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酒駕=罰款+拘留丨鐵拳2021

10月25日21時許,公安寧河分局交警支隊曹庄大隊在津榆支線沿線開展酒駕治理整治行動時,交警發現一輛灰色小客車沿濱玉公路行駛,當臨近執勤點位附近時,車輛突然放緩車速並準備靠邊停車,交警隨即上前對該車進行攔檢。

經檢測,該車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9毫克,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警進一步核查發現,駕駛人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於無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交警對其無證、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依法予以罰款2800元,行政拘留7天。

酒後駕駛 無證駕駛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駕駛證記12分。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無證駕駛機動車

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或者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上道路行駛的,處兩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示,酒駕醉駕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危害極大,交警將持續加大對酒駕醉駕的查處力度,建議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既是法律規定又是駕車規矩,應自覺抵制酒駕。

來源: 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