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颳倒樹木致村民屋塌 法院判決止紛爭
網路圖片
贛州法院網訊 4月23日,因天氣突變,大余新城龍王廟村村民戴某地里的一棵大樹被颱風颳倒在了村民宋某家院內,造成宋某家房屋被壓塌,雙方為此發生爭執並訴至法院,近日,大余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了這起糾紛。
一審法院查明,宋某與戴某系同村村民,宋某家的房屋與戴某的土地相鄰。2019年4月23日下午2時許,戴某家土地上自然生長的一棵苦楝樹因遭受風雨而傾倒,砸在宋某家的房屋屋頂上,造成宋某家屋頂瓦片碎裂,東、西兩側牆體倒塌,停放在房屋東側的一輛三輪車被樹枝颳倒。事件發生後,戴某僱人對該苦楝樹的樹枝等進行了清理。此後,雙方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以致成訴。
一審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九十條規定,因林木折斷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為減少當事人訴累,節約司法資源,法院結合涉案房屋倒伏的原因、房屋實際倒塌位置及面積、事發當地建房材料及人工的市場價格和部分物品還可重複利用等實際情況,判決戴某支付宋某各項經濟損失合計2000元。
熱門分類資訊推薦
熱門分類視頻推薦
-
0:16
-
3:26
-
2:31
-
1:44
-
2:36
-
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