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鐘辨盜」,看古代的「測謊儀」如何辨識盜賊|「典」亮法治

北宋時期,有一個人叫陳述古,他出任建州浦城知縣的時候,有個大戶人家家裡丟了東西。官府抓到幾個嫌疑犯,但不知道究竟哪個是盜賊。陳述古想了一個辦法,對嫌疑犯們說:「我們縣一個廟裡有座鐘特別靈驗,能夠辨識誰是盜賊。」他派人把那口鐘抬到後院,讓嫌疑犯們站在鍾前,告訴他們說:「沒有偷東西的人摸這口鐘,它不會響,但偷東西的人摸就會發出聲音。」陳述古帶領同僚在鍾前虔誠禱告,祭祀後用帷幕將鍾圍起,暗地裡卻派人用墨汁塗在鐘上。鍾塗好後,陳述古讓那些嫌疑犯把手伸入帷帳中去摸鐘,等他們出來後檢驗他們的手。這時發現有一個人手上沒有墨,於是對他進行審訊。他承認了自己是盜賊,原來是害怕摸鐘會發出聲音所以不敢摸,沒想到因此暴露了自己。

陳述古利用盜賊做賊心虛的心理,留下了這段為後人傳揚的斷案佳話。案例中的神鍾在司法官員的巧妙運用下,猶如現代的測謊儀一般,起到輕鬆辨識盜賊的效用。古代的司法官員在缺乏證據導致案件審理陷入僵局的情況下,很多時候善於從人性的角度出發,抓住人們趨利避害的心理,巧妙設計測謊實驗,往往能起到辨認真假、輔助辦案的良好效果。借鑒古代司法官員的斷案智慧,運用到當前司法實踐中,加強對犯罪心理的研究和應用,不僅可以增強司法人員的辦案能力,提升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率,而且可以起到有效預防犯罪,減少犯罪誘發因素等良好效果。

來源:廣東政法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