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在進行行政管理中,應十分著重與對於考勤管理制度的制定。通過制定考勤制度能夠讓員工有一個統一的上班時間意識,對於企業的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也有正向的引導作用。下面就和小E一起看看都需要制定哪些考勤制度吧。
1、凡集團上崗員工都必須嚴格執行集團的考勤制度。
2、各部門、中心根據實際情況,指定專人負責考勤。對所有考勤情況按月匯總。
3、各部門中心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有關附件如實上報集團辦公室(考勤表由集團統一印製)備查。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①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②要求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③准假期滿(包括事、病、探親、產育、婚、喪假等),未經續假或申請續假未經批准而又無正當理由,未按時到崗者;④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假情況者;⑤經教育仍不服從分配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者或無故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包括集團內部調整)。
5、曠工期間檔案工資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6、當月累計曠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的,除停發當月的檔案工資、效益工資和其他福利待遇、本人應寫書面檢查外,並給予以下行政紀律處分:曠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給予行政警告處分;連續曠工三十天的給予行政嚴重警告處分;連續曠工超過一個月的,後勤服務集團將予以除名。
7、員工的出勤、考勤情況將與員工的年終考核和考評掛鉤,員工無故曠工十五天以上者,考核定為不合格。
8、對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的部門、中心以及自覺出滿勤、辦事效率高的個人,結合年度考核給予表揚;對經常遲到早退、辦公時間干私事或擅離職守的應及時給予批評教育;對教育不改者,應將其缺勤累計時間做曠工處理。
企業所屬各部門、中心必須嚴格執行考勤紀律,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切實做好員工上班的考勤工作。對上班經常遲到、早退、曠工者應認真作好考勤登記,對出勤不出力、紀律渙散等現象,應進行批評教育並令其改正。
更多行政資訊請關注E企行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