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連浩特法院:召開「法院+金融」訴源治理座談會

「法院+金融」

為踐行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糾紛源頭預防、多元化解的「法院+金融」訴源治理工作,切實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6月18日,二連法院聯合二連浩特金融監管支局召開「法院+金融」訴源治理座談會。黨組書記、院長格日勒圖,二連浩特金融監管支局籌備組組長劉海燕出席座談。中國銀行二連浩特分行、中國農業銀行二連浩特分行、內蒙古銀行二連浩特分行等10家銀行機構相關負責人參加會議。

座談會上,與會人員介紹了二連法院近年來涉金融糾紛的辦理情況,分析了當前該類型案件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亟需解決的困難,並圍繞金融風險防範、涉農涉牧金融糾紛案件、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金融領域訴源治理、調解隊伍建設等重點難點問題,進行了深入交流討論。

會議指出,要最大限度地把涉金融行業的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一是加強法院與金融行業的協調對接,各單位之間要達成工作共識,建立常態化聯繫溝通機制,定期反饋涉金融行業的困難與問題,形成優勢互補的訴源治理工作合力;二是深刻認識當前我市旱情的嚴峻形勢,切實做好涉農涉牧金融糾紛案件的審判執行工作,踐行善意文明司法理念,準確把握執法司法尺度,採取有效措施,為農牧民群眾減少訴累,儘可能幫助其減輕還款壓力;三是要擴大多元解紛力量,創新「法院+金融」訴源治理新模式,引導更多金融糾紛以非訴方式化解,充分發揮「金融訴調對接中心」短、平、快功能,形成「金融訴調對接中心+專業審判團隊+社會調解」的訴源治理和多元解紛的金融審判格局,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四是金融監管部門充分發揮監管職能,專項整治不規範信貸流程及審批手續,提升金融風險防範能力,從源頭上降低金融風險;五是提升銀行自主解紛和自行催收能力,充分發揮銀行機構內部化解機制或金融行業調委會的作用,在催收過程中靈活應變,對確有實際困難的借款人,根據現實情況制定合理的還款計劃、貸款展期,提升還款意願,化解金融矛盾;六是要加強金融知識的宣傳與普及,提升金融消費者金融素養和風險責任意識,推動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經營,穩健審慎經營,共同維護誠實守信的金融文化。

審核/一核:趙海榮

二核:格日勒圖

文: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