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
電信詐騙手段日益翻新
詐騙分子
通過各種方式
誘導他人參與犯罪活動
使得不少無知者
誤入歧途
成為電詐「工具人」
案件回顧
李某系楊林職教新城某高校一名00後在校大學生,想做兼職賺點生活費。2023年3月至6月,李某在遊戲網友介紹下了解到一個動動手指就能賺錢、沒有門檻、低投入、高回報的「輕鬆兼職」。他雖然心存疑惑,但是仍抱著僥倖心理,按照對方要求,開始向他人發送含有誘導性信息的詐騙簡訊,誘導他人下載「xx店鋪APP」的詐騙簡訊,每個號碼成功下載註冊可以獲得40元。

李某「兼職」一段時間後,開始介紹同學姚某、趙某等人參與並每單抽成5元。後李某的手機卡因發送詐騙簡訊被移動公司封停,但嘗到甜頭的李某不捨得就此收手,在知道上家發送的是詐騙簡訊的前提下,仍舊收取姚某、趙某發詐騙簡訊的獲利。
案發後,經核查李某及李某介紹的人共發送詐騙簡訊8000餘條,姚某發送詐騙簡訊5000餘條。其中姚某發送的誘導信息查實電信網路犯罪2起,被騙數額2.5萬餘元,李某非法獲利1000元,姚某非法獲利400元。其二人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校外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識別風險及自我保護能力弱,又想賺快錢的心理,有針對性地設計詐騙手段,教唆和利誘在校學生參與電信網路詐騙,致使他們成為詐騙團伙實施犯罪的「工具人」。
主要表現為:
🔵提供自己銀行卡給犯罪分子「跑分」洗錢,並為犯罪分子進行轉賬、取現;
秋季運動會
🔵犯罪分子通過網路APP、QQ群等聯繫未成年人,讓其幫打電話謀取傭金,用一部手機接通詐騙分子語音,另一部手機打通受害人電話,通過轉接使詐騙分子與受害人隔空對話,從而進行電信網路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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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學生辦理電話卡,利用自己電話卡「兼職」賺錢,發送詐騙簡訊等,向詐騙嫌疑人員提供手機卡等網路通信幫助,以上行為可能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詐騙罪、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等罪名。
檢察官提醒
在此提醒大家,尤其是學生朋友們:
❗拒絕「無需經驗」「輕鬆日結」「幫打電話、發簡訊動動手指可獲利」類可疑兼職,保持警惕,核實招聘方資質,勿輕信。
❗強化法律意識,保護個人信息,勿出租、出藉手機卡、社交賬號、銀行卡等避免被用於犯罪,防止自己淪為電信詐騙的「工具人」。
❗發現異常兼職或涉詐線索,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嵩明政法
責任編輯:吳沅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