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香港身份後常居內地也能拿永居和護照嗎?

最近申請香港身份的人數暴增,越來越多的朋友認識到,擁有一個香港身份所帶來的福利。可很多優才計劃申請者獲得香港身份後,其事業、生活重心仍在內地。對於不在本土常住又志於拿香港護照的朋友來說,普遍擔心的是,自己因為離開當地時間長了,就不能申請護照或者會喪失移居身份。今天小拓就針對這方面來給大家講解一下。



申請香港身份後常居內地也能拿永居和護照嗎?
答案是:能。
香港沒有移民監,可以實現移民不移居。

實際上,成功通過香港優才計劃獲取到身份證,需要履行的義務和責任是沒有強制性的要求。
滿足「連續通常居住」條件並沒有規定必須在香港生活多少天,重要的是需維持身份連續性,以及與香港身份之間的聯繫。
所以,只有搞清楚入境處對於「通常居住」的判斷標準,各位才能順利續簽直至永居。
通常居住:任何人如果是合法、自願和以定居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例如讀書、工作或居留等),不論時間長短,他/她會被視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 他/她只是暫時不在香港,仍會被視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在評估審核時主要考慮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在香港是否有慣性住所;家庭主要成員的所在地(配偶及子女);是否受雇於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維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是否合法、按時報稅;闡明申請者不在港的原因。

那麼,該如何說服入境處相信你確實在香港「通常居住」呢?針對這些審核要素,只需要向入境處提交以下文件即可:
1、子女在港就讀證明(成績單、學生手冊等);
2、慣性住所的通訊住址(自購、租賃或親友住址皆可);
3、在港購買車輛、上牌及香港駕照證明;
4、香港手機在香港電話網路的入網證明;
5、公用單據(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路費等);
6、金融機構單據(銀行月結單等);
7、香港信用卡及按時還款記錄證明;
8、在港購買保險的相關證明;
9、社群服務(慈善集團、商會、私人會籍等);
10、香港公司委派僱員於外地工作的相關證明;
11、聘請專業人士證明(家庭醫生、律師、會計師等)。

長時間離港也不會失去香港身份資格,只有在香港有不良記錄,才會失去香港身份。
並且轉永居不是只有一次機會,轉永居失敗後還可以續簽臨時身份證,等之後合適的時機,重新提交永居的申請。
另外,永居申請並不是一到7年必須提交申請,7年只是最低年限。如果申請人想在第8、9年或之後提交轉永居的申請都是沒問題的,只要一直保持續簽就可以了。
比起移民海外放棄中國國籍,香港身份更有退路,政策也更友好,移民香港基本上也能保障到大部分朋友對教育、工作、福利的需求,若您對香港身份感興趣或者關於香港身份申請、香港永居、續簽、回鄉證等有疑問,都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免費諮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