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年乃堆拉炮戰中,我軍54式122毫米榴彈炮,對印軍的87.6毫米野戰炮有壓倒性優勢。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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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不越界、不打第一槍、不主動鬧事」這「三不」前提下,決不示弱!
指揮乃堆拉炮戰的西藏軍區獨立炮兵308團團長馬振錫。圖片來源於網路。
1967年,中印邊境形勢驟然緊張,曾擔任西藏軍區獨立炮兵第308團團長十年之久的馬振錫,在《馬振錫回憶錄》中,回憶了當年的對印鬥爭策略:絕不示弱!
8 月,中央軍委決定反擊,指示要打掉敵人的囂張氣焰。由西藏軍區王亢副司令員、政治部王貴森副主任和喬、李兩位副參謀長組成聯合指揮所,步兵以 11 師為主,組成炮兵群,炮群組成有我團 122 炮團、火箭炮團、全師 82 迫擊炮、120 迫擊炮,大小炮約 200 多門,我為炮群群長。
軍區聯指召集我們到軍區作戰室開會,分析了敵情,部署作戰任務。確定在亞拉山口打擊敵人。會上明確規定了作戰指導思想以及邊防對敵鬥爭的政策,鬥爭策略是「三不」:不越界、不打第一槍、不主動鬧事。
在這「三不」的前提下,決不示弱。你打步槍,我打機關槍;你打機關槍,我就開炮。
(老卡:這就是當年我軍的鬥爭策略。「不打第一槍」是為了師出有名,是為了佔領道義上的制高點。但印軍膽敢開第一槍,那就別怪咱們不客氣了,主動升級,只要你開槍我就機槍掃射,如果你印軍認慫那還好辦,如果你印軍敢動機槍,我們的大炮馬上發言。
不過,67年西藏軍區除了獨立炮兵308團,老卡沒查到還有一個122炮團和火箭炮團。)
二、說到做到!乃堆拉炮戰一直打到印軍認慫不敢再還手,我軍才停止炮擊。
67年乃堆拉炮戰印軍主力-25磅野戰炮,口徑87.6毫米。圖片來源於網路。
敵人總是敵人,印度邊防軍又來竄擾侵犯我邊防了,用機槍向我邊防哨所射擊。時機到了,200 多門山、野、榴炮早作好了準備,於是,我馬上向軍區請求進行炮擊,經批准後,我下令:「打!」各炮按照早已賦予的射向,各自朝目標轟擊。僅 122 榴彈就打了兩萬發,真痛快!
在67年9月的乃堆拉炮戰中,我軍參戰的火炮主力是54式122毫米榴彈炮,最大射程:11800米,榴彈全重27.36公斤。
而印軍炮兵的火炮主力是英國的25磅野戰炮,1962年對印自衛反擊戰中,我軍繳獲過這種火炮21門,實在瞧不上,後來全還給印度了,只有美國援助印度的105毫米無後坐力炮,我們繳獲後運回去研究仿製,後來生產出75式105毫米無後坐力炮裝備部隊。
印軍的87.6毫米25磅野戰炮,炮彈重量才10.2公斤,也就122毫米榴彈的三分之一多點。
炮戰中,咱們總共打了45890發炮彈,122榴彈近一半,印軍當然被打趴下了。
這場戰鬥中,我軍消耗的炮彈遠遠多於子彈(消耗各種槍彈15726發、各種炮彈45890發、40火箭彈69發)
最終,在這場以炮戰為主的衝突中,印軍傷亡607人,我軍傷亡123人,其中犧牲32人,受傷91人。
而停火,是印軍被打得完全沒有脾氣,再也不敢開一炮,我軍才肯停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