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產人物】SSPPU概念創設者Rader:從首席法官到全球授課

【本期人物】Randall Rader,Rader集團創始人,前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首席法官,清華大學法學院名譽教授,同濟大學客座教授。曾擔任知識產權法官超25年,創設了「最小可銷售專利實施單元」這一知識產權領域重要概念。還曾擔任過美國參眾兩院多個委員會、多名兩院議員的法律顧問/主任。自1988年起開始在高校教授法學課程,至今在華盛頓、西雅圖、聖克拉拉、曼谷、首爾、東京、慕尼黑等地的一流法學院都曾開設全學分課程。

Randall Rader

對於全球知識產權人而言,Randall Rader這個名字即使不是無人不知也相差無幾,他創設的「最小可銷售專利實施單元」(SSPPU)概念更是無人不曉。當他走進房間與我們面對面交談的時候,他的幽默和淵博與他的成就一樣,輕易就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言談間對生活和事業的熱情。談起他全世界的學生、他的音樂夢、甚至他家裡的草坪,他語氣明快而滔滔不絕,讓人很難相信這是一個年逾古稀的人。卓越人物的故事往往因其高度而引人入勝,而聆聽Randall Rader的人生故事則同時會為其精彩與活力所感染。

青少年時代:音樂、網球與離家就學

Randall Rader出生於教師家庭,父親教體育,母親則是音樂老師,這也成為他兩個伴隨終身的興趣的來源。高中時期,他就非常喜歡打網球,據說表現還非常不錯。時至今日這一點也沒有任何變化,「我現在還在打網球,我現在仍然想打溫網。但是我現在連我們本地的俱樂部這種比賽都拿不了冠軍了,所以我想短時間內我進不了溫網了。」Rader 仍舊不忘幽默地調侃道。

他另一個經常聊起的興趣就是音樂,他常常開玩笑說他的夢想是登上《滾石》雜誌的封面。與網球一樣,如今他除了對自己的實力沒有那麼自信外,熱愛並沒有絲毫消減。「我還跟我的一個朋友說,現在人工智慧彈吉他可能比我彈得還要好,但我還是更喜歡自己彈。」他笑著說。

青少年時代的Randall Rader並不是一個循規蹈矩的孩子,他甚至曾經在周末爬上過電視塔,那可是違法的!為了上不同的學校,他還常常搬去不同的地方,從俄勒岡州到猶他州再到弗吉尼亞州,儘管由於時光太遙遠他已記不清每次轉學的原因,但他坦言:「我其實一直都想要離開家去上學,所以我就選擇去了猶他州,包括後來到東部去上法學院。」

另一個促使他離家求學的動力是他對不同文化和地區的興趣,這一點也是他18歲時選擇到芬蘭的原因之一,正是在芬蘭居住的日子讓他將法律放在了自己未來事業規劃的藍圖上。有趣的是,遠行的興趣同樣對他的生活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年輕時旅居前蘇聯一些地區期間,他遇到了他的妻子,一位美麗的烏克蘭女士。提到他的妻子,他忍不住笑說:「所以,我是不會跟烏克蘭的女人有任何爭論的,因為我一定會輸。」

事業起步:從繁忙的日程開始

雖然已經決定未來從事法律事業,Randall Rader大學卻沒有選擇法學專業,而是聽從他人的建議學了英語。因為學英語的優勢在於準確理解文本本身,這種能力與法律所要求的精確語言恰好相得益彰。

1974年,當Rader從楊百翰大學畢業之後,成功獲得了一份法律相關工作——一位眾議員的立法助理。當然,這與他的努力同樣分不開。當時Rader住的地方離眾議院的辦公地點非常近,於是他逐個敲門發送簡歷,希望獲得面試機會,幸運的是他真的獲得了這樣的機會。就這樣,他的法律事業從眾議院開始了。

對於Randall Rader來說,那是一段相當繁忙而充實的歲月。就在擔任眾議員立法助理期間,他獲得了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的法學博士學位。與此同時,他還在做另外一份工作——一棟公寓樓的居民經理。

在他口中那段忙碌的日子生動重現:「當我打掃大廳時,我會把我的法律書放在吸塵器上。有時有人從門裡出來,我的吸塵器就會打到他們,因為我在看書。」

他同時打兩份工的理由則相當「接地氣」——賺錢。因為他的家庭並不富有,他父母需要支付他的兄弟上學的費用,所以他需要自己賺錢付法學院的學費。

繼第一份立法助理的工作後,他又擔任了另一眾議員的顧問和眾議院籌款委員會立法主任。隨後,他擔任了參議員Orrin Hatch的法律顧問,由於Orrin Hatch當時在多個參議院小組委員會有任職,所以Randall Rader同時擔任了多個參議院小組委員會的首席法律顧問/法律顧問,其中包括專利、商標和版權小組委員會。那是他第一份知識產權工作。這並不是說他從此開始專註於知識產權,真正讓他投入知識產權領域的還是之後的法官生涯。然而,在參議院的工作為他之後的知識產權工作奠定了基礎,因為其中不少內容與知識產權有關,比如,他與參議員一起制定了專利相關立法《Hatch—Waxman法案》,一起建立了聯邦巡迴法院。

彼時正值聯邦巡迴法院草創期,Orrin Hatch正是推動巡迴法院建立的領導人之一。Randall Rader順理成章參與到聯邦巡迴法院的建立過程,儘管他不可能知道自己後來會成為該法院的首席法官。期間還有個有趣的細節,在最初的設想中,聯邦巡迴法院將會聚焦稅務相關的裁定。但在法案的反覆修訂過程中,處理稅務相關問題的律師反饋不希望針對稅務問題只有唯一的上訴法院,反而處理專利的律師希望有唯一的上訴法院,這個法院的焦點隨之轉向專利。

