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設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是實施長三角一體化國家戰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法治協同是區域協同發展的題中之義和重要保障,是打破行政邊界、推動制度創新的關鍵鑰匙。2024年5月,滬蘇浙兩省一市人大常委會聯合制定出台了《促進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高質量發展條例》,成為《立法法》修改後全國首個跨省域、基礎性、綜合性立法。
為進一步推動《條例》貫徹落實,不斷拓展示範區法治協同深度與廣度,打造更加優質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由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執委會與華東師範大學共同主辦,5月8日在上海召開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法治協同專題研討會。
研討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許安標說,這部《條例》是示範區法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滬、蘇、浙兩省一市人大常委會共同起草、共同調研、共同修改,同步審議、同步通過、同步實施,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示範區建設,在全國樹立了區域協同立法的新標杆,呼應了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的要求,樹立了一體化發展示範引領的鮮明導向。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莫負春認為,長三角區域協同立法要進一步在體制機制上下工夫;要在促進長三角真正成為區域發展共同體的高度上下工夫;要在推進以制度型開放為重點的高水平對外開放上下工夫;要在堅持堅守底線思維上下工夫,充分發揮示範區先行先試的作用,建議針對當前和今後時期重點發展的特定領域、特定事項開展專項立法,探索形成1+N的示範區協同立法保障體系;同時加快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協同立法。
江蘇省人大法制委原主任委員、江蘇省法學會副會長王臘生認為,區域協同立法存在四大難點,即如何體現統一性和差異性、如何考慮和平衡不同地方的利益需要、如何確定實施主體及其職責、如何適當變通上位法的相關規定。在攻克這些難點、關鍵點上,長三角區域立法協同做出了榜樣,希望長三角區域協同立法進一步提檔升級,從制度協調性向制度一致性+制度創新性提升,充分體現率先示範作用。
中國法學會立法研究會副會長、浙江省人大法治委原主任委員丁祖年表示,區域協同發展的法治保障目前取得了明顯進展,對保障經濟發展、民主政治、區域協同發展發揮了積極有效的推動作用。建議推動協同立法體制機制的進一步創新,建立具有約束力的協同保障機制,同時創立新型的協同立法形式。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崔凱認為,從近幾年滬蘇浙皖協同立法的實際情況來看,既有高度一致的協同需求,也有基本相同需求框架下兼顧不同地區差異包括利益訴求差異的情況。「今後開展協同立法,要更加靈活運用多種立法形式,來彌補這些差異,兼顧好區域協同發展的共同利益和地方實踐需求,避免出現為協同而協同的情況。」
原標題:《區域協同立法如何提升?長三角示範區法治協同專題研討會舉行》
欄目主編:張駿
來源:作者:解放日報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