險區域、儘快降低伊蚊密度、啟動病例應急監測」 的防控策略,快速撲滅疫情、防止擴散蔓延。 Ⅰ 類、 II類和Ⅲ類地區做好病例流行病學調查,對重點病例開展基因序列測定和分析,查找可能的感染來源。快速評估和劃定疫情風險區,3 天內將核心區成蚊密度控制在安全水平。對共同暴露人員及早排查和開展健康監測,加強風險區域內醫療機構就診病例排查。疫情發生地開展核心區入戶調查處置,醫療機構啟動病例應急監測,落實「逢疑必檢」,對病例採取住院防蚊隔離治療。如疫情發生地同時存在登革熱、基孔肯亞熱發生風險,應對無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體溫超過 38℃的患者開展「 兩熱同檢」。
3.聚集性疫情。
1335策略:採取「 1 天內完成風險區域劃定並啟動滅蚊工作、3天內完成核心區入戶調查處置、3 天內完成核心區全覆蓋成蚊殺滅且控制成蚊密度、5 天內控制核心區蚊媒密度」 的防控策略,做到「發現一起、撲滅一起」,嚴防疫情升級和外溢擴散。 Ⅰ類、 II類和Ⅲ類地區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和疫情傳播風險動態調整核心區範圍,核心區全面落實「逢熱必檢」,加強縣級疾控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登革熱、基孔肯亞熱檢測試劑配備,強化病例搜索和防蚊隔離管理,嚴格落實各項媒介控制措施,持續將蚊媒密度控制在安全水平。警戒區同步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和蚊媒孳生地清理,7 天內將布雷圖指數控制在 5 以下。既往疫情非常嚴重、伊蚊密度特別高或有其他因素導致疫情擴散風險高的地區,要進一步抓早抓小,加大應急處置力度。
4.局部暴發疫情。
1113策略:採取「 第 1 時間完成風險區域劃定、第 1 時間完成核心區入戶排查和處置、 1 天內實施核心區和警戒區全覆蓋滅蚊、3 天內控制核心區蚊媒密度」 的防控策略,儘快實現低水平散發並控制疫情規模。Ⅰ 類、II類地區統籌調度區域內應急處置力量,對重點區域開展滅蚊和孳生地清理攻堅行動,每日開展蚊媒密度監測和動態評估,實行「 一天一報」 制度,根據現場藥效評估和蚊媒監測結果,科學調整滅蚊和孳生地清理策略措施。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檢測試劑配備,推動發熱門診「 應開盡開」,落實「逢熱必檢」「 兩熱同檢」。老年人、孕婦等重症高風險人群應收盡收、應治盡治;指導居家病例嚴格落實防蚊隔離管理。構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響應。
四、媒介伊蚊應急監測與控制。
媒介伊蚊活躍期出現確診病例時,Ⅰ類、II類、 Ⅲ類地區開展媒介伊蚊應急監測與控制。
1.媒介伊蚊應急監測。
核心區每天開展監測,媒介伊蚊密度達到安全水平(如雙層疊帳法低於 0.9 只/(頂·小時))後每周開展 2 次監測,直至疫情結束。警戒區每周開展 1 次監測,監控區每兩周開展 1 次監測,直至媒介伊蚊密度達到安全水平。
2.媒介伊蚊應急控制。
發生本地散發、聚集性疫情時,核心區應在 3 天內將成蚊密度控制在安全水平,在 5 天內將布雷圖指數降至 5 以下,發生局部暴發疫情時,核心區應在 3 天內控制蚊媒密度。警戒區應在 7 天內將布雷圖指數控制在 5 以下,可根據風險評估情況開展成蚊控制。
3.媒介控制效果評價。
疫情發生地疾控機構應及時開展蚊媒控制效果評價,重點地區應加強對有害生物防制機構的技術指導與培訓,推進以防制效果為導向的病媒生物防制付費機制。
五、疫情通報。
各級疾控部門應依法及時發布登革熱、基孔肯亞熱疫情信息,科學發布健康風險提示。出現省內跨區域疫情傳播時,涉及地區的疾控部門和相關機構要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及早採取防控措施。出現跨省份疫情傳播時,病例發現省份的疾控部門應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關聯省份的疾控部門,共同做好疫情調查處置。
六、終止條件。
1.發生聚集性疫情的地區,當核心區、警戒區連續24 天內無登革熱新發病例、連續 22 天內無基孔肯亞熱新發病例,且核心區內布雷圖指數降至 5 以下,雙層疊帳法成蚊密度不高於 0.9 只/ (頂·小時),可終止伊蚊應急監測控制和聚集性疫情處置工作。
