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調!福建調整最低工資標準!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漲了!

福建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日前,經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准,福建省人社廳印發了《關於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閩人社文〔2021〕148號),決定從2022年4月1日起,調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保留四個檔,分別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平均值為1865元。其中:執行第一檔有6個區,執行第二檔有24個縣(市、區),執行第三檔有31個縣(市、區),執行第四檔有22個縣。與現行標準相比,各檔平均值平均增幅為14.59%,年均增幅6.2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設四個檔,分別為21元、20.5元、19元、17.5元。與調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資標準各檔平均值平均增幅為14.59%,年均增幅6.24%。

1.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2、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範圍?

最低工資標準規定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3.最低工資不包括哪些收入?

一是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二是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是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4.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會保險等項目?

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

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範圍

表1: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範圍表

月最低工資標準(元/月)

適用範圍
2030 思明區、湖裡區、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
1960 平潭綜合實驗區、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長樂區、福清市、閩侯縣、連江縣、閩清縣、羅源縣、永泰縣、薌城區、龍文區、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新羅區
1810 龍海區、漳浦縣、雲霄縣、東山縣、詔安縣、平和縣、南靖縣、長泰區、華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三元區、永安市、沙縣區、荔城區、城廂區、涵江區、秀嶼區、仙游縣、延平區、建陽區、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甌市、永定區、漳平市、上杭縣、蕉城區、福安市、福鼎市
1660 清流縣、寧化縣、建寧縣、泰寧縣、明溪縣、將樂縣、尤溪縣、大田縣、順昌縣、浦城縣、光澤縣、松溪縣、政和縣、武平縣、長汀縣、連城縣、霞浦縣、壽寧縣、周寧縣、柘榮縣、古田縣、屏南縣

註:上述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

表2: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範圍表

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元/小時)

適用範圍
21思明區、湖裡區、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
20.5 平潭綜合實驗區、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長樂區、福清市、閩侯縣、連江縣、閩清縣、羅源縣、永泰縣、薌城區、龍文區、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新羅區
19 龍海區、漳浦縣、雲霄縣、東山縣、詔安縣、平和縣、南靖縣、長泰區、華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三元區、永安市、沙縣區、荔城區、城廂區、涵江區、秀嶼區、仙游縣、延平區、建陽區、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甌市、永定區、漳平市、上杭縣、蕉城區、福安市、福鼎市
17.5 清流縣、寧化縣、建寧縣、泰寧縣、明溪縣、將樂縣、尤溪縣、大田縣、順昌縣、浦城縣、光澤縣、松溪縣、政和縣、武平縣、長汀縣、連城縣、霞浦縣、壽寧縣、周寧縣、柘榮縣、古田縣、屏南縣

註:上述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

轉自:東南網綜合福建人社

來源: 東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