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庹慶明:建議重拳整治「犬傷人」問題

央廣網北京3月1日消息(記者郭佳麗)近年來,隨著一些犬只傷人事件的發生,養犬問題受到社會各方高度關注。近日,全國人大代表、四川雅安市教育考試院院長、雅安市雨城區第二中學校長庹慶明在接受央廣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建議統一公布全國禁養犬、大型犬名錄,把更多的危險性犬只納入全國禁養犬名錄。飼養人要對犬只進行圈養和拴養,不得攜帶犬只進入設有禁止動物進入標誌的公共場所,對拒不執行者依法進行處罰。同時,庹慶明建議各地政府部門要常態化組織開展養犬專項整治行動,重拳整治犬吠擾民、犬咬傷人等養犬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雅安市教育考試院院長庹慶明(央廣網發 受訪者供圖)

犬患問題威脅公共安全

近年來,關於「惡犬傷人」事件的報道屢見不鮮。對此,庹慶明表示,發生的大型犬、烈性犬等犬類傷人事件,易造成受害者感染狂犬病或給受害者帶來重傷、致死的嚴重後果,具有惡劣的社會影響。此外,頻頻出現的犬吠擾民、犬咬傷人、隨意棄養等亂象,也會使當地社區居民生活的幸福感、安全感降低。

庹慶明告訴記者,依據現行法律,惡犬傷人後基本賠錢了事,違法成本低,法律法規的約束力不強。另外,雖然不少城市有養犬管理條例,但在治理中仍然面臨執法難的問題。

「比如一些人不習慣牽狗繩,即使明知道犬只會傷人,還是會放養。」庹慶明說,還有一些違規養犬人對執法不配合,在狗咬傷人後,不願賠償或無力賠償,因為賠償問題也常常引發糾紛。

建議重拳整治犬吠擾民、犬咬傷人等養犬問題

庹慶明建議相關部門應該出台「關於辦理涉及養犬案件的適用法律解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對於養犬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或其他社會危害,構成違法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庹慶明還建議,相關部門應統一公布全國禁養犬、大型犬名錄,把更多的危險性犬只納入全國禁養犬名錄。飼養人不得攜帶犬只進入設有禁止動物進入標誌的公共場所,對拒不執行者依法進行處罰。

治犬重在治人,更要治理管理上「短板」。庹慶明表示,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流浪犬的治理,組織清查禁養犬繁育和銷售渠道,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各地政府部門要常態化組織開展養犬專項整治行動,重拳整治犬吠擾民、犬咬傷人等養犬問題,進一步加大普法和宣傳力度,提高公眾對規範養犬的認識,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最大程度地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