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小心撞死闖紅燈行人,需要承擔責任嗎?內行作出回答

汽車保有量的增多,一方面促進了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便利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也導致交通事故頻發,道路安全問題越來越嚴峻。

當然,沒有人希望發生安全事故,特別是司機朋友,因為他們往往會承擔更多的責任,那麼若是在開車過程中撞死了違規闖紅燈的行人,應不應該承擔責任呢?又需要承擔多少承認呢?內行為大家做出了解答。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無法一概而論,因為根據不同的情況,司機承擔的責任是不一樣的,目前主要有下列幾種情形。第一種是機動車駕駛員嚴格按照交通規則駕駛,不存在任何違章的行為,而且在通過斑馬線時,駕駛員還主動放緩了速度避讓行人。

這種情況下,如果行人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不遵照紅綠燈指示,也不走斑馬線而出了事故,從法理來說,機動車駕駛員本身是沒有任何問題,也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但是畢竟人命關天,通常交警會要求駕駛員承擔10%的責任,當然這一部分可以由保險公司賠償。

第二種是機動車駕駛員並沒有完全遵守交通規則,存在輕微的違章行為。比如超速20%以內,這種情況下由於行人的違規出現了事故,交警通常會對車主進行警告,但不會罰錢。而車主此時承擔的責任也會更高,達到了30%,當然大部分責任還是由行人自行承擔。

第三種情況是機動車駕駛員沒有違章,嚴格按照交通規則駕駛,而行人出現了部分違章的行為,比如在斑馬線上闖了紅燈。這種情況應該是許多駕駛員最關注的,因為很多事故都是這樣發生的,不過大部分駕駛員都認為這種情況不該承擔責任,事實上,這種情況要需要承擔責任的。

交警通常的判罰是駕駛員和行人各自承擔50%的責任,因為若是駕駛員在斑馬線前降速了,行人就很可能不會被撞死,當然這筆費用同樣可以通過保險賠付。這50%的責任是對駕駛員的警示,由於機動車相比於行人更有優勢,所以機動車駕駛員在行駛時一定要特別謹慎,而行人的50%責任則是約束行人遵守交通規範,不能闖紅燈。

前面3種情況雖然駕駛員會承擔部分的責任,但總的來說最多的責任是由不守規則的行人自行承擔的。但是下面的兩種情況駕駛員就需要注意了,每一種都是駕駛員的全責,在遇到時一定要注意。

第四種情況是機動車駕駛員在撞死行人後逃逸。無論主要責任方是不是行人,一旦出現逃逸的情況,駕駛員都要負全責。根據心理學的原理,當人在突然遭遇到緊急事件的時候,會有很強的逃避傾向,希望能夠通過遠離事發地讓自己避開責任,雖然這是人性的選擇,但卻是最糟糕的一個選擇。

當發生交通事故時,首先需要做的不是逃跑,而是救人,因為很有可能傷者此時還有救活的希望,若是放置不管,這條寶貴的生命很可能因此而消亡。打了120之後,就該立即報告給交警,讓交警到現場來協調處理,為了讓後續理賠的時候能夠減少損失,最後還應該及時聯繫自己的保險公司。

一旦肇事司機選擇一跑了之,不僅會吃上人命官司,還會背負上所有的責任,無論當時是不是行人違規了,而且這種逃逸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也不會給予任何的理賠。因此,司機朋友切記不能因為害怕就慌了手腳,只有嚴格按照交規處理,才能最大程度減少自己的責任。

第五種情況是處罰最重的,那就是駕駛員因為酒駕、醉駕、毒駕導致交通事故。只要是其中任意一種,無論行人是否違反了交規,駕駛員將承擔所有的責任,而且還會被判處巨額的賠償。在我國對於駕駛員有著嚴格的要求,因為開車上路,即便是在最清醒的狀態下都存在很高的風險。

而上述三種情形,任意一種都會極大增加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而且這三類行為本身就是違反交通規則的,保險公司也不會進行任何的賠償。最後一種惡意撞人的行為已經不算一般的交通安全事故,而是構成刑事犯罪行為了。出現這種情況將會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或許有些駕駛員朋友會認為對車主的要求太嚴格了,但是在馬路上,汽車相對於行人本來就更具有危險性,當發生交通事故時,行人受到的損傷往往也更重,所以需要通過對駕駛員的嚴格要求,盡量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