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李嘉誠賣港口的事情,網上吵得沸沸揚揚。
但是,很多人有所不知,這項合作,最終簽約時間是在2025年4月2日,距離現在只有8天了。
這八天時間內,如果出現新的變化,那麼,交易就會擱淺。
問題來了,到底會有哪些因素影響這筆「巨額交易」呢?
第一重影響,無需質疑,來自中國的「壓力」
3月3日,李嘉誠的長和集團,打包旗下「在23個國家的43個港口」,以228億美元的價格,出售80%的股權給美國的貝萊德集團。
消息一出,全球震驚。
特別是國人,一萬個「意難平」。
「意難平」的原因是,在中美博弈的大背景下,巴拿馬運河的兩個重要港口屬於了美國企業,這對中國的商船極其不利。
要知道,這43個港口覆蓋全球10.4%的集裝箱吞吐量,而且,中國貨船每年經過巴拿馬運河港口1.2萬艘次,佔中國對美國貿易物流總量的40%以上。
這樣說吧,一旦這些港口歸了美國貝萊德財團,對中國去往美洲交易的商船非常不利,進而大幅度影響中國向美洲的進出口量。
這麼重要的一件事,李嘉誠集團說賣就賣了,這很傷國人的心,有人甚至喊出了「漢奸」、「賣國賊」。
李嘉誠的形象,在中國也是一落千丈。
起初,發聲的就是一些自媒體。
3月13日開始到目前為止,香港《大公報》先後發了8篇關於李嘉誠的文章,這8篇包括轉載的和評論員文章。
大公報的系列文章,很快被「港澳辦」多次轉發,事件推向了一個高度。
就此成為一個超級事件。
因為李嘉誠事件,香港兩任特首先後發言,一位是前特首梁振英,另一位是現在的特首李家超。梁振英的發文更多是勸慰,李家超的發言提出了解決的途徑:詳細調查,如果交易被脅迫,交易影響國家和香港地區的利益,可以終止交易。
而中國外交部,也為此發聲。從發聲的觀點來看,雖不是直接否定,但很明顯,是不支持這項交易的。
一句話,對中國商業影響如此大的「港口交易」,如何讓國家和港府同意?
如果,國家、港府、民眾的三重影響力繼續保持,會對李嘉誠和貝萊德財團交易帶來重大的影響。
也可能,因為這個原因,4月2日無法最終簽字。
第二重影響,巴拿馬政府的影響,其實很大的。
交易的「巴拿馬港口」,所有權屬於誰?
這就要追溯一下歷史了。
起初,是法國人要開發巴拿馬運河的。
1880年1月1日,法國的"全球巴拿馬洋際運河公司"宣布正式開工挖鑿巴拿馬運河。
但是,因為種種原因,法國人的「巴拿馬運河項目」,進度慢的如同老牛。
二十世紀初,美國人眼饞巨大的利益,直接動手了。1903年,美國獲得了開鑿、經營和管理巴拿馬運河的特權。
有意思的是,當時的巴拿馬只是大哥倫比亞國的一部分,在美國人的運作下,巴拿馬這小國獨立了。
還別說,美國人的執行能力不是蓋的,耗費11年時間,終於將巴拿馬運河開發成功了。
讓人悲哀的是,為了這個超級項目,先後有7萬名巴拿馬和其他國家的勞工死亡,包括一些中國勞工。
1915年,巴拿馬運河正式通航。
從此,美國人開始瘋狂往口袋裝錢了。
那麼,巴拿馬這個國家在「巴拿馬運河」上有啥收入沒有?毛線都沒有。
一句話,1999年以前,巴拿馬運河名義上是巴拿馬的,實際上是美國的。
時間久了,巴拿馬的民眾也不願意了,為此,還爆發了轟轟烈烈的反美行動。那一年是1946年。
當時的美國,攜二戰勝利的餘威,如日中天,天天嘴上喊的是「公平」,鼓勵各殖民地獨立。看到巴拿馬民怨沸騰,美國政府終於和巴拿馬政府簽訂了《巴拿馬運河條約》。這個條約規定,1999年之前,巴拿馬運河的開發權和管理權屬於美國。之後,交給巴拿馬國家。
從1977年開始,巴拿馬政府和美國政府開始了巴拿馬運河的主權過渡。
因為美國的開發權快到期了,美國人也不願意投資搞建設了。
1997年,中國香港李嘉誠麾下的企業在競爭中中標了,獲得了巴拿馬運河兩個重要港口的開發權和管理權。租賃期是25年。2022年,李嘉誠的長和集團再次續租了25年。
也就說,巴拿馬運河和港口的所有權,屬於巴拿馬這個國家。
而經營權屬於租賃戶。
按照租賃協議,李嘉誠集團是有港口的特許權的,這個特許權包括「經營轉讓權」。
但是,從巴拿馬憲法看,這是違憲的。也就說,李嘉誠的長和集團要轉讓港口,還是得巴拿馬政府同意。
現在,對巴拿馬政府也是個巨大的考驗,他們如果支持這項交易,勢必得罪了中國。要知道,中國在巴拿馬還是有不少投資的。
如果用「違憲」不支持這項交易,勢必得罪美國。
難啊!
