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資料來源:《「呼格案」原專案組長馮志明貪腐近4000萬,曾因主辦此案一路升遷》——中國青年網、《「呼格案」主辦人腐敗案結案:貪近4000萬,被判18年》——人民資訊
1996年4月9日晚,呼格吉勒圖與同事吃完飯後,正在回去的路上,就在他經過第一毛紡織廠宿舍57棟平房西側的公共廁所之時,突然聽到裡面傳來女子的呼救聲。
他的心裡咯噔一下,謹慎起見,呼格吉勒圖回到單位,找到了與自己一起吃飯的同事閆峰,兩人一起來到了出事的廁所。
他們走進女廁所一看,只見一個女子衣衫不整倒在那裡,兩人被眼前的一幕驚到了,迅速跑到附近的治安崗報案。
警方很快來到現場進行調查,女子被發現的時候就已經死亡,該女子在當天晚上19時45分左右從呼和浩特市錫林南路千里香飯店去廁所,可她一直沒有回來。
——直到那天的21時15分,她被發現死在廁所內,死因是被人勒斃。
發生這樣的惡性案件,讓人們感到十分擔憂,可就在案發兩天後,報案的呼格吉勒圖就被警方拘捕並做出了有罪供述。報案人是真正的兇手,這件事立即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很快該案的專案組組長,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長馮志明與相關人員就坐實了呼格吉勒圖的罪行,表示當晚是他在女廁猥褻該女子的時候,女子反抗的過程中被他掐死。
這樣的結論,也讓很多人感到費解,報案的當天晚上,呼格吉勒圖就與同事閆峰一起被帶入了警局。本以為他們是作為報案人進去做筆錄的,沒想到呼格吉勒圖進去後,就再也沒能出來。
警方火速查出他是兇手,而且這起案件迅速開庭審理,在後來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就直接判處了他死刑。短時間內發生了這麼大的變故,呼格吉勒圖的家人無法接受此事,他們抗議法庭的審判結果。
可在隨後二審中,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原判。隨著二審的結束,呼格吉勒圖徹底失去生還的希望,就在數天後他被執行了槍決。從案發到審理完畢,再到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總共就只有兩個月的時間。
孩子就這麼不明不白死了,還成了殺人犯,呼格吉勒圖的家人們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他的父親還曾請求法院查清真相,結果被檢察官拒絕了。
在呼格吉勒圖案件調查完畢後,呼和浩特的媒體發布了簡訊,說明了這起案件的審理情況。主審的專案組組長馮志明,成為偵破這起案件的英雄。
——據說他只是簡單與報案人交談了幾句,就立即判斷出眼前的報案人有問題,事實果然如他所料,呼格吉勒圖就是兇手。
儘管當年這起案件,已經蓋棺定論,呼格吉勒圖的家人們多年來卻並沒有放棄。多年以來,他們東奔西走,試圖找到真相,可是屢屢碰壁。
主辦這起案件的馮志明,由於破的這個惡性案極為迅速,在辦完後受到嘉獎,此後更是一路升遷,成為了名人。
隨著時間的流逝,這起案件逐漸被人們淡忘,可一件事的發生,卻讓此案迎來了巨大的反轉。
2005年,內蒙古系列姦殺案成功告破,犯下這一系列案件的趙志紅落網。他在多年間犯下了無數案件,殘害了許多人,這起案件在內蒙影響極大。
被捕之後,趙志紅交待了自己犯下的17起案件,令人震驚的是,趙志紅在交待案情的時候,說出了當年呼格吉勒圖的案子,他表示那起案件是他做得。
當年的案件案卷沒有公開,趙志紅的描述與案卷裡面記錄的內容十分相似,這讓辦案人員感到脊背發涼,如果趙志紅是兇手,那麼當年被判死刑的呼格吉勒圖又是什麼?
趙志紅交待案情後,呼格吉勒圖的家人們得知了這個情況,他們一直沒有放下這件事,如今得知真相,心中更加憤怒。
自此,呼格吉勒圖的家人們開始漫長的上訪之旅,警方對於這起舊案十分慎重。他們反覆跟趙志紅確認了許多細節,還帶著他到當年案發地去指認現場,趙志紅的表現讓警方確定,他大概率就是當年的真兇。
在一審的時候,趙志紅更是直接表示這是他第一次犯下的案子,所以自己印象深刻,可奇怪的是審他的時候,卻沒有人問起這個案子。
在那之後,越來越多的人關注起了這個案子,人們也逐漸發現此案有著許多的問題。新華社內蒙古分社政文採訪部主任湯計,接觸到了呼格吉勒圖父母請來的律師,他了解此事後覺得有問題,就撰寫了相關的文章,質疑這起案件。
湯計的文章在國內引起了不小的轟動,這讓更多的人關注到此案的問題。
然而由於一系列因素,這起案件的複審工作一直沒有進展,一度被擱置在那裡無人觸碰。好在大家沒有放棄,經過不斷的努力,呼格吉勒圖的案子終於在2011年啟動複審。
果然隨著案子的複審開始,當年許多真實情況被查了出來。警方指認呼格吉勒圖的唯一證據,就是他的指甲里有被害人的血跡。
可奇怪的是參與勘察現場的民警,有人就站出來表示當年第一次勘察的時候,沒發現被害人身上有傷口或者破損的情況。
而且由於組長馮志明很快就斷定呼格吉勒圖就是真兇,此案的調查並不細緻,比如從被害者體內提取出來的證據,甚至都沒有做DNA檢測。真兇迅速確定後,調查工作也就草草收尾了。
更令人感到震驚的是,不止一人指出,當年偵辦這起案件的時候,警方使用了刑訊逼供。
與呼格吉勒圖一起發現受害者的同事閆峰,就曾表示當年審訊他的時候,警方問呼格吉勒圖為人怎麼樣,有沒有看過色情錄像。閆峰說呼格吉勒圖人很好,沒看過色情錄像。在反覆逼問了10遍,閆峰不得不說呼格吉勒圖說過黃色笑話。
至於呼格吉勒圖本人,他的情況就更慘了,在進入警察局後,第二天他就開始被辦案民警毆打。
而且在當時他本人的筆錄中,直接說明了自己遭遇行刑逼供,公安局的人強迫呼格吉勒圖按照他們的話說,不讓呼格吉勒圖上廁所,還騙呼格吉勒圖說受害人沒有死,認罪就可以被放回家。
這一系列爭議點曝光後,人們驚訝地發現,當年迅速審理完結,迅速執行死刑的案子,從頭到尾並沒有一個能明確呼格吉勒圖是真兇的證據。哪怕警方提供的一些側面證據,也多少存在一些問題。
至此,這起案件在國內引發軒然大波,人們對於此案的處理十分憤怒,沒想到一個年輕人就這樣莫名其妙丟了性命。
呼格吉勒圖案件的複審很快就有了結果,2014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因證據不足等因素,改判呼格吉勒圖無罪。
隨後,國家也依法對呼格吉勒圖的家人們進行了賠償,內蒙古高院的副院長也代表法庭向其家屬公開道歉。一條人命,這樣一起冤案,光是賠償道歉肯定是不夠的......
