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120瓶茅台被處分4年後,於宏落馬

黑龍江省紀委監委6月24日消息:黑龍江省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於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於宏(資料圖)

公開簡歷顯示,於宏,男,漢族,1963年5月出生,大學學歷,1983年9月參加工作,1990年3月入黨,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學畢業。

他曾任黑龍江省財政廳副巡視員,黑龍江省財政廳副廳長等職。

2019年,於宏任黑龍江省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23年7月退休。

2020年12月,黑龍江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黑龍江省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於宏違規收受禮品和接受宴請等問題。

通報稱,2017年8月,於宏收受某企業實際控制人2箱共24瓶飛天茅台酒,價值3.5萬餘元;2018年春節前,又收受該企業實際控制人8箱共96瓶民航特供茅台酒,價值8.6萬餘元。上述茅台酒被於宏用於親友和家庭聚會時飲用。2014年至2019年6月,於宏多次到該企業實際控制人經營的漁場釣魚並違規接受宴請。2020年11月,於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來源 新京報政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