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父母的責任,每個人在出生之際,都是一張懵懂無知的白紙,他們日後走如何發展,擁有怎樣的人生道路,全憑父母如何教導孩子。不僅要灌輸正確的三觀,讓孩子明辨是非,同時還要以身作則,通過自身的言行,讓孩子在潛移默化中獲得教育,並不斷成長。可有些家長,卻只知道一味的寵溺,不計後果,卻不知這種行為,能夠毀了孩子的一生。
正如這起發生在2011年長春的一起惡性殺人案件,整個過程都反映了該家庭教育的漏洞,一18歲少年打球惹怒富二代,卻不料竟因此被對方家長砍斷雙手,與此同時,對方還叫囂道:「不差錢,打壞了我負責!」
難道錢真的能夠解決所有問題嗎?當所謂的財富與道德、法律相對之時,錢財是否真的能夠勝訴?
吳天昊,是吉林長春的一個高三學生,因從小到大都喜愛籃球,父母也都是開明之人,從未對孩子的興趣愛好有任何干涉,因此,為了緩解繁重的學業壓力,放假的時候,吳天昊都會約上三兩好友一起去附近的籃球場打球。
2011年10月8日,學校放假,吳天昊跟往常一樣,跟父母打了聲招呼之後便去了籃球場,因為知曉孩子的秉性,只是叮囑了一聲路上注意安全之後,便做著自己事情去了。彼時夫妻倆怎麼也沒有想到,出門時還是一個健康開朗的大小夥子,再次見到的時候,就再也沒有了任何生命跡象。
籃球場不大,所以吳天昊便跟當時另外一撥年輕人組織了一次籃球比賽,既能最大程度的利用場地,也能激起這群年輕氣盛小夥子們的鬥志。
但這類運動難免會有身體上的碰撞,再加上吳天昊本身球技也不錯,一連贏了好幾場之後,對面隊伍的一個名叫郝志鵬的男子卻有了脾氣。多次攔球未果,好不容易搶到球,又被吳天昊奪走,彼此之間又有身體碰撞,漸漸的,失去耐心的郝志鵬乾脆撂攤子不幹了,有了很多違規的行為。
這也引來吳天昊這邊隊伍的不滿,雙方又都年輕氣盛的很,一時之間就有了爭執。雖然兩撥人很快就被當時圍觀的人勸開了,然而一直處於下風的郝志鵬心有不甘,一氣之下直接撥打了父母的電話。
郝升山、杜夏娟是郝志鵬的父母,兩人從豪車上下來後不久,很快就有幾輛車也陸續趕到,下來的人都是滿目兇狠宛如小混混一般,每個人手裡都拿著一把30厘米的長刀更是令路過之人發怵。
而他們與郝升山兩夫妻簡單的說了幾句話之後,便在郝志鵬的指認下,不約而同的朝著吳天昊方向走去。
彼時的吳天昊在發生了爭執之後,也沒有什麼心思繼續打球了,便坐在一旁休息之後準備回家。一開始的時候,他也被郝志鵬所弄出的動靜給吸引住了,出於好奇,也想想看看這宛如電影古惑仔的架勢到底是要幹嘛。可當吳天昊發現對方的目標是自己時,這時想要離開,早已為時已晚。
幾個20多歲手持長刀的男子將吳天昊團團圍住。當時圍觀之人也想過上前勸解,可終究還是被鋒利的長刀嚇得退到一邊,雖然也有人擔心會出事,立即撥打了120和報警電話,可他們趕到畢竟需要時間。
這時郝升山大喝一聲:「我們家有的是錢,給你打殘了我能擺平。」
此話一落音,圍繞在吳天昊周邊的人直接手舉長刀對著吳天昊身上砍去。打鬥中,吳天昊手無縛雞之力,身上沒有任何防身之物的他,只好在刀砍向頭部的時候,下意識用手擋著,這個18歲少年從未想到過,自己會因為打球惹怒了富二代,被砍斷雙手,乃至失去生命。
雖然警方趕到制止了這場惡性傷人案件,可吳天昊終究還是沒有挺過來,被送往醫院的時候,吳天昊頭部有十餘處刀傷,身上的傷痕更是慘不忍睹,10月9日,因重傷導致內臟出血衰竭,與世長辭。
吳天昊的父母得知此消息的時候悲痛欲絕,彼時身為母親的杜夏娟還趾高氣昂的拿著裝有3萬元現金的袋子對著吳父吳母說道:「說吧,你們要多少錢,不夠我還可以拿!反正也不差錢。」
如此囂張的模樣,杜夏娟似乎已經忘了,當下是一個法治社會。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次案件過程中,郝升山與杜夏娟雖然並未參與到具體犯罪中來,但人是他們叫的,行為也是他們指使的,彼時的他們身為一個成年人,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雖然是出於報復,但也應當知道自己的這種行為會造成對方死亡的可能,可兩人卻枉顧法律規定,認定有錢能夠解決一切,行為已經構成了情節極為嚴重的故意殺人罪。
於此同時,這雖是一場多人共同犯罪,但法院在量刑的時候,一般都是以他們個人所犯的罪分別處罰。因情節嚴重,犯罪動機惡劣,且嚴重危害了社會治安,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最終郝升山被判處死刑,杜夏娟無期徒刑,郝志鵬因年滿18歲,也被處以5年有期徒刑。至於其他參與到本次殺人案件中的,則依據犯罪情節嚴重程度,判3年乃至死刑等處罰。
法律不容踐踏。那些對法律沒有基本的敬畏之心,妄圖通過利益來解決所有事情,罔顧法律的任何規定,隨心所欲的無視法律之人,必將會在法律中受到教訓。彼時郝升山等人的結果,也是他們最有應當,到頭來不僅將家庭基業毀於一旦,一家三口都成了令人唾棄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