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5日,李強總理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工作報告》著重高質量發展經濟,同時也在民生領域、社會治理、綠色保障和維護社會安全等領域取到了平衡。
而在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霍啟剛也表示,很欣喜看到《政府工作報告》特別提及要「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這也正是他今次參會建議之一。大家都希望構建美好社會,希望所有人尤其是年青一代的生活更有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他今年帶來的六份建議之中,《關於落實完善工時與帶薪年休假制度,促進國民經濟循環,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建議》中就提到,對現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下稱《條例》)第三條關於年休假天數的規定進行修改: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首兩年每年5日,之後每年加1日,遞增至最高10日。

《條例》於2007年12月1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全文共十條,於2008年正式開始實行。其中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霍啟剛認為,現有條例中的假期時限與工齡長短的銜接過於僵硬,蓋因我國當前的人口結構整體呈現老齡化態勢,工齡在10年以下的青年勞動力群體正發揮更為重要的力量,也承受著較大的物質和精神壓力,5天的法定年休假無法保障其充分休息。同時,部分企業也存在不遵守標準工時制、未能實施帶薪年假制度的情況。因此,我國勞動人口,尤其是青年勞動人口長期存在「沒假休」「不能休」「不敢休」的情況。
而上述問題也致使我國旅遊業產生了一些問題。霍啟剛注意到,國內遊客的出遊需求過度集中在「五一」「十一」等小長假,給民航、鐵路、公路、城建、商業、景區、住宿等各部門帶來巨大供給壓力,這也是導致服務質量下降,遊客體驗差的原因之一。
此外,受假期時間的約束,多數遊客多選擇中近程地域出行,據有關數據統計,我國國內遊客在2023年的產出量與接待量集中在中東部10省份的城市群,近程省內或相鄰省份客流佔主導,這也加劇了產業發展區域不平衡。
因此,霍啟剛提出,可對現行《條例》第三條關於年休假天數的規定進行修改,按工齡計增帶薪年休假天數。除此之外,也應該嚴格落實現有《勞動法》關於每周工作時間的規定,強制實施帶薪年休假相關政策。
具體的,相關部門需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企業確因工作需要延長職工工時的情況作出明文規定,非特殊情況禁止企業協議取消職工雙休。也要將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作為勞動保障監察的重點內容,將企業落實帶薪休假的情況作為企業獎懲、信用、等級評定等的重要依據,激勵企業落實《條例》。
而對於當前部分企業在執行年假政策時,通過現金對年假進行贖買的情況,霍啟剛提出,可參考香港,對贖買條件進行約束,勞動者可選擇接受僱主支付款項代替部分年假,但只限於超過5天的年假部分。當然,相關部門應出台細則,規定非特殊情況禁止企業協議取消職工年休假,也對企業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的情形作出明文規定。
采寫:南都記者 楊博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