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違紀違法,劉德英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中共寧波市委批准,寧波市紀委監委對寧波市奉化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劉德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德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防線失守,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並轉移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和宴請;違規收受財物,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接、工程量增加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德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寧波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德英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轉自:浙江省紀委監委網站

來源: 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