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檢察機關依法對王強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江西省南昌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強(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新余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新余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強利用擔任南昌市青雲譜區政府副區長、青山湖區政府區長、青山湖區委書記、進賢縣委書記、南昌市政府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韋升安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韋升安(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玉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韋升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玉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韋升安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鐘山縣副縣長、賀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賀州市平桂管理區黨工委書記、賀州市委政法委書記、賀州市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海南檢察機關依法對鞠磊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海南省海口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鞠磊(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海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鞠磊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鞠磊利用擔任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工委副書記、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海口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副市長,海口市委常委,海口江東新區管理局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貴州檢察機關依法對周從啟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貴州省水利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周從啟(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銅仁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從啟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銅仁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周從啟利用擔任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貴州省水利廳副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