得知此案情況的民眾,對於當年的辦案人員感到十分生氣,輿論不斷施壓,要求對當年辦案人員進行追責。
呼格吉勒圖的家人們接受了國家的道歉賠償,但也明確表示不會原諒那些辦案人員。這一點,有關部門也早就考慮到了,早在案件複審的時候,對於當年辦案人員的調查就已經在進行中了。
調查的重點,無疑是此案辦理中起到「決定性作用」的馮志明。
諷刺的是,就在呼格吉勒圖被判無罪兩天後,主辦此案的馮志明就因涉嫌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查。大眾也開始關注馮志明個人情況,這不查不知道,原來這位當年辦案的英雄,背後竟然有更大的問題。
馮志明早年在包頭消防隊入伍,1981年軍轉複員被分配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刑警隊工作,1986年至1988年歷任新城公安分局刑警隊副隊長、隊長。
1988年,因犯罪嫌疑人在審訊室意外「觸電身亡」,一度被免職。
奇怪的是,在那之後他轉去做了普通民警,可在短短几年的時間,他就成為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又在兩年後,順利擔任了新城分局副局長。
呼格吉勒圖的案子,成為馮志明人生又一個轉折點,他在辦案後獲得二等功,升遷的速度變得越來越快。到了2012年,馮志明竟然已經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可謂是一路通暢。
那麼馮志明當年是如何斷定,呼格吉勒圖就是兇手的呢?
這個事情令人感到無語,他並沒有仔細調查現場,也沒有找到什麼證據,只是與報案人聊了幾句,就通過常理,認為兩個男人不太可能突然發現女廁所內的屍體,最終認定呼格吉勒圖就是兇手。
這麼草率的審理,實在很難服眾,考慮到馮志明辦案的過程中,甚至都有意外觸電身亡的嫌疑人,那麼他的真實辦案方式,就很值得推敲了。
在呼格吉勒圖案重審之前,馮志明給外界的印象整體還是很好的,2004年他還曾在街上,徒手制服了一個持刀男子。許多人都認為,他是一個業務能力極強,敢打敢拼的好警察。
可隨著調查的深入,馮志明的問題越來越多,原來這位主辦人犯的事情,可遠不止呼格吉勒圖一個案子——馮志明除了在辦案的過程中,利用一些手段辦案外,他還經常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給自己謀取私利。
有一次,工商局的建築施工現場出了點小問題,需要公安局幫忙保護施工現場,工商局局長去公安局找馮志明,結果馮志明愣是要求他們給他買一輛車,才答應會出警。
馮志明本人非常喜歡車,他落網之後,記者特意到他的住處調查,結果發現馮志明有許多好車,經常換著開,最便宜的也有20多萬。
那麼馮志明是哪裡來的這麼多錢呢?自然是通過職務便利,想著辦法撈錢。
他利用自己職務的便利,在餐飲娛樂等方面,跟一些人合作牟利,自己給這些人提供各類便利,對方則長期為他輸送利益。
不僅如此,馮志明還與妻子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購買或以明顯高於市場價格出售房產,從中賺取暴利。除了這些操作外,馮志明還經常挪用公款,甚至還侵佔了公家買車的費用,最令人感到震驚的是,調查中還發現馮志明私藏槍械子彈。
他長期私自持有、藏匿4支槍,549發子彈,這一系列的罪行,使得馮志明成為了「過街老鼠」。通過對他的調查,最終確定馮志明長期貪腐,涉案金額超過4000萬元......
這麼嚴重的問題,讓馮志明成為了輿論關注的焦點,沒想到當年主辦這個冤案的馮志明,居然還是隱藏很深的大老虎。
人們有多同情呼格吉勒圖,就有多討厭馮志明,儘管他在案發後,一直不願意承認自己的罪行,到了法庭上還不斷辯解。為了脫罪,馮志明臉都不要了,可他拙劣的表演,根本瞞不過法庭。
最終,馮志明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這位曾經的英雄,就這樣成為了階下囚。馮志明落得這樣的下場,純屬活該,甚至還便宜他了,讓他逃了這麼多年。
可惜的是,無論怎麼處罰他,被他冤枉害死的呼格吉勒圖等人都不會回來了,這起冤案也告訴了人們,一個完善健全的法治體系有多麼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