2.發生局部暴發疫情的地區,本地疫情連續 7 天保持低水平散髮狀態後,可終止應急響應措施,但防範本地疫情傳播擴散的相關措施仍要持續落實和鞏固,避免疫情出現反覆。
實驗室檢測
實驗室檢測包括抗原檢測、核酸檢測、病毒培養分離、基因序列測定分析、血清抗體檢測等。抗原檢測、核酸檢測、基因測序和病毒培養分離一般採集病例發病 7 天內的血液樣本。血清特異性抗體檢測主要採集病例發病 7 天后的血液樣本,但需注意可能與其他蚊媒傳染病病原體存在交叉反應。
預防措施

一
廣泛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各地衛生健康、疾控部門要創新愛國衛生運動方式方法,推動各相關部門切實履職盡責,發揮村(居) 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作用,將蚊媒防制要求落實到常態化環境衛生整治、孳生地清理、媒介生物防制等工作中。發動群眾集中開展社區、單位和家庭環境衛生清潔整治,清除積水、翻盆倒罐,全面清理蚊媒孳生場所。強化城市建築工地、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場所衛生治理,整治農村地區房前屋後垃圾,全面清理菜地、河塘、溝渠,最大限度消除衛生死角,減少蚊媒孳生地。南方冬季溫度較高地區要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和越冬成蚊消殺、蚊卵消除活動,有效遏制蚊蟲孳生,降低成蚊密度。
二
加強健康科普宣教。
結合本地登革熱、基孔肯亞熱流行特徵,針對不同人群特點科學宣傳防控知識,增強公眾自我防護能力和主動就診意識,引導群眾配合社區做好入戶防蚊滅蚊等工作,推廣使用蚊香、驅避劑、蚊帳等方式驅蚊、防蚊,當好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通過多種形式向進出境人員宣傳疫情信息和防病知識,提升進出境人員主動健康申報和科學防病意識。 引導疑似病例及時主動就診和採取防蚊隔離措施,提醒病例減少跨區域流動,避免疫情傳播擴散。
三
加強重點環節防控。
醫療機構:嚴格落實病例防蚊隔離措施,加強院內及周邊環境衛生整治,定期開展孳生地清理和成蚊殺滅,防止蚊媒孳生和院內感染髮生。
重點機構: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等應加強食堂、宿舍、教室、圖書館、公共活動區域等防蚊驅蚊措施,及時清除積水,定期對綠化帶、排水系統等開展成蚊殺滅工作;落實晨午檢、因病缺課缺勤追蹤等制度,指導有流行地區旅居史的返校(院)人員做好健康監測。
重點場所:建築工地應及時清除積水、清理廢棄的建材垃圾、閑置輪胎。口岸與交通樞紐應完善防蚊設施,定期開展預防性滅蚊工作。公園、花卉市場等應對綠化植被和水生植物定期修剪、定期換水,填堵竹節樹洞。旅遊景點、戶外景區等應及時清理、清運塑料水瓶、易拉罐、飲料瓶、一次性餐盒、食品包裝袋、塑料袋等垃圾,流行季節在醒目位置設置防蚊提示。賓館酒店應加強場所內及周邊環境的衛生整治,積極營造無蚊環境,提醒旅客做好防蚊措施。
重點地區:重大活動舉辦地應按照「 一地一策」「 一活動一策」原則,提前開展防蚊滅蚊各項工作。海南自由貿易港應強化入境口岸、物流園區、 保稅區和周邊社區蚊媒監測和聯防聯控。農村地區結合鄉村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因地制宜採取以清除、改造孳生地為主的蚊媒控制措施,探索應用生態防蚊、控蚊新技術新方法。
工作要求
各地疾控、衛生健康部門要充分發揮重大傳染病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牽頭部門作用,堅持 「兩熱」同監測、同檢測、同防控,壓實「四方責任」。要及時對基層疾控、醫療衛生機構人員開展防控和診療培訓,配備必要的檢測試劑、設備,織牢建強基層網底。要廣泛開展健康科普宣教,積極動員開展環境衛生整治,清除蚊媒孳生地,提高公眾防護意識和能力。各地疾控機構要做好疫情監測、風險研判和調查處置,加強疫情時空關聯分析,及早發現疫情並採取控制措施。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落實住院病例防蚊隔離管理,暢通重症、危重症病例轉診和救治渠道,最大限度降低重症、死亡病例發生風險。
來源:國家疾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