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錢惟濟任絳州(今山西省西南部)知州時,當地發生了這樣一個案子。有個農民在自家田地里採摘桑葉,一個強盜來搶奪他的桑葉,農民按住桑葉筐不肯放手。突然間,強盜的右臂被砍了一刀,強盜說是農民砍的,而農民則說是強盜自己砍傷的。兩人各執一詞,當地官吏不能分辨誰說的是真話,案件陷入了僵局。
知州錢惟濟在深入了解案情後,親自傳訊當事人,詢問案發過程,並拿出食物讓強盜吃。只見那人用左手拿匙用筷,動作十分熟練。原來是個左撇子!錢惟濟先前已經檢查過強盜身上的傷口,發現刀口呈下重上輕的特徵,就有了傷者自己用刀砍傷了自己的懷疑。只是傷處在右臂,必須由左手發力。之所以給強盜食物吃,目的就是讓他當場動手拿匙用筷,以此驗證他是不是左撇子。看到此景,錢惟濟對強盜說:「如果你的傷口是被別人用刀砍的,刀口就會上面深下面淺。現在刀口卻是上面淺下面深,正好說明是你自己用左手砍傷自己的右臂,你還有什麼話要說嗎?」強盜頓時啞口無言,只好服罪。
錢惟濟斷案,展現出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在斷案中仔細考量常識常理常情等情況,既勘驗行為人的傷跡情況,又細察行為人的日常行為方式,形成初步的內心判斷並在審訊中加以運用證實。這種司法官員對案件原始事實的研判關注,稱之為「獄貴初情」,「初情」是指司法中對案件最先掌握的情況。在古代物證技術不發達的情況下,「獄貴初情,事久生變」的司法經驗,有利於掌握真實案情,為準確斷案起到提供事實支撐的積極效果。這種傳統的司法經驗或許能為當代司法提供借鑒,證據在訴訟過程中容易產生變化甚至滅失,儘可能獲取最原始的證據,有助於掌握真實發生的情況,作出公正的判決。
來源:廣東政法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