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偽對東北滿、漢人民的奴役與榨取

日寇侵佔東北以後,實行了殘酷的殖民統治。為了鎮壓廣大人民的反抗,以鞏固其統治,在城市鄉村建立了一套殘酷的統治制度保甲制度。保甲長皆由地主、惡霸充任,他們與日寇狼狽為奸,殘酷地敲詐勒索,欺壓人民,無惡不作。大批的特務、警察,遍佈於各個角落,為非作歹,殘害人民。在法西斯的野蠻統治下,滿、漢人民驚恐終日,不得安寧。稍有不慎,就有被抓被押的危險。

(1)抓勞工

抓勞工,對勞動人民的摧殘最為嚴重。被迫去作苦工的人,在「北滿」嚴寒的冬天裡,穿著單衣,每天要做十五六小時的工,吃的是橡子面窩頭。所以到那裡的人,能夠生還者是最大的幸運,這裡的人們都說「勞工即死命」,生還的也是死裡逃生。如中水泉的趙廣義、趙昆義、歸清志(皆滿族)等人,都曾被抓為勞工,甚至五十餘歲的趙玉閣(滿族)亦未能倖免。趙章序在城內被抓為勞工而後身死。二道溝趙玉奇(滿族)的弟弟因不堪忍受苦役而逃跑,於是日寇便抓去他六十多歲的二大爺,趙玉奇遂代替了老人去服役,終因勞累過度而身死。中木村劉永武說:「我和白甲科(滿族)在撫順輕金屬工廠做工時,睡了三年灰筒子排成的鋪子,上面鋪的是石灰袋。一次,勞工隊隊長把白甲科的臉打腫了,又打得他在地上亂滾,還用板子打他的手心。」白甲科就因此死於該地。二道溝趙玉岩(滿族)於1944年2月被攤上勞工,母親回了娘家,把破房賣給他人,以致家破人散了。

(2)挑「國兵」與「勤勞奉仕」

日本帝國主義為了擴大侵略戰爭和加強統治,強迫中國人為其充當炮灰。年滿19歲的青年先得登記,20歲時進行身體檢查,合格者即服兵役,稱為「國兵」,為期3年。事實上,當國兵的皆為貧困之家的子弟,有錢地富子弟讀書在外,或在偽滿政權服務,都能免役。在小東溝和中木,七個被挑為國兵者,無一人是富家的子弟。「國兵」檢查不合格者,為「勤勞奉仕」。每人發一小冊子,命令次年赴役。勤勞奉仕是一種組織上軍事化的無償勞役,為期3年,每年五月開始,做苦工六個月。

充當勤勞奉仕者,除能得黃色衣服一套、鞋一雙之外,別無其他。在服役開始前10天,接受專門的軍事訓練和學習日本話。在編製上一個分隊為20人,小隊為60人,中隊為240人,大隊為1,000人。人們從半夜兩點到早上十點,從下午三點至晚十點,負擔著繁重的體力勞動。每日雖名為三餐,然每餐只能吃上稀飯一碗、菜半碗。中木白恆順(滿族),被餓得遍地尋找生地瓜、番茄、洋蔥和土豆等來充饑。1943年,修哈爾濱到大連的鐵路時,指定每日一段,完不成任務則用鞭毒打,工地四周皆有電網,想逃不能,欲死不得。如稍有反抗情緒,則更要遭受酷刑。

(3)「出荷糧」、苛捐雜稅、配給制

在經濟上,滿、漢勞動人民受著日寇和封建地主雙重的殘酷勒索。

①「出荷糧」:是日本帝國主義對農民進行的極其殘酷而又刻毒的一種掠奪手段。農民種植的糧食不得為已有,被迫出賣,由「興農合作社」收購,名之為「交易市場」。所出賣的數量是按照各村所產的多少而定。規定價格是一斗賣1元5角,等於城內市場一斤之價格,相差30倍之多。

②苛捐雜稅:保甲長和地主往往把自己應負的出荷糧亦推在農民頭上,這就更加重了農民的負擔。同時還有「補荷」的辦法,即在原定「出荷」量額外再加。在日偽統治時期,廣大勞動人民還要交納各種各樣的苛捐雜稅,如國課、保甲費、警察費、積穀糧、官草、官料、門戶稅、人頭稅、勞工費、協和費等,統治者層層敲詐,人民不堪忍受。

配給制:日統治時期,把東北大量物資運回本國,或用於戰爭,而對東北人民則實行反動的「配給制」。在農村中,配給沒有固定的時間,但有固定的數量。一切日常生活必需品均須配給,如油、鹽、米、麵粉、布、火柴、香煙、肥皂等,皆在配給之列。在村中掌握配給的人,皆是一些民族敗類,他們從中勒索,投機倒把。如中水泉配給站的周任橋,就是仗勢欺人,剝削致富的。一般人所得配給的東西,少得實在可憐,而且質量極差。日用的火柴,都不能用,農民只好點火繩。配給的更生布,表面色澤鮮艷,但一穿即破。

4)奴化教育

日本帝國主義妄想永久霸佔東北,加緊培養他們的忠實奴才,作為統治東北人民的工具,因此便實行法西斯的奴化教育。除報紙、書籍和廣播中充滿了「中日親善」、「大東亞新秩序」的反動宣傳外,他們還強迫人們學習日本話。不但一般「勤勞奉仕」要學習日本話,更惡毒的是在小學中也強迫孩子們學習。當時,日寇所辦的中水泉小學就以各種手段乃至於毒打的方式來強迫學生學日本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