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問我,他在縣級機關工作,需要經常安排縣領導的會議,但是他對縣領導如何排名是一頭霧水,百思不得其解,希望我給他講解一下縣領導排序有什麼規則。有很多人以為縣領導排序沒有什麼規則,是組織部門怎麼安排排名就怎麼排名,實際上這樣的認識是不正確的,縣領導排名是有規則和規律的,並不是組織部門想怎麼排名就怎麼排名,今天就向大家彙報一下。
縣領導排序的一般邏輯
大家都知道縣有四套班子,所謂縣裡的四套班子,是指「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這個排序是固定的,有其內在的邏輯:
首先,黨是領導一切的,縣委理所當然排在最前面。其次,縣人大常委會是權力機關,依法選舉產生一府一委兩院,並依法實施監督。第三,縣政府是縣人大的執行機關,是行政機關,自然要排在人大之後。最後,縣政協僅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組織,自然排在縣政府之後。
雖然四套班子按照「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進行排序,但是,正職領導的排序會有所差異,依次是縣委書記、縣長、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政協主席。縣長之所以反超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原因在於:相同層級黨內職務佔優,則排在前面,因為縣長黨內職務是縣委副書記,而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的黨內職務一般只是縣委委員。
先說一下縣委常委,縣委常委班子的副職領導包括專職副書記和常委。其中,縣委專職副書記作為地方第一副職,是獨一檔的存在。
其次,按照四套班子的排序順序,縣委常委排在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之前,優於副縣長,優於縣政協副主席。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排序是按照最高職務進行排序。例如,常務副縣長的黨內身份是縣委常委,要排在縣人大副主任之前,而普通副縣長就要排在縣人大副主任之後。
在縣裡除了縣委常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等四套班子外,還有四個機構比較特殊,分別是紀委、監察委、法院、檢察院。其中縣紀委是黨的機關,排在縣人大選舉產生的監察委、法院、檢察院之前。
同時,縣紀委、縣監察委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縣紀委書記、縣監察委主任都由縣委常委擔任,不再重複計算。至於法院,作為審判機關,排序一直位於檢察院之前。
縣領導整體排名順序
縣委書記、縣長、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政協主席、縣委副書記、縣委常委、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副縣長、縣政協副主席、縣法院院長、縣檢察院檢察長。這是一個整體大的排名順序,主要是以職位來排序,在實踐運用上,也是非常經得起考驗的。
具體來說,縣委常委肯定是要排在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前面,縣人大常委副主任肯定是要排在不是常委的副縣長前面,副縣長肯定是要排在縣政協副主席的前面,縣政協副主席肯定是要排在縣法院院長、縣檢察院檢察長的前面。
有的人說他們的縣委副書記排在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和縣政協主席之前,這種排序應該是十分罕見的,也不符合排序的一般規則,因為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政協主席都是正處級,而縣委專職副書記只是副處級,按照排序的原則是不可能排在縣委副書記之後的,因為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和縣政協主席的正處級都是實職領導職務,而並非是職級,所以排在副處級的縣委副書記之前是理所應當的。
縣領導具體職位內排名
上面介紹了按照職位確定了整體排名,那麼具體到一個職位內的領導幹部該如何確定排名呢?這也是有規律的,比如就拿一般的縣委常委來說,排名是由提任副處級領導的時間早晚來確定的。
換言之,像縣委常委中的縣紀委書記、縣委辦公室主任、縣委組織部部長、縣委宣傳部部長、縣委統戰部部長、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縣委政法委書記,他們之間的排名並不存在按照任職職位高低確定排序的規律,也就是以前有些不懂的人說縣紀委書記要排在前面的說法,這純粹是無知者無畏的錯誤觀點。
這些縣委常委的排名確定,是按照他們提任副處級領導的早晚確定,這裡要說明一點的是,排名順序依照他們提任副處級領導的早晚時間確定,而不是他們提任縣委常委的早晚時間確定。
當然在一部分的縣仍然存在誰先進縣委常委班子早,誰就排在前面的情況,這種排序規則也是完全錯誤的,也不符合客觀實際,因為現在幹部交流力度非常大,有很多副處級領導交流到縣委常委班子,但之前他可能副處的時間很長,比如可能擔任市直部門的副局長或者是其他的副處級職務,如果單純以進常委班子早晚來排序,對這些幹部是極端不公平的,因為副處級領導幹部都是實職,應該是同一個標準來評價的。
實際上,這種情況是經常會發生的,比如說在2020年,縣委換屆中有一個鎮委書記被提拔成了縣委常委,而當時有一個副縣長在2018年就是副縣長了,但不是常委副縣長,2020年換屆的時候,他依然是副縣長,沒提拔為縣委常委,那麼這個鎮委書記的排名就排在這個副縣長前面了。但是沒想到2022年這名副縣長提拔成了縣委常委,那麼他的常委排名就會在這個鎮委書記之前了,因為他2018年就已經是副處級了。
