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起訴「特斯拉啤酒」侵權,索賠500萬



近日,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下稱:「特斯拉」)把中飲食品有限公司(下稱「中飲食品公司」)和廣東中飲食品有限公司(下稱「廣東中飲公司」)告了,原因是特斯拉起訴稱這兩家公司在啤酒及蘇打酒產品上使用標識「TESILA」構成了商標侵權。

6月23日,這起訴訟案件在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開庭。一家是做汽車的企業,一家是銷售食品的公司,兩者之間毫不相關怎麼就扯上了商標侵權糾紛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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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把

「特斯拉啤酒」告了

盾寶所了解,中飲食品生產並銷售了的一款啤酒產品,這款啤酒的包裝上使用了「特斯拉」、「TESLA」的標識。通過對比圖片,我們可以明顯地看出,左下圖是特斯拉的logo,與右下圖酒瓶身「T」形logo尤其相似。

但細看呢,二者之間還是存在有一點區別的。啤酒上的特斯拉英文是:TESILA,而車上的特斯拉英文是:TESLA。特斯拉啤酒比特斯拉多了個字母「I」。

盾寶從商標網站檢索發現,中飲食品公司申請了與「特斯拉」相關的商標一共有37件,但是這一批商標大多數狀態為「失效」、「駁回複查中」或者是「資質審查中」。

而本次特斯拉公司狀告中飲食品公司涉及的商標為第13113593號,目前這件爭議商標的狀態是處於「撤銷/無效宣傳申請審查中」。

盾寶還查詢到,2013年8月,福建億翁貿易有限公司提交了商標註冊申請,這家企業為最先擁有第13113593號「特斯拉 TESLA MOTORS」的商標的所有者,但是在2019年11月6日轉讓給自然人陳娟,而後自然人陳娟又在2021年2月27日將這件商標轉讓給中飲食品公司。

據商標網顯示,第13113593號爭議商標註冊類別為第32類,註冊項目包括「啤酒」等。

特斯拉公司認為,中飲食品公司這種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商標權,於是將其訴至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超過500萬元

目前,這起訴訟案件已於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開庭。

裁定書顯示,中飲食品認為自身對註冊商標有合法使用權,中飲食品所享有的第13113593號「特斯拉」商標的註冊時間早於特斯拉公司涉案商標的註冊時間,認為特斯拉公司企圖通過認定馳名商標指控上訴人在先註冊商標構成侵權的主張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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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飲食品公司存在

惡意註冊商標行為

通過檢索盾寶發現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中飲食品公司旗下不止申請特斯拉TESLA相關商標,而且在第5類、第29類、第32類以及第35類等多個類別上申請了多個涉疫情商標。

包括「新冠良茶」、「防新冠」、「新冠清」、「新冠」、「清冠良茶」等16件帶有「新冠」字眼的商標以及2件名為「雙黃連」的商標。這些商標涵蓋食品、飲料、廣告等多個類別,但商標狀態均顯示「商標註冊申請撤回」

對此,國家知識產權局當時也作出了回應,表示申請人註冊了大量特斯拉及涉疫商標,其申請註冊商標的行為明顯具有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違反了《商標法》第四條的規定 ,因此依法駁回。

盾寶勸告各位,中飲食品公司的這類行為是屬於典型的惡意註冊商標,與突發疾病相關的註冊申請都是屬於不正當註冊,這類企業的行為是目前商標局重點打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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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盾寶從商標網上查詢得知,主體為特斯拉有限公司在我國提交並註冊了多件商標,包括「特斯拉」商標、「特斯拉TESLA MOTORS及圖」商標,國際分類為第9類電子儀器、第12類運輸工具等;


根據我國商標保護制度為註冊制度,因此,在經過我國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可以核准註冊項目上享有專用權。

有相關的法律從業人員針對本次的商標訴訟案件給出了一些建議,按照我國《商標法》第13條規定了馳名商標保護制度特斯拉公司能夠舉證證明其商標已經連續使用多年、並對該商標的宣傳工作是持續且覆蓋地理範圍廣闊、產品銷量常年於業內具有領先地位、相關公眾對其熟悉知曉等,特斯拉公司所提出的以認定馳名獲得保護的主張將可能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