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丁鵬
近日,河北石家莊高邑縣王振現將自己養的豬宰後拿了半扇到市場上售賣,不料被一女子用1100元假幣「買」走。當地派出所一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此案正在辦理當中。律師表示,女子行為若屬故意,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對其進行罰款和拘留,另女子可能還涉嫌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變造貨幣罪、偽造貨幣罪等。
女子用千元假幣買走殘疾人半扇豬
網傳視頻顯示,王振現是石家莊高邑縣的一位殘疾人,他身患雙腿股骨頭壞死,靠低保金生活。1月10日,王振現將養的豬宰後帶半扇前往市場售賣,很快被一個中年婦女用1100元買走。賣完豬肉後王振現帶著孩子去吃麵條,不料飯店老闆告訴他使用的是假幣,隨後王振現發現女子給他的1100元全部是假幣。
極目新聞記者在網傳視頻中看到,王振現老人收到的11張百元假幣,竟然有多張是重號。王振現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表示,半扇豬肉賣了1045元,他還倒貼給了女子50多塊錢。
事發後,王振現報警並將1100元假幣交給了警方。1月16日,極目新聞記者致電高邑縣高邑鎮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此案正在辦理當中。
律師表示若屬故意至少拘留罰款
上述女子用千元假幣買豬肉的行為,涉嫌違反哪些法律法規,可能受到怎樣的處罰呢?
對此,河北言復律師事務所孫冬華律師表示,女子的行為包含使用假幣和詐騙兩種行為,是不是能夠構成使用假幣罪和詐騙罪,則需要具體看犯罪數額。根據河北省刑事犯罪立案標準,使用假幣罪達4000元才構成犯罪,女子使用的是1100元,因此不構成犯罪,但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行政處罰。河北省關於詐騙的立案標準是7000元,本案當中,豬肉的價值估計到不了7000元,如果確定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數額,則不構成詐騙罪,但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拘留、罰款的行政處罰。
北京大成(武漢)律師事務所柴欣律師則表示,如果使用假幣的女子事先不知道是假幣,一般不構成違法犯罪。若屬於明知是假幣而持有、使用,肯定是違法的,但由於金額不足四千元,假幣數量也不足四百張,大概率不構成犯罪,但公安機關可以對其予以拘留、罰款。如果該女子背後還涉嫌出售、購買、運輸、變造、偽造人民幣等行為,可能還涉嫌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變造貨幣罪、偽造貨幣罪等。
上述兩位律師均表示,如果該女子還在其它地方使用假幣,且每次都是明知而使用,累計金額或假幣數量超過立案標準,警方可以進行刑事立案。依據《刑法》相關規定,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極目新聞」客戶端,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歡迎提供新聞線索,一經採納即付報酬。24小時報料熱線027-8677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