還有一種非常極端的情況,這種情況在換屆中會發生,那就是兩人同時由正科級提拔為縣委常委,那麼該如何確定排名?這種情況的排序也是有規律的,就是看這兩人誰提拔正科的時間更早,誰就在縣委常委中排名靠前。
縣委常委是這樣排名,同樣的道理,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政府副縣長、縣政協副主席之間的排名,一般情況也是按照這個規律確定排序。
但是這裡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那就是如果縣委常委由於年齡的原因,或者其他原因被免去去了縣委常委職務,轉而到了縣人大常委會任副主任或到縣政協任副主席,那麼他的排名一般會排在所有的副職中的第1位,一般會被任命為黨組副書記。如果有兩名及兩名以上的縣委常委轉任到縣人大常委會任副主任或縣政協任副主席,他們的排名按照原先在縣委常委中的先後順序確定新的排名。
縣級領導的發展前景
縣四套班子的一把手是正處級,另外的縣級領導都是副處級領導幹部,雖然他們之間有一定的排序,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未來都會完全按照排序,來確定提拔的先後順序,在實際的運行過程中,還是有一定的規律可循的。
一般來說,縣委書記都會由縣長提拔擔任,另外由於縣委書記和縣長都是省管幹部,省委組織部可以在全省範圍內進行統籌安排,也可能空降一名正處級領導擔任縣委書記,一般來說是地級市的市局局長或者是省廳的處長,都是非常有培養前途的正處級幹部,甚至也有可能是副廳級領導幹部。安排副廳級領導幹部的情況一般是省廳副廳長,這些副廳級幹部缺少基層工作經歷,需要補一下基層工作經歷,有利於其進一步提拔使用。
而縣長的來源除了空降之外,一般就是由副處級的縣級領導中提拔任命,一般來說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政協主席轉任縣長的情況是極其罕見的,基本可以不做討論,因為轉任到縣人大常會主任、縣政協主席的領導幹部一般年齡都比較大。
那麼在剩下的副處級領導幹部中,最有可能提拔到縣長的人選順序是怎樣的呢?最有可能的就是縣委副書記,因為除了四套班子一把手之外,縣委副書記就排在了第5位,是非常核心的班子成員。
一般來說縣長空缺,而且要在本縣的副處級領導幹部中選拔,如果縣委副書記年齡符合要求,本身也沒有違法違紀的線索,或者是沒有處於處分期,一般上都會優先選擇縣委副書記擔任縣長,這種情況在近幾年的實踐來看,大約有一半以上的情況都是如此。雖然縣委副書記非常有可能提拔為縣長,但並不代表著這種情況一定會發生,在一些地方,常務副縣長也是縣長的有力競爭人選。
我參加工作已經15年了,通過我的統計來看,我工作的15年先後經歷了6任的縣長,其中有2人是市級機關局長空降來的縣長,有1人是從別的縣平調過來的縣長,有2名縣長是由常務副縣長提拔擔任,有1名縣長是由縣委副書記提拔擔任。
在這裡詳細跟大家彙報一下,這兩名常務副縣長提拔縣長的時候,為什麼當時的兩名縣委副書記都沒有機會被提拔為縣長?
首先第1位沒被提拔為縣長的縣委副書記,當時的年齡有點大,他已經54歲了,按照當時的慣例來說,這麼大的年齡提拔為縣長的可能性就很小了,畢竟縣長的工作壓力非常大,工作任務也非常重,一般得是有培養前途的年輕幹部。
因為縣長不是他發展的終點,還是要進一步培養為縣委書記,所以這名縣委副書記就沒有優勢了,最終組織部門綜合考慮相關的因素,也結合縣委書記的工作推薦,最後提拔了一名45歲的常務副縣長,這名常務副縣長年富力強,學歷也是全日制名牌大學,對政府工作特別是經濟工作比較在行,最後組織部門將他提拔為縣長。
按照一般思路,縣委副書記本來排名在常務副縣長之前,應該是最有機會被提拔為縣長的,可是組織卻沒有提拔他,提拔了排在他後面的常務副縣長。
大家也是議論紛紛,覺得他得不到組織上的認可了,而且這名縣委副書記一直是在我們縣裡成長起來的幹部,干過鎮長,鎮黨委書記,副縣長,組織部部長,最後是縣委副書記。他有一幫支持者和擁護者,還有一些鐵杆的下屬,大家為他打抱不平。
不過這名縣委副書記確實是非常的成熟,老道穩重,他也沒有公開的抱怨,更沒有跟組織討價還價,一直是兢兢業業的工作,至少表面看起來是這樣,後來過了幾個月縣裡換屆,他也被提拔為了縣政協主席,解決了正處級,也算是比較好的結局。
其次我們來說說第2名沒被提拔為縣長的縣委副書記,實際上當時他的年齡並不算大,只有48歲,而當時的常務副縣長僅僅比他小兩歲,是46歲。兩人在提拔縣長上年齡上都不是問題,按照排名縣委副書記明顯要排在常務副縣長之前,兩人的學歷也都是全日制本科學歷。
按照正常的排序,縣委副書記應該是佔據優勢的,可是最後組織部門還是沒有提拔縣委副書記,而是提拔了常務副縣長,讓大家都感到非常奇怪。
後來才了解到相關的情況,原來是在一年前組織部門想安排這名縣委副書記去援藏,可是這名縣副書記身體說不太好,而且家庭負擔比較重,他母親身體不太好,常年卧病在床,所以他就和組織說了自己的難處,婉拒了組織的安排建議,組織也就沒說什麼,也理解他的選擇。
可是這件事畢竟給組織部門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認為他不能在關鍵時刻聽從組織的安排,所以對他也是大失所望。認為他不能克服自己的困難,如果當上了縣長也會遇到很多家庭的困難,很難處理工作和生活的關係,將來也很難在縣長的任上干出出色的成績,所以最後組織部門經過慎重考慮,最後還是決定沒有提拔他。
沒被提拔之後,這名縣委副書記也是心灰意冷,對組織心生埋怨,工作也是馬馬虎虎,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換屆的時候就被交流到市直部門擔任了副職,最後也只是副處的身份退休。
以上是我對縣領導排名情況以及發展情況的分析,這個分析同樣適用於解決省、地級市甚至鄉鎮的排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