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味漸濃,執行不歇。1月20日至1月24日,明溪法院開展涉民生、涉金融案件專項執行行動,靈活運用多種執行措施,著力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承諾還款又拖延 強力威懾促和解
因孫某拖欠明溪某銀行100000元及利息未還,被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多次聯繫孫某,希望其儘快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孫某口頭表示會按月還款,但遲遲不兌現承諾,後不知去向。


1月20日,執行法官得知孫某已回家過年,立即出擊,將孫某拘傳至法院。
孫某到法院後仍然不為所動,執行法官對孫某釋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若仍不還清欠款將對其採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孫某聽到要拘留,立即表示自己願意還款,只是目前收入不高,希望銀行能同意分期還款,申請執行人見孫某態度誠懇,有還款意願,便同意分期履行。最終,在執行法官的組織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孫某當場還款4萬元,剩餘款項每月還款6000元,直至還清為止。
剛柔並濟促執行 傾力「縫合」母子情
「實在太感謝你們幫我解決了養老的問題,孩子在跟前盡孝,比啥都好啊!」
在一起贍養費糾紛案中,因吳某遲遲未支付15000元贍養費,無奈之下,其母張某某於2025年1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考慮到張某某與吳某系母子關係,張某某已80高齡且疾病纏身喪失勞動能力,為儘快解決其實際困難,執行法官將吳某傳喚到庭,耐心地做吳某的思想工作,從道德、親情、法律的角度進行勸解,強調父母養育子女的不易以及子女應盡的贍養義務。吳某經過執行法官的勸說後,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不僅當場將15000元轉給母親張某某,並且還表示要將母親接到身邊贍養。至此,該起糾紛圓滿執結,有效修復了母子間的親情。
執行利劍斬頑疾 多年老案終化解
唐某與邱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明溪法院於2011年3月判決唐某應償還邱某借款本金30000元及相應利息。同年11月,因唐某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進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1月24日,申請執行人邱某電話聯繫執行法官,稱其發現被執行人唐某已回到家中。執行法官接到線索後立即前往唐某家中,成功將其拘傳至法院。

在法院調解室內,執行法官耐心地向唐某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判決的法律後果。唐某聽後表示自己確實存在僥倖心理,以為法院和邱某早已忘記此事,沒想到法網恢恢,並承諾會將剩餘欠款全部交付給邱某,希望法院不要對其進行拘留。最終,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唐某將本金及利息35000元全額支付給邱某。該案執行完畢。
執行掠影



本次執行行動,共拘傳21人,發布懸賞公告12人,執行完畢7件,達成執行和解11件,執行到位金額75.8萬元。
三明中院司法融媒體中心出品
供稿|明溪法院 鄧德榮、張芊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