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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起,余華英及其同夥一起拐賣多名兒童。 2022年7月,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事拘留。 2023年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余華英提出上訴。 2023年11月28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開庭。 二審庭審後,檢察機關提出發現余華英有漏罪未處理,建議發回重審。 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發回重審。 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人數從11人增至17人。 2024年10月25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認定余華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決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