所以,「巴拿馬政府」也是個大變數。
不過,根據目前情況看,巴拿馬政府支持這項交易的概率更大,畢竟,美國就在家附近啊,得罪不起。
第三重影響,新的競購者的出現
李嘉誠和貝萊德財團是初步簽訂了協議,但還沒有正式簽約。
按理來說,李嘉誠還有選擇與另外企業合作的空間,只不過,要賠償一些違約金。
說通俗一點,就像兩個人口頭達成了協議,還給了定金。如果一方反悔,那就要賠償定金或定金的數倍。
中國央企中遠海運集團下屬的中遠港口公司,有著布局美洲港口的的戰略。雖然沒有對外公布有意競購李嘉誠的43個港口,但是,中遠海運競購的概率極高。
中遠海運當然沒有貝萊德財團有錢,可是,這是國字型大小的企業,背靠大樹,如果再聯合一眾中國國企,未必沒有一戰之力。
如果,中遠海運能開出貝萊德財團一樣的價碼,甚至更高的價碼,李嘉誠是可以賣給中遠海運的。
問題在於,如此一操作,李嘉誠不僅會得罪貝萊德財團這個超級大鱷,而且還會得罪美國。
目前,李嘉誠的產業很多都在歐美,他的國籍又是加拿大。
如此情況,李嘉誠未必會主動選擇新的合作者,進而得罪美國和貝萊德集團。
說實話,現在的李嘉誠家族是很被動的,主動放棄交易,或者主動和另外一個公司合作,可能性都不大,如果用「中國香港港府不同意交易」或者「巴拿馬政府不同意交易」為「不可抗拒」的理由,終止這項交易,才會讓李嘉誠家族不會四處結怨。
影響這次交易的變數,或許還有很多,比如「中美背後的接觸和談判」、「中巴背後的談判」等等。
但以上三個變數是影響最大的,也最顯眼的。
雖然有三個變數會影響這次的「世紀港口大交易」,但第一個變數的影響最大,也就是「行政干預」最為直接,最容易有結果。
有人可能要擺出一堆道理了,什麼「在商言商」,什麼「貿易自由」,什麼「李嘉誠無錯」等等。我想說的是,任何一個上規模的跨境交易,都是要通過行政審批的。如果對自己方有明顯不利,行政審批可以不通過的。
這不是中國特有的,也不是香港特有的。而是歐美國家一樣擁有這個「行政審批」。
美國通過《外國投資風險評估現代化法案》(FIRRMA)和《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賦予總統直接否決外資交易的權力。核心審查機構為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負責評估交易對國家安全的影響。
舉個例子,2023年底,日本制鐵(日鐵)計劃以149億美元收購美國鋼鐵(美鋼),但2025年1月被拜登政府以「國家安全風險」為由否決。
歐盟也有類似的法條,通過《外資審查條例》協調成員國審查機制,重點關注關鍵基礎設施、技術及數據安全。
比如,2024年義大利政府動用「黃金權力」否決中國賽微電子對義大利半導體企業的收購,理由是「戰略產業保護」。
再比如,2016年中國美的集團收購德國工業機器人巨頭庫卡時,德國政府曾以「技術流失風險」為由施壓,但最終未直接否決,而是通過立法加強外資審查。
一句話,跨境交易被行政審查,不是我們獨有,美國和歐洲一樣在使用,只要對自己不利,美歐就會幹預。
試問,微軟或者英偉達賣給中國企業,美國能同意嗎?絕不會同意。
最終的發展如何,目前還無法完全確定,但根據種種情況來看,李嘉誠集團和貝萊德集團的交易,失敗率超過50%以上。
也就是說,交易在短期內很難達成。
交易換對象的概率還是不低的,當然也有一種可能,將巴拿馬運河的兩個重要港口和另外的41個港口剝離,這兩個港口賣給中國企業。
具體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八天後就有結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