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票承兌的基礎知識,你了解多少?

所謂商票承兌,是指商業票據承兌是指商業票據(主要是匯票)到期前,票據付款人或指定銀行確認票據記明事項,在票據上做出承諾付款並簽章的行為。

商票承兌的相關操作也有很多,而持票人想要做好商票,也得去了解商票的相關知識。

在此,小編跟大家探討一下商票承兌的基礎知識,希望能發揮作用。

1、商票承兌的考慮期限

所謂商票承兌的考慮期限,就是指付款人對收到的提示付款要在一定的期限內去進行操作。

一般情況下,付款人對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能夠很快決定是否承兌。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付款人難以立即承兌或者拒絕承兌,為安全起見,票據法准予付款人在一定的時間內考慮或者作出必要的查詢了解,這個時間不必長也不宜太短。我國《票據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付款人應當自受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付款人承兌考慮期限是3日。

2、提示承兌匯票的交接手續


持票人提示承兌時,應將匯票交付款人驗看。付款人收到匯票時,應當向持票人簽發收到匯票的回單。


回單上應當記明提示承兌日期並簽付款人章。



3、作出承兌


付款人決定承兌的,應當依照《票據法》第42條之規定,記載承兌應當記載的事項,簽章。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還必須記載付款日期。



4、交還已承兌的匯票


承兌人完成承兌記載之後,應當立即將已承兌的匯票交換持票人,持票人則應向承兌人交還回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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