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專訪政協委員邵志清:創新強則數據強、數據強則產業強

近兩年,數據資產成為新的熱門話題。去年 10 月,國家數據局正式掛牌,開年各省級數據局也密集亮相;與此同時,從中央到地方推動數據要素化的政策不斷發布。

然而,對許多人來說,數據資產仍是一個聽起來些許陌生的概念。數據資產究竟是什麼?會在哪些場景進行創新應用?實施路徑可能是什麼樣的?如何確保數據資產安全使用?

就這些問題,南都記者專訪了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協副主席、致公黨上海市委主委邵志清,以下是他的思考和建議。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協副主席、致公黨上海市委主委邵志清

01

數據產業將迎來迅猛增長

南都:今年全國兩會,你帶來了一份關於數據資產創新應用的提案,能否簡單介紹?

邵志清:今年,我帶來一份《關於建設數據資產創新應用體系的提案》。我認為,創新強則數據強、數據強則產業強。規範有序發展的數據資產應用創新,有助於激發市場主體創造高價值數據資產的積極性,進一步挖掘數據資產的價值潛力提高乘數效應,形成數據資產價格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

南都:近年來數據要素作為一項新型生產要素具有什麼特徵

邵志清:數據要素是一項新型生產要素,可以進入財務報表形成資產類型。數據資產具備非實體性、依託性、可共享性、價值易變性等特徵,但同時也具備較強的乘數效應,呈現出規模報酬遞增、非競爭性、低成本復用等特點。

南都:2024年1月1日,《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正式施行,預示數據資產入表已開啟數據要素產業化的大時代。你曾多次提出建立數據資產登記制度,如何看待當前的政策進展?

邵志清:隨著「數據二十條」的逐步落地,國家數據局的成立,數據資源入表工作的加快展開,我認為,數據產業作為全新要素型產業將迎來迅猛增長。數據要素資產化將成為擴充我國底層資產規模、創造乘數型增量資產、改善國家資產負債表的戰略契機,是建設金融強國的重要基礎。

數據資產創新應用是對數據資產開展抵押、增信、保險、信託、入股或資產證券化等方面的應用創新,是數據資產向數據資本演進的重要階段,對加快形成我國高質量數據資產、促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保障數據產業行穩致遠具有重要意義。

02

建議完善國家數據資產創新應用路徑體系

南都:目前數據資產入表實施細則尚待清晰,據你觀察,企業在開展數據資產入表工作的過程中普遍會遇到哪些難點和挑戰?

邵志清:首先是我們對數據資產的合法合規性缺乏有效認定。數據資產具有非競爭性的特點。數據被一個主體獲得後,其他主體還可以繼續獲得該數據,無論有多少主體獲得數據,他們都擁有數據的全部。這種多途徑來源、交叉式授權、多復用型的資產形成方式,對數據資產的資產權屬認定帶來難度。目前缺少對數據資產合法合規性認定的鑒證程序和法律法規,阻礙了正常數據資產創新應用的開展。

二是對數據資產的資產處置缺少明確路徑。由於數據資產的非實體性和依託性,數據資產在虛擬空間的存在形態非常複雜,其價值的發揮需要較強的運營團隊或網路協議,如果沒有這些配套要素,單純持有數據資產也將變得毫無價值,這就對數據資產的有效隔離、轉讓和處置提出較高挑戰。此外,目前數據要素市場正處於起步期,市場交易規模有限,買方市場尚不活躍,給數據資產的有效處置帶來不確定性

此外,對數據資產的定價估值缺少市場參照、對數據資產的創新應用缺少協同治理、缺乏數據資產創新應用的人才支撐。這些都是亟須被解決的問題。

南都:針對這些問題,你提出了完善國家數據資產創新應用的路徑體系的建議可以如何落地有什麼其他建議嗎?

邵志清:我建議完善國家數據資產創新應用的路徑體系,有關部門可以制定國家數據資產創新應用管理體系與實施辦法,同時根據我國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總體要求,結合數據產業發展的階段性需要,在數據資產增信、數據資產信託、數據資產作價入股等領域率先開展探索,形成我國數據資產創新應用的路徑經驗。

此外,我認為還應構建國家數據資產創新應用的管理體系,由國家數據局統籌指導,信息化部門、金融部門、網路安全部門協同配合,發揮各自職能,穩步有序推動數據資產創新應用。形成與數據資產創新應用相適應的制度體系,設立數據資產創新應用的專業服務機構,加快數據要素市場與金融、商品、資本市場互聯互通。

03

建議建設國家高水平數據開放平台

南都:你今年還帶來了一份《關於建設國家高水平數據開放平台的提案》,可以介紹一下這份提案嗎?

邵志清:當然。隨著我國數據出境相關制度的落地實施,政府和企業對數據出境安全的重視程度顯著提升,但要在數據領域建立國際話語權與主導權,仍面臨不少問題,如數據跨境和數據領域的國際合作缺乏統一平台、與國際高標準數字經貿規則尚未有效對接、國際數據基礎設施和要素配置能級不匹配等。

南都:數據開放需要多方支持其中包括平台政策和基礎設施的支持針對你提出的問題,你有什麼具體的建議?

邵志清:我認為,可以先從打造國家級高水平數據開放平台開始,代表國家參與國際數據流通與合作。此外,我國也可以建立更加開放的規則制度體系,建設「國際數據規則先導區」,不斷迭代深化「制度+技術」雙重保障,通過場景探索布局離岸功能型數據中心建設;建設司法部涉外商事糾紛跨境法律援助、科技部國際科研大數據服務、商務部服務數字貿易新業態發展等專業功能平台。

最後,可以建立更高能級的基礎設施體系,以上海海纜登陸站為依託,實施「海上絲綢之路」海光纜工程,構建直連新加坡、中東、東南亞、非洲、歐洲等全球區域的海底光纜系統,建立國內21個自貿區直連全球的國際數據專用通道,進一步放開增值電信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與外資方合營海底光纜、數據中心等,加快融入全球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南都全國兩會報道組

采寫:南都記者 胡耕碩 王子黎 發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