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寵物市場」套路多,「星期寵」避得開嗎?這些情況要小心!|315「星期寵」調查

「它抽搐了一晚上,我也陪了它一整晚。狗狗痛苦嚎叫的視頻我還保存著,一看就掉眼淚。」

消費者戴茜告訴東方網·縱相新聞,2月18日她在上海聯航路1818弄的一家寵物店購買了一隻小邊牧,回家第3天狗狗開始流黃涕、咳嗽。寵物店老闆讓她餵了阿奇黴素,之後小狗癥狀加重,帶去醫院才知得了犬瘟。

3月初,東方網·縱相新聞根據數位買到「星期寵」消費者的反映,前往上海多家寵物店探訪,並採訪寵物行業業內人士、動物檢疫人員與政府部門,發現一些寵物店銷售套路驚人一致,寵物作為「非標準」商品缺少售賣標準,加大了顧客的維權難度。
今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東方網推出起底「星期寵」調查報道
對有購寵計劃的消費者以示提醒

商家套路多:中介引流,買前包退換,健康不透明

多名消費者告訴縱相新聞,他們大都是從小紅書、閑魚等平台看到名為「上海大型寵物交易市場」「上海貓舍犬舍」的引流帖後聯繫上對方,「配圖還有消費者挑選寵物的熱鬧場面。」不過,這些並非商家,而是寵物中介。他們發送寵物店附近的其他商戶地址,等消費者抵達後,再一步步引導其到店。

圖說:小紅書平台上不少用戶發布「上海寵物市場」相似圖文內容。
3月初,記者從小紅書平台聯繫了多位發布「上海寵物市場」等類似內容的發帖者,並與他們添加了微信,結果給出店址的「套路」幾乎一致。此外,記者發現,無論是招牌還是寵物,與網上的引流帖相比也驢頭不對馬嘴。

△圖說:記者發現,中介發來的地址是一個建設中的樓盤。
記者3月1日探訪的一家網上名為「浦東犬舍貓舍寵物基地」的店鋪位於秀浦路339號一汽配城內。店外沒有招牌,玻璃門上只有「犬舍貓舍」四個字,進門就能聞到一股異味。
店內所售犬只多為幼犬,關在籠子內,籠子中沒有墊子、水、狗糧。記者發現,不少幼犬出現軟便、咳嗽等現象。其中一隻6個月大的邊牧幼犬非常醒目,記者詢問疫苗接種情況,對方稱都「打好了」,隨後又改口稱「只打了三針四聯,沒有打狂犬疫苗」。而根據《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第38條規定,犬齡滿三個月但並未接受狂犬病疫苗接種的犬只禁止銷售。
寵物行業從業者張未(化名)告訴縱相新聞,目前寵物產業銷售中的確存在「中介」這一角色,一個人好幾部手機,負責十幾家寵物店的線上引流與獲客,等消費者進店消費後再賺提成,「他們根本不清楚寵物店狀況,能成一單是一單。」
購買前,商家保證寵物沒問題,接種過疫苗、驅過蟲。但消費者稱,他們向商家索要寵物接種疫苗本,商家會以「現在找不到之後拍照發你」「保證沒問題,有問題你來換」等各種理由推脫。更有甚者,3月5日記者探訪康橋東路958號某寵物店,以看中某隻幼犬為由向商家索要其檢疫證明時,對方稱「這東西不是給你看的」。

△圖說:康橋東路958號園區內一寵物店外無任何明顯招牌。陳麗娜 攝
寵物患病後,消費者以商家提供的購買協議為由要求對方退錢。根據多名消費者向縱相新聞提供的協議,商家承諾若寵物24小時內出現傳染病可退或換同價位寵物;一周內出現傳染病可以協商調理或更換寵物。但實際操作中,商家並不願退錢,而是更換,甚至推諉。一位消費者告訴記者,即使更換寵物,換到的也是有病的,「寵物店消殺不到位,更換是沒有意義的,寵物早被傳染了。」

△圖源:受訪者leo

維權爭議在於「寵物病因」,消費時保存證據

消費者leo告訴縱相新聞,小狗在買回家第5天確診犬細小後,她曾向屬地派出所、12345市民服務熱線、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市消費者協會等多個部門投訴,要求商家退回寵物的費用與醫療費,「他們都表示不能強制商家退錢。」最後,當她把和律師簽署訴訟代理合同的委託書照片發給商家時,對方才退回了她所支付的5000元。

△圖源:受訪者leo

戴茜的小狗死亡後,她一度以為是自己照顧不周,直到聯繫上其他消費者,才知道可能是「星期狗」。「那幾天看著空蕩蕩的小窩,好像還能聽到它的叫聲和搖尾巴的聲音。」商家推卸的態度更令她要為小狗討回公道,目前她已準備起訴。

廣東尚堯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意祺3月11日告訴縱相新聞,正因為部分商家知曉售賣「星期寵」的法律風險,消費者一旦走法律程序可能要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因此選擇提前退費,「這算息事寧人,消費者也可能不再追究。」
他建議消費者保存好商家提供的服務協議、單據等並開具發票,同時圖文聊天記錄、視頻等也要保存。若不幸購買到「星期寵」,消費者可委託律師進行民事訴訟,「另外媒體曝光後商家自然也沒生意了,退一賠三能觸及商家的根本利益。」
3月13日,上海市閔行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安冉接受縱相新聞採訪時表示,2020年至2022年閔行法院受理寵物消費類案件呈上升趨勢,「2022年達小高峰,2023年之後有所減少。」她介紹,案件的爭議點主要在於「寵物病因」系出售時即存在,還是不當餵養造成。這需要結合寵物病情發病時間、病程發展、嚴重程度、治療及結果判斷。
法院主要根據寵物狀態以及與商家的關聯性來確定商家責任,「一般而言,商家若出售『帶病寵物』,如寵物有發病早、病程快、後果重等特點的,法院會支持消費者合理訴求,如解約、退款等。」此外,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商家在銷售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的,法院將依法支持三倍賠償。
閔行區寵物服務協會副會長、上海市小窩寵物診療有限公司總經理王贇偉建議,消費者購買寵物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提前了解寵物的相關習性,可能出現的健康問題與預防措施
2.選擇有犬只銷售登記備案的正規商家,並要求其提供寵物的檢疫證明與疫苗接種本
3.觀察寵物店內環境衛生狀況,若有異味、臭味,則說明寵物店環境消毒不到位,寵物可能存在交叉感染
4.寵物如果精神狀態不佳,有咳嗽、氣喘、軟便、稀便等現象,則其可能存在相關疾病
5.寵物價格若明顯低於市場價,則其可能存在相關問題
6.仔細閱讀商家提供的銷售協議或合同,並增加與商家約定的補充條款
7.購買寵物後,第一時間帶其至專業寵物醫院檢查健康狀況
8.保留交易憑證、聊天記錄、照片、視頻等證據,以便在發生糾紛時作為維權依據

源:東方網·縱相新聞

記者:陳麗娜、汪鵬翀、實習生黃紫凝、諸晨瑜

編輯:夏小夏、卞英豪
審稿:錢程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