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提高民警管槍、用槍能力,有效增強了民警自身安全防護意識和實戰心理素質,為促進執法規範化、鍛造新時代公安鐵軍奠定了堅實基礎。2022年2月14日,古城公安派出所組織開展了公務用槍管理使用業務知識培訓。
派出所所長王志剛帶領全體民警逐條學習了《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佩戴使用槍支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重點學習了驗槍、裝彈、上膛、退彈夾、再驗槍等規範操作流程,以及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武器、不得使用武器和立即停止使用武器的情形,並以今年河南省發生的違規違紀使用槍支造成路人受傷的典型案例為教材開展使用公務用槍警示教育。
通過此次培訓,切實增強了全體民警依法依規使用槍支、保管槍支、佩戴槍支的安全規範意識,提高了依法用槍、規範用槍、安全用槍的意識和能力,提升了全警應急處突實戰能力。
撰稿:屈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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