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巨大的冤屈,
誰願意冒著巨大的風險,
手持身份證,網上實名舉報?
不信你也來試試!
沒有巨大的冤屈,
一個22歲的花季女孩,
誰願意不顧自己一生的聲譽
當街哭鬧,甚至當街脫褲子!
不要總說人家瘋了!
不要總說人家胡攪蠻纏!
將人心比己心
你老子被人家打死了
卻無人替他申冤,至今屍體還停在殯儀館
你心裡會怎樣想?
有人說葉婷的父親葉某青
平常就是一個令人討厭村霸!
好比是《水滸傳》中的
蔣門神,鎮關西,牛二!
被武松,魯智深,楊志打死是活該!
可別忘了,那只是小說
可當今中國社會是法治文明社會!
既使葉某青罪孽再深重
那自有職能部門去處理他!
任何公民個人不能剝奪他的生命!
誰傷害他的命,便要付出代價!
更何況葉某青只是一個小惡不斷的人
沒聽說他以前有犯罪前科!
所以要充分理解葉婷為父喊冤這件事!
而我們的某些職能部門
卻聽不得群眾的公開舉報,
更聽不得群眾的批評監督
乾脆一抓了之,落個耳根清凈!
殊不知,這樣做
是對中國民間,中國社會的一種傷害!
粗略總結了一下
某部門隨意捉放葉婷,
會給社會帶來四大傷害~~
①這是對程序正義的傷害
你們抓葉婷的理由是什麼?理由充分嗎?
如果說抓葉婷,是因為她手持身份證在網上實名舉報其父親案情有冤屈,涉嫌造謠生事!
那請問,按照這樣的邏輯
葉婷五姐妹,哪個不是造謠生事?
尤其是她的母親李樹香
公然指責職能部門是傷害她家的第二兇手!
這豈不是赤裸裸地造謠、誹謗、誣衊?
為什麼不把她這個罪魁禍首抓起來?!
卻偏偏只抓一個上大學的葉婷呢?!
這豈不是法律面前不人人平等?
這難道不是一種對程序正義的傷害嗎?
當然對程序正義傷害更主要的是
你們既然抓了葉婷
幹嘛又這麼快就把她放回去呢?
給她弄的"取保候審″的手續,合不合規?
是誰取的保?是誰給交的保證金?
為什麼李樹香一家責問你們
你們卻不作回答?
②這是對公民輿論監督權的傷害
人民警察為人民服務
人民警察接受人民的監督
這是中國的法律所規定的!!!
任何公民都享有對公職人員的批評權、監督權!
這也是憲法所賦予的神聖權利!
任何單位和任何個人不能隨意剝奪!
可你們隨意捉拿葉婷
傷害了一個公民的批評權、監督權
打擊了一個公民進行公開舉報的積極性!
這是不是一種很嚴重的錯誤行為呢?
你們需不需要進行深刻的靈魂反思呢?
③這是一種對自媒體時代的傷害!
眾所周知,
現在已經是一個全民自媒體的時代
早已不是過去那種公媒體一家獨大的年代了!
可某些單位,某些人的思維
仍然停留在過去的舊年代
他們看不慣自媒體的批評監督
把自媒體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恨不得除之而後快!
可歷史是不可能開倒車的!
自媒體只能會越來越發達!
因為當今的中國社會
不能少了老百姓自己真實的聲音!
尤其是不能少了批評監督的聲音!
這也是歷史的潮流
這也是時代的呼喚和要求!
這也是民心所向!
這也是中國社會民主進步的象徵!
所以,
你們隨意捉放葉婷
不僅是對葉婷一個人,一家人的傷害
而是對人人自媒體時代的傷害!
你們捫心自問
你們是不是真的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