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刑滿釋放 被定罪的香港前特首退休待遇怎麼算?

文/丘倩怡

1月15日上午9點15分,打著標誌性領結,已是滿頭白髮的曾蔭權,牽著太太曾鮑笑薇的手,走出瑪麗醫院羈留病房,出現在媒體面前接受採訪。

2019年1月15日 曾蔭權刑滿獲釋

對比當年審訊期間的照片,短短三年曾蔭權已從黑髮變白髮。

服刑超過8個月,面對媒體,曾蔭權一口氣說了四個「感恩」。他強調自己從今天(1月15日)起恢復自由身,希望回家與家人團聚,與太太過正常,寧靜的退休生活。他希望可以恢復自己幾十年的習慣,每天去教堂彌撒。說起出獄後最想做的事,曾蔭權表示,自己服刑期間,每星期只能與太太會面一次,還要隔著玻璃,在眾人監視下說話。因此回家第一件事,希望與太太單獨聊聊天,然後再喝一杯久違的咖啡。

現年74歲的曾蔭權,在2017年被判入獄20個月。原因是他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的身分,參與處理了雄濤廣播的牌照等3項申請,但曾蔭權當時並沒有向行會申報他與雄濤股東黃楚標之間存在利益關係,特別是曾蔭權與黃楚標關於深圳一處豪宅居所的租約商談問題。

2017年1月13日曾蔭權出庭受審

香港傳媒曾在2012年大幅報道曾蔭權私生活,特別是曾蔭權卸任後的住宿安排。曾蔭權計劃退休後遷居深圳,租住東海花園的一個大宅。控方指,曾蔭權租住的物業面積逾6000呎,大約667平方米,有三層樓高。大宅經過豪華裝修,裝修費達300萬港元,豪華設施包括空中花園、圖書館、酒吧、書法房等。東海花園是黃楚標旗下發展的物業,據稱,他答應以一年80萬人民幣的價格租給曾蔭權,簽下三年租約。控方質疑曾蔭權付的租金遠比市價低,而曾蔭權也沒有向行政會議作出申報。

曾蔭權因此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二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是香港職位最高的被起訴官員。

2017年3月9日,曾蔭權通過律師就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2018年7月底遭上訴庭駁回,但獲減刑至1年監禁並減免訴訟費至港幣100萬元(約合人民幣88.3萬元)。當時,曾蔭權聽聞自己上訴被駁回的消息,在高等法院內突感不適,被救護車送往醫院治療。

2018年7月20日曾蔭權被送醫

曾蔭權此前一直在香港赤柱監獄服刑,但日前他報稱不適,轉送到瑪麗醫院羈留病房,直到1月15日刑滿,直接從醫院離開。

雖然曾蔭權表示,自己已經恢復自由身,但據深圳衛視駐港記者舒振輝了解,曾蔭權的案件並沒有因此告一段落。曾蔭權此前就自己復興完畢的「公務人員行為失當罪」提起上訴,案件計劃在今年5月中旬在終審法院開審。

深圳衛視駐港記者舒振輝

讓外界關注的另一個焦點是,曾蔭權從醫院離開時,乘坐的是拍牌照為AM388的商務車,AM開頭的車牌意味著這是政府車輛。現場還可以看到,曾蔭權受到「G4」,也就是要員保護組的保護。這意味著曾蔭權出獄後,仍然享有前特首的相關待遇和福利。

2019年1月5日,曾蔭權在要員保護組的保護下,乘坐政府公務車離開醫院

據了解,香港特區政府一直按立法會財委會的批准,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提供支持及其他終身福利。包括AM車牌座駕、貼身保鏢、享用各出入境管制站的貴賓通道,甚至還包括醫療和牙科護理等。這些伴隨特首的身份象徵,在每位特首卸任後,仍可繼續享有,其配偶也可同享有福利。然而像曾蔭權這樣已經被定罪並刑滿釋放的前特首,待遇怎麼算?

1、退休金還有沒有?

翻查資料,曾蔭權於1967年加入政府,2002年離開公務員團隊轉任問責官員,估計他當年一筆過最多領取約1200萬元退休金,另加每月約有8萬元的公務員退休金。

按照香港公務員事務局的說法,根據退休金條例有關規定,公僕就算已獲批予退休金,若被裁定犯了任何與任職於政府的公職服務有關的罪行,而該罪行對香港造成嚴重損害或可能令人對公職服務大失信心,經行政長官核證後,該人員已獲批的退休金亦可被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視屬何情況而定。所以曾蔭權的退休金還能不能領得到,恐怕還要留待下一步觀察。

2、勳章會不會被褫奪?

曾蔭權於2002年獲特區政府頒發的大紫荊勳章,禮賓處表示,如獲授勛人士行為有損授勛及嘉獎制度的名聲,香港特區政府會考慮是否須褫奪其勛銜,但不會評論個別個案的具體考慮因素。 回歸以來,因入獄而被褫奪勛銜的有6人,其中被褫奪榮譽最高的一位是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許仕仁當年被捲入新地貪污案,大紫荊勳章被褫奪。分析認為,這次,曾蔭權的大紫荊勳章也有可能保不住了。

3、G4保護為啥依舊?

在各項待遇中,G4要人組的貼身保護服務或屬例外。有退休資深警務人員指出,G4安排是基於人身安全考慮而非福利,只要警方認為他有人身安全風險,無關他是否定罪與否,都會繼續提供G4保護。

最後的最後,一切猜測都要到今年5月的終審才能一錘定音。曾蔭權的終極上訴將於5月14日在終審法院聆訊,如果他最終能洗脫罪名,便不用考慮上述問題,一切將會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