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連泉 文
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治理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現代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經歷了從無到有,從計劃經濟下的傳統勞動保障體制向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轉變歷程。目前,我國已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建成了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制度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人民群體基本生活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展望未來,我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將在制度設計、全民覆蓋、提高保障水平和管理服務現代化等方面,進一步健全體制機制,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社會保障制度探索歷程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共產黨不斷探索完善與中國發展道路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
新中國成立之初面臨著「一窮二白」、百廢待興的局面。為了穩定人民生活,恢復被戰爭破壞的國民經濟,黨和國家開始著手建立社會保障制度。
1949年9月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三十二條規定:「人民政府應按照各地各業情況規定最低工資。逐步實行勞動保險制度」。1951年,政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標誌著城鎮勞動保險制度的確立。同時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也開始了初步探索,主要形式為「五保」制度和農村合作醫療等。
改革開放前的社會保障制度順應了計劃經濟的發展需求,在保障人民生活和促進經濟發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新中國成立後,我國人均預期壽命由1949年的35歲增加到了1978年的65歲,高於許多收入水平相當的發展中國家。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拉開了經濟體制改革序幕,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多種所有制形式、多種分配製度隨之出現,社會保障制度由此開始新的探索。國務院於1986年頒布《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開始進行由企業和勞動合同制工人雙方繳納的養老保險試點,為90年代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經驗。1987年,黨的十三大確立了現代化建設「三步走」戰略,提出到20世紀末進入小康社會,各項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進入提速發展期。
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和黨的十四大召開,標誌著中國現代化建設事業開始進入一個新階段。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現代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與社會優撫等制度。在社會保險制度建設基礎上,城鎮職工「五險一金」制度在90年代相繼建立。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金實行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國家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經辦管理機構,實現了與國際接軌。在農村地區,2003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開始試點,2009年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農村地區社會保障覆蓋面快速擴展,在短短几年內即覆蓋了大部分農村居民,同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也得到快速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站在黨和國家發展全局的高度,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黨的十八大報告確立了「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標。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時間表、路線圖。黨的二十大進一步指明中國式現代化發展道路兩步走戰略,提出「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的總體目標,強調「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範、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回顧發展歷程,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日益健全,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制度完成整合,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並軌改革,多支柱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加快實施,醫療報銷水平不斷提升。截至2024年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覆蓋10.7億人口,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13.3億人口,參保率達到95%以上, 我國已建成世界上覆蓋人口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網。
現代化社會保障制度前景展望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體學習時強調,社會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增進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治國安邦的大問題。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社會保障制度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安定、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當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還存在不健全、不完善之處,實現社會保障制度現代化是一個長遠目標,我們應遵循基本規律,在改革中不斷調整優化,在高質量發展中提升保障水平。
第一,在社會保障制度的頂層設計上,堅持統一性和規範性標準,做到全國一盤棋。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中著重強調了 「制度的統一性和規範性」的問題,提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要堅持國家頂層設計,做到全國一盤棋」。未來社會保障制度建設,需要在統一政策標準、統一基金收支和經辦管理等方面做出頂層設計,加快健全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不斷提高其他社會保障項目的統籌層次。
第二,推動繳費型社會保障制度與非繳費型福利融合發展,健全多層次制度體系。從繳費資金來源上分析,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來源於僱主和僱員共同繳費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覆蓋就業人口;另一類是來源於國家財政轉移支付的社會救助制度,即非繳費型制度,主要覆蓋低收入者和弱勢群體。在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過程中,需要對這兩類體系進行分層次設計,釐清各自發揮作用的機制渠道。對於社會保險類項目,重點在於實現全民覆蓋,實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長期可持續;對於全社會救助類項目,需要視經濟財政條件,對低保、扶貧、城鄉居保補貼、民生救助等轉移支付項目,提出合理的兜底保障目標,例如瞄準貧困線、最低工資標準等,不斷提升保障水平。
第三,堅持量力而行、儘力而為,不斷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什麼時候都不能忘記一個道理,經濟發展和社會保障是水漲船高的關係,水淺行小舟,水深走大船,違背規律就會擱淺或翻船。」黨的二十大報告進一步提出「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堅持量力而行、儘力而為」的要求。在現代化建設進程中,我們始終要堅持「適度性」原則,即社會保障待遇水平與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原則,不斷提高社會保障項目的待遇水平。同時,要建立起各項社會保障待遇的科學化調整機制,補短板、強弱項,實現社會保障體系的均衡發展。
第四,樹立精算平衡意識,促進社會保障制度可持續發展。現代繳費型社會保險制度運行的一個基本原則是:在財務上以收抵支,長期精算平衡運行。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逐步加速,加之經濟轉型和城鎮化紅利的逐步釋放,社會保障擴面空間縮小,財務收支形勢趨於緊張。在此挑戰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在於深化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通過調整收支兩端的參數設計,實現財務平衡。為此,建議在延長社會保障繳費年限、延遲退休年齡和建立待遇調整機制等方面做出相應的改革設計。
第五,運用現代技術手段,實現社會保障經辦服務的現代化。社會保障經辦服務是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到廣大參保者的基本權益。在現代化建設進程中,互聯網、自動化、智能化等,極大提高了社會保障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實現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現代化的重點目標在於實現全國互聯互通,出台全國統一的信息化標準和運行政策,建立中央層面的社會保障資料庫和國家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適應現代國家統一大市場體系,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的合理流動。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式現代化研究院歷史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