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醉駕」?
「醉駕」與「酒駕」有什麼區別?
隔夜醉也屬於酒駕或醉駕嗎?
對「醉駕」犯罪如何進行刑事處罰?
帶著這些疑問
讓我們一同走進
一場直白且生動的
法治教育現場
......
近日
文山市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李賓果
受邀參加了由市委組織部組織的
酒駕醉駕公職人員和普通黨員專題教育培訓
先後為全市89名酒駕醉駕公職人員和黨員
講授酒駕醉駕的專題法治課
現身說法
敲響酒駕醉駕「警示鐘」
「前天晚上喝酒,第二天覺得,喝了不算多,應該沒事,沒想到被交警檢測出來是酒駕,當時就很後悔,自己就不該心存僥倖。」
「被罰了1000元,駕駛證被暫扣6個月,也受到警告處分,現在回想起來真的很不光彩。」
培訓現場,首先由部分涉案公職人員以及黨員結合自身因酒駕醉駕被處罰的經歷向在場學員講述酒駕醉駕的危害及給自己的工作、生活帶來的影響,通過講清事實、講透道理、講實教訓,讓參訓學員面對面受到教育、感受震懾,再次敲響酒駕醉駕「警示鐘」,增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現場普法
讓拒絕酒駕成為一種習慣
接著,李賓果法官結合實際審判案例,給全體參訓人員全面深入細緻地講解了酒駕、醉駕的定義、處罰標準以及可能帶來的危害後果,並就大家廣泛關注的二次酒駕醉駕處罰、隔夜酒駕、醉駕、危險駕駛共同犯罪等問題進行一一解答、深入細緻分析,有效築牢了參訓學員「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意識,同時,通過案例的深入剖析以及身邊事例的警示教育,進一步讓「拒絕酒駕、醉駕」成為刻在參訓學員心間的紀律信條,增強了抵制酒駕、醉駕的自覺性與主動性。

近年來,酒駕、醉駕案事件數量一直處於高位狀態,部分黨員幹部、群眾對酒駕、醉駕依然抱有僥倖心理,樂於與交警玩「貓和老鼠」的遊戲,但無數鮮活的案件證明,很多人酒駕、醉駕均因「僥倖」二字作祟,然而事實卻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們無一例外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再次提醒:廣大民眾切不能因為一時僥倖而付出失去自由與光明未來的慘重代價!
本次法治宣傳是文山市法院致力於酒駕、醉駕問題整治的一個生動縮影,創新優化普法宣傳方式,讓普法案例更深入心、讓刑法規定更入腦,成為文山市法院酒駕、醉駕法治宣傳的一張特色名片。下一步,文山市法院將進一步優化、創新酒駕、醉駕法治宣傳方式,通過「走出去」與「引進來」相結合的方式,不斷增強廣大民眾法治意識,提升自覺尊法、守法的自覺性,直至推動「拒絕酒駕、醉駕」的習慣蔚然成風。
來源:文山政法
責任編輯:吳沅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