法官生涯:經典案例背後的知識產權理念

1990年,Randall Rader被老布希總統提名擔任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從此開始了他最為人所熟知的一段職業生涯。在他擔任法官及首席法官期間,恰是美國知識產權訴訟的高峰期。聯邦巡迴法院非常繁忙,他做出的很多裁決都會對市場產生巨大影響。他謙遜地說:「當然我並不確定我所有的裁定都一定是正確的,但是至少我當時真的非常努力。」

在此期間,留下多少知識產權領域的經典案例已經很難計數了,而其中最著名的案例之一無疑是康奈爾大學訴惠普案,在該案件中他創立了「最小可銷售專利實施單元」的概念。

「當時專利權人已經證明了侵權應該要獲得損害賠償,但是對於損害賠償的裁決,我只能是基於發明本身的價值,而不能基於整個計算機的價值。」他回憶當時的情形說。當時美國知識產權界圍繞損害賠償法的維度有過一場激烈的辯論,國會已經考慮修訂法律以改革專利案件損害賠償的規定。Randall Rader的裁決恰到好處地澄清了相關問題,國會便不再需要修訂法律了。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Randall Rader支持以最小可銷售專利實施單元作為專利許可的唯一計價基礎。「我們通常所說的銷售價格是指這個部件生產過程中的材料以及人工的成本,但是有時候一項發明所帶來的價值遠超於這個最小可銷售單元的價值,所以在實施這個概念的時候,也需要考慮實際的背景。」

事實上,相對於計價基礎,Randall Rader在專利訴訟裁決中更關注價值本身:「許可費的基礎實際上是確定發明價值的公式的一部分,但是在裁決的過程中,你需要更多地關注於發明的價值與涉訴產品的價值之間的區別。」

或許也正是因此,不少人將他評價為「專利權人友好者」,同時他也獲得很多作為實施人的科技公司的盛讚。對此,他頗為自豪:「我非常高興我能夠為所有不得不將他們的爭端訴諸聯邦法院的群體服務。」

毫無疑問,作為法官的Randall Rader獲得了普遍認可。2010年,在前任首席法官退休後,他繼任成為了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首席法官。

正當他的法官事業蒸蒸日上之時,2014年,他的事業遭遇了「黑天鵝」事件。當時,他為一名律師寫了一封表揚信,儘管他本意只是向律師本人及其所在律所傳達讚揚之意,但該律師及律所卻將Randall Rader的表揚信大範圍對外使用以吸引客戶。在美國,不利用司法職位的威望促進他人私人利益是法官必須遵守的道德義務。這一事件由此將Randall Rader陷於違反道德義務的嫌疑之地。

不過,該事件並非Randall Rader辭去首席法官職位的主要原因。據他透露,那時美國兩大專利協會——AIPLA和IPO都在選任協會負責人,Randall Rader確信自己會被其中一家選為負責人。如此一來,他的薪酬將會有較大幅度的提升,同時會有機會向參議院做一些相關遊說工作。但由於一些誤解,他錯失了那個機會。

於是他決定離開,創立Rader集團。65歲的Randall Rader開啟了自己人生又一新篇章。

新篇章:年齡不是限制,精彩更勝往昔

「對我來說年齡不是限制,但是當然我是參加不了溫網和法網了,但是無論我能做什麼,我都會以極大的熱情繼續做下去。」

與這句話正相印證,翻開新篇章,Randall Rader的人生只是更加豐富、精彩了。如今的他依然在幫助人們解決爭端,以仲裁或調解方式。同時,他也會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還在美國之外做專家證人。此外,他在美國、日本、英國、中國等地高校均有課程開設,說門生遍及全球也不為過。而且,如今他有了更多時間陪伴家人。當他興緻勃勃聊起在家修剪草坪的細節,恍惚間仍是當年那個活力四射的少年。

所有這些事情中,Randall Rader最愛的無疑是授課。早在三十多年前,他還在參議院任職時就已經開始在華盛頓的法學院開始授課,他在清華大學授課也已有15年之久。

「能夠看到這些年輕的學生對於知識產權這個領域,像我這樣保有熱情,對我來說是一大樂趣,同時也是一大動力。」他補充說,「現在我也會到處做一些演講,經常都會在我演講完之後,觀眾中有一個人過來找到我,跟我說他曾經是我的學生,是哪一個學校的,這樣的事情也會讓我覺得充滿樂趣。」

值得一提的是,還曾有學生在他的影響和幫助下成功轉行知識產權。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是,有一名學生上了他的課之後決定從事知識產權領域的工作,但沒有相關的學位。於是這名學生請求法學院允許他攻讀聯合學位,卻遭到拒絕。Randall Rader便與這名學生一起拜訪了校長,最終說服學校改變了政策。順利獲得聯合學位的該學生果然進入了知識產權領域,後來做到了一家醫藥公司的副總裁。而這只是眾多有著類似經歷的學生中的一個,在數十年的教學生涯中,Randall Rader經歷的類似故事不勝枚舉。

「我希望他們這一代做的比我們那一代要好。」這是Randall Rader對新一代知識產權人的期望,或許也是他孜孜不倦投入教書育人工作的原因之一。

談到這個話題,他沒有定義做得「好」的標準,不過給了一個「反例」——歐盟標準必要專利監管新規草案。在他看來,「通常,最好的規範其實是沒有規範。市場會幫助挑選贏家、輸家以及強有力的觀點。政府過多的參與實際上會帶來適得其反的效果。企業在追逐自我利益的過程中會自然而然達到兩種對立的利益之間的平衡,只要沒有外界影響。」

儘管他的觀點並非所有人都同意,甚至很多人反對,但他談起知識產權始終如一的熱情和專業無疑是每個知識產權人都該保有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