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軍落戶政策調整,新消息!

圖片來源:人民海軍


軍人家屬隨軍及落戶的新規,已經施行有一段日子了。


落實的怎麼樣?


今天我們一起來看幾個公開報道中提到的案例——



這篇報道具體聊了幾個「基於最新政策、家屬隨軍落戶、實現家庭團聚」的事兒,非常具有參考價值。

案例一:


火箭軍某基地上尉劉媛媛,與家屬長期兩地分居,所以一直沒有要孩子。


由於單位駐地在省城,劉媛媛的職級未能滿足(此前的)隨軍條件——之前,大概率是要到少校才符合規定。


新規施行之後,取消對軍官軍銜等級和崗位職務層級要求,


劉媛媛這樣的軍人家庭,因此受益。


很快,劉媛媛的愛人就順利隨軍到駐地城市,結束了長期兩地分居狀態。


雙方家人激動不已:「這份政策紅利,讓我們幸福感、獲得感滿滿。」


案例二:


該基地某旅中尉副連長郭世徽,得知自己符合家屬隨軍條件的消息後,第一時間撥通了妻子的電話,興奮地告知妻子準備隨軍材料。


2019年12月,郭世徽與未婚妻結束愛情長跑喜結連理。然而,婚後夫妻二人始終相隔兩地。


因為——「以前,正連職以下軍官不符合隨軍條件。


如今,取消職級限制,意味著軍校畢業不久的軍官只要結了婚,就滿足家屬隨軍條件。

簡單分析一下前面提到的兩個案例。


第一,「軍人家屬隨軍的新規」,全名是《關於調整規範軍人家屬隨軍及落戶有關政策的意見》,與2022年11月開始生效施行。


這份《意見》主要是對於2021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有關條文的具體細化。


《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第42條第1款


軍官符合規定條件的軍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辦理隨軍落戶;符合規定條件的軍人父母可以按照規定辦理隨子女落戶。夫妻雙方均為軍人的,其子女可以選擇父母中的一方隨軍落戶。


這一法條表明:


軍官的家屬隨軍,已經不再卡軍官級別;


而軍士的家屬隨軍,還是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第二,新規帶來的變化,還是非常明顯的。


新規明確,


現役軍官(含警官)三級軍士長以上軍士(含警士)以及駐國家、軍隊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三類以上島嶼和西藏自治區部隊服役的一級上士,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經旅(團)級以上單位的政治工作部門批准,可以隨軍;


駐京部隊軍人家屬隨軍有關政策由軍隊參照黨中央關於北京市新增落戶審批和管理文件精神另行制定,新政策出台前仍暫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至此,在除北京以外的地區——


1、軍官家屬隨軍,已經不受軍銜等級限制;


2、軍士家屬隨軍,一般地區需要三級軍士長以上軍銜;


3、艱苦偏遠地區的軍士家屬隨軍,可以放寬到「一級上士」


所以,原先在省城的上尉、在基層的副連職軍官的家屬,都是不符合隨軍條件的,


如今,依據新規,都順利辦了隨軍,實現了家庭的團聚。

當然,比起家屬隨軍,還有另外一個問題困擾著軍人家庭——「家屬隨調」。


對於這個問題,去年也有相關規定出台——


2022年1月,5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的通知》,旨在進一步推動隨軍家屬安置的落實。


截圖自2022年1月21日《解放軍報》1版


這份《通知》的突出特點是,增加剛性——


1、《通知》進一步規範隨軍前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隨軍家屬安置工作,明確採取轉任、交流等方式,結合實際安置到隨軍前同類單位相應崗位,以及其他單位適宜崗位的具體要求,並改進優化工作組織實施流程;


2、進一步完善其他身份屬性隨軍家屬就業安置保障措施,明確隨軍家屬參加擬安置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考錄(招聘)不受常住戶口條件限制;


3、中央和地方實行垂直管理單位空缺編製崗位應當優先安排隨軍前在本系統工作的隨軍家屬;


4、軍隊文職人員公開招考給予隨軍家屬定向招考、放寬學歷條件限制等優待政策。


總之,厚待軍屬,必須做到實處。


軍人的後院穩了——


軍人更安心,最終會體現在戰鬥力上。


作者:哨位君
資料來源:
解放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