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社會上對於狗的問題,主要分成了兩派。一派是恨狗人士,一派是愛狗人士。
狠狗人士只所以恨狗,就是養狗人不按規定遛狗,狗傷人,干擾人的正常生活。而愛狗人士把狗視為兒女養,甚至比自己的父母還看的金貴。狗病了不惜花重金去治病。狗死了哭的一塌糊塗。
有些極端愛狗人士還提出許多匪夷所思的事情:不允許吃狗肉;去有吃狗肉習慣的地方鬧事;見到運狗車就攔;建議立保護動物法;建議國家成立流浪狗保護站等等。
在網上最常看到的是一些愛狗人士埋怨國家不制定動物保護法。其實國家用早就有了野生動物保護法。在此法中,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一條規定,本法規定的保護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的野生動物保護,訓養繁殖、開發利用活動,必須遵守本法。
愛狗人士讓國家立法,就是為了保護他們的狗貓。請你們看好了,國家保護野生動物是有目的的,主要是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不是什麼動物都一概保護。請問國家能出台狗貓保護法嗎?你那些狗貓對國家有什麼重要經濟價值和科學研究價值?
在人類還沒有主宰這個世界之前,世界上就存在一個叢林法則,就是自然界里生物學方面的適者生存、弱肉強食的規律法則。
現在人類雖主宰了世界,但在許多區域仍遵守這個法則。
人類養狗,就是為了讓它看家護院,養貓,就是讓它捉老鼠。現在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們,不需要狗看家護院了,不需要貓捉老鼠了。按理就不應該養這些動物了。但是一些人又打狗貓的主意,把狗貓當寵物養。玩狗玩貓這是對狗貓的極大不尊重。更有甚者,玩膩了就扔,病了就仍,造成大量流浪狗貓。大量的是在狗市上出售賺錢。這些人好話說盡,壞事做絕。
有人在網上發表這樣的帖子:「地球不是只有人類,也應該有各種動植物的生存空間,是人類過度的繁殖擠壓了動植物的生存,我們應該反省,讓他們也有生存下去的空間,應該有動物保護法,這才是我們的文明應該做的,而不傷害動物的理由」。
這個想法看起來冠冕堂皇,很有愛心。實際上愚昧無知。你根本不懂得人和動物、植物的區別。你更不懂得叢林法則。你把自己和動物、植物划了等號。但是你應該知道人是靠吃動植物才能活的,不知道你是怎麼活的?既然你認為人類過度的繁殖擠壓了動植物的生存,請問你有孩子沒有?我勸你,既然如此好心,請你為動植物騰出空間,你們全家去西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