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格+公共服務 | 聯動協力「織網」,居民幸福「滿格」

今年以來,鼓樓區下關街道工委圍繞「需求在網格發現、服務在網格提升、機制在網格深化」目標,秉承黨建引領「我為群眾辦實事」的服務理念,聚焦居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因地制宜探索深化「網格+公共服務」融合治理路徑。通過積極對接水務、廣電、燃氣、電信、移動等公共服務部門,充分發揮黨群服務中心核心樞紐作用,建好建強「盟管家輪值台」服務陣地,著力構建「問題共商、信息共享、服務共建、同題共答」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助力基層治理提質增效,讓居民群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濃度更稠」。

「民呼我解」察民情,需求在網格發現

群眾利益無小事,做深做細是大事。街道始終堅持優化基層治理水平,暢通居民反映問題渠道,持續關注民生問題,做到居民有呼聲,網格有回應。

一是立足「線上+線下」渠道,了解居民需求。依託社區現有網格載體,發動網格員把身子「沉下去」,入戶走訪「面對面」溝通;藉助微信群把民意「收上來」,線上匯總「鍵對鍵」掌握;召開「精網微格」居民議事會13場,讓居民在網格「坐下來」談需求。

二是按照「居民點單、社區派單、網格員接單」的模式,推進服務落地。立足老舊小區與新小區特徵差異,分類梳理居民需求,制定「網格服務清單」,破解居民群眾水電氣使用、維修難題,確保各個小區公共服務優質共享。

三是依託「網格+公共服務」架構,提升辦理質效。將「水電氣訊」聯絡員充實到網格志願者隊伍,積極推進專屬網格化管理責任制,製作「水電氣訊」的網格員信息服務公示牌,讓專業公共服務精準匹配需求,努力實現「群眾一個訴求、問題一次派單、網格聯動解決」的目標。

「組團攻堅」聚合力,服務在網格提升

強化網格信息與公共服務信息的資源共享、信息互融、常態收集和快速響應,推動建立全街道社區、網格對接的多級服務矩陣,讓公共服務「進格」。

一是召開「公共服務進社區需求」對接會。對照前期搜集梳理的「需求清單」,搭建服務和需求兩張清單對接橋樑,邀請「水電氣訊」多家公共服務單位現場分析研判,推動居民反映較多的水表出戶、網線序化、老年人監測等12個需求落細落實。

二是施行「水電氣訊」盟管家定期輪值制度。依託黨群服務中心核心樞紐作用,堅持黨建引領公共服務正確導向,搭建「盟管家輪值台」服務陣地,成立下關街道「電水氣訊」盟管家行動黨支部,在街道黨群服務中心增設「盟管家」公共服務窗口,由水、電、氣、訊各單位輪流值班,開展業務諮詢、故障報修等服務。

三是啟動「聯合巡查」專項行動。街道聯合電力、水務、燃氣等多家單位,對小區樓道、地下車庫的消防設施進行排查,廣泛普及家庭用電、用水、用氣安全知識,增強轄區居民安全防範意識。

四是藉助智能終端「遠程守護」獨居老人。組織社區幹部參觀中國移動錦繡華府南苑營業廳,詳細了解體驗「關於監測獨居老人生命體征AI智能守護設備」使用情況,並在世茂濱江社區15戶80歲以上獨居老人家中先行試點。

「常態長效」惠民生,機制在網格深化

街道不斷推動構建「運行體系互融、服務保障互補、信息資源共享的」融合治理工作機制,推動公共服務從「一次便民舉措」到「持續惠民機制」的轉變。

一是舉辦「公共服務進網格」公益市集活動,深入實施「精網微格」提升工程,聚焦居民需求、強化多元聯動、整合各類資源,現場為居民提供多元化服務,累計服務居民2000餘人。

二是與中國移動、中國電信達成長效合作,針對居民多年的線纜雜亂、家庭水管老化等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開展老舊小區線網序化項目,排查梳理老舊小區網線亂拉亂接、鬆散介面、老化破損等情況,常態化整治「蜘蛛網線」的低掛垂落、縱橫交錯現象,以社區為單位為居民樓規整線纜,目前,已經規整759戶。

三是與南京水務集團達成長效合作,發動網格員上門走訪打消居民顧慮,闡釋出戶流程,有條不紊開展多倫路社區老舊小區水表出戶項目,受益居民達450人,目前社區已徵求完居民意見,簽約率達100%。

55號改造前▲

55號整改後▲

57號改造前▲

57號整改後▲

四是與港華燃氣公司達成長效合作,違建房拆除後,導致原先的燃氣管道排布不合理,存在安全隱患,街道與港華燃氣公司協商合作,推進現場勘察評估、遞交改管申請、開展需求對接等環節,開展建寧新村7號、8號燃氣管道改造項目,預計受益居民400人。

五是銀髮工作室搭建法律服務「便民橋」,聯合鼓樓區人民法院在熱河路社區打造「銀髮志願者法律工作室」,由退休法官輪流坐班,為居民提供法律諮詢、糾紛調解、普法宣傳等公益法律服務,同時深入網格多次上門,積極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受益居民近百人。

下一步,下關街道將持續與共建公共服務單位深化融合,以「網格+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為抓手,加快實現從「群眾找服務」到「主動送服務」的全面轉變,積極推動黨建引領「盟管家」凝心聚力、同向同行,更好地將黨組織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充分體現在基層社會治理最末梢,不斷助力提升服務群眾效能、激發基層治理活力。

來源:南京鼓樓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