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羅大美」遇害案28日開庭 死者妹妹:「家裡靠一口氣撐著」

2025年02月25日23:40:23 國際 4809

封面新聞記者 林夢晴

2023年7月初,擁有數百萬粉絲的網紅羅大美(本名尚某某)失聯,近兩個月後,其遺體在一紅薯窖內被發現。

封面新聞記者從其家屬提供的起訴書中了解到,被告人余某生因知悉被害人羅大美經濟狀況較好,遂糾集沙某姣、楊某預謀實施搶劫勒索,最終將羅大美殺害。而該刑事案件定於2月28日在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月24日,封面新聞記者對話了羅大美妹妹羅婷,了解庭審準備情況及家屬近兩年的生活狀況。

失蹤的網紅

哥哥羅大美失蹤了,羅婷一個多月後才意識到。

2023年7月暑假,羅婷住在哥哥家中。7月5日,卻是她最後一次見到哥哥。當天,羅大美告訴羅婷自己要去演出,出門前還給她轉了1000元零花錢。之後,羅大美一夜未歸。

7月6日晚,羅婷看到哥哥發了條朋友圈,聲稱「出去旅遊」。「你出去玩啦哥」「哥沒事吧,瞅見你朋友圈都鎖了」,出於關心,羅婷給哥哥發了幾條信息。不久她收到哥哥回復,「不用管,我這邊有點事,別發消息。」沒過多久,羅母也打來視頻電話叮囑,語氣有些遮掩,「你哥有事,出去旅遊了,你先別聯繫他。」

考慮到哥哥一向成熟穩重,處事謹慎,羅婷未太關注此反常情況。直到一個月後,羅母不安地告訴她,哥哥可能出事了。

據羅婷介紹,因自幼熱愛戲曲,羅大美曾於2010年進入南陽文化藝術學校,專攻曲劇旦角。2017年左右,適逢抖音、快手興起,他因男扮女裝反串表演走紅網路,成為一個擁有數百萬粉絲的網紅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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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美社交賬號/圖源網路

在羅大美髮布朋友圈的2023年7月6日,羅母曾收到兒子的語音,「媽,我開車撞到人了」「你別給(我)打電話,別給(我)打視頻」「我得出去躲兩天」。在交代完涉事車輛位置,囑咐父母將車開回後,羅大美失去了音信。

一個多月後,家人們意識到不對勁——他們發現開回的兒子汽車並沒有剮蹭痕迹,但車內的行車記錄儀儲存卡卻離奇消失,當地派出所也沒有關於羅大美的相關記錄。在苦苦等待、搜尋無果後,羅家於8月28日選擇報警。

9月初,惴惴不安的家人接到警方通知,羅大美遺體在紅薯窖內被發現……

命案將迎一審

與羅大美生前告知家人的情況截然不同,據南陽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信息,羅大美是被他人殺害的。

起訴書指出,兇手之一的余某生因知悉被害人羅大美經濟狀況較好,遂糾集其同居女友沙某姣、同夥楊某預謀實施搶劫勒索,並最終在犯罪過程中將羅大美殺害。

封面新聞記者梳理羅大美的社交賬號發現,他曾多次曬出捐款截圖:2021年7月河南洪災,他捐款捐物;2023年5月,他向一名患有尿毒症的男孩捐款1萬元……另據媒體公開報道,羅大美的手機備忘錄中記錄大量借出的欠款,總額高達兩三百萬元。

起訴書指出,2023年7月5日晚,楊某誘騙羅大美至余某生租住房。羅大美進入房間後,余某生限制其人身自由,並夥同沙某姣將羅大美塞入車輛後備箱,駕車轉移至南召縣一處閑置平房內。其間,兩人通過恐嚇、脅迫手段,逼迫羅大美向沙某姣的微信、支付寶及銀行賬戶轉賬。

7月7日凌晨,余某生在索要200餘萬元後,趁單獨相處之機殺害羅大美,並將遺體推入紅薯窖中掩埋。

起訴書顯示,被告人余某生初中肄業,無業,曾於2001年、2011年兩次犯搶劫罪入獄。對此,檢方認為,余某生、沙某姣、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脅迫方法搶劫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余某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羅婷對被告人沙某姣的罪名存疑,認為其未能提供羅大美遇害時的不在場證明,不能洗清「故意殺人罪」嫌疑, 正與代理律師進一步商討。

2月24日,羅婷告訴記者,此案即將於28日在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對此,她希望三個兇手都得到應有的懲罰,「相信法律和司法是公平公正的,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

被留下的人

斯人已逝,家人陷入悲痛。

羅大美走後的一年半里,羅婷沒有在凌晨四點前入睡過。一閉眼,都是噩夢。

前不久,羅婷一家度過了沒有羅大美的第二個春節,沒有年夜飯,也沒有多餘的慶祝活動。在羅婷的記憶里,每年哥哥回來時才是家裡最熱鬧的時候,但如今,喜慶的節日只會讓她想起未完結的案子和未被懲處的兇手,「家裡都是靠著一口氣在撐著。」

由於羅婷還在讀書,過去由長子承擔的大部分經濟支出轉移到羅父身上。除了務農,他還要去縣上的石材廠打鑽、注漿,有時一干就是通宵,到手200元。

羅母時常在家以淚洗面,一到特定節日便更加沉痛。剛過不久的正月十二,是羅大美的生日。羅母發布了一段視頻——面色憔悴的老人擺上雞蛋和橙子,手裡緊攥兒子的照片啜泣,「媽媽給你煮了雞蛋,買了橙子,祝你生日快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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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婷送給羅大美的第一份禮物/圖源受訪對象

在本該送出禮物的日子,羅婷把自己的微博頭像換成一條金色的四葉草項鏈。那是她送給哥哥的第一份禮物,花光了她第一筆兼職工資。「我不想買什麼小玩意兒,他在我生命中非常重要,值得更有質感的禮物。」

項鏈的送出時間是2023年6月,在羅大美遇害前夕。羅婷說,「那條項鏈哥哥從來沒有戴過,還沒來得及戴上就走了。」

最後,羅父羅母在羅大美的保險柜里發現了它,和羅大美最珍視的房產證、首飾鎖在一起。

(文中羅大美家屬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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