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孫燕
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比亞迪半導體」)再收證監會問詢。
7月7日,證監會在官網披露了《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註冊階段問詢問題》。同日,證監會披露了《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問詢回復》。在問詢回復中,比亞迪半導體對5月12日證監會發布的《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註冊階段問詢問題》進行了回復。
證監會再問詢比亞迪半導體
證監會再次對比亞迪半導體提出註冊階段問詢問題。
在問詢中,證監會請發行人補充披露兩大事項:一是本次分拆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規則(試行)》中關於獨立性的要求;二是發行人重大資產購買事項是否對未來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同時,證監會一方面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及申報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另一方面要求保薦機構及發行人律師按照《上市公司分拆規則(試行)》中關於獨立性的要求逐項詳細核查,並結合核查依據發表專項意見。
比亞迪半導體回復前次問詢
證監會也披露了比亞迪半導體對前次問詢的回復。
在前次問詢中,證監會要求比亞迪半導體補充說明相關資產的評估方法及評估過程,大規模投資8英寸晶圓生產設備的商業合理性,新能源汽車行業補貼退坡政策等對比亞迪半導體持續經營能力產生的影響等。
對此,在大規模投資8英寸晶圓生產設備的商業合理性方面,比亞迪半導體表示,首先,8英寸晶圓設備適配車規級半導體應用,行業產能供給增速無法匹配下游領域快速增長的市場需求。其次,功率半導體企業仍在積極擴產8英寸產能,8英寸晶圓製造設備在車用功率器件具備長期競爭力,未面臨淘汰風險。最後,8英寸晶圓製造設備經減值跡象評估,未面臨跌價風險。
在新能源汽車行業補貼退坡政策等對比亞迪半導體持續經營能力產生的影響方面,比亞迪半導體表示,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退坡,但新能源汽車需求增長強勁,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已由補貼驅動轉向以需求驅動為主導。從新能源汽車行業整體銷量數據來看,新能源汽車行業補貼退坡政策未對發行人持續經營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在前次問詢中,證監會還要求比亞迪半導體說明其是否具備獨立經營能力,是否存在大股東向其輸送利益的情形,基於市場化談判與非關聯方開展業務情況等。
對此,比亞迪半導體表示,經對比,同類型產品下比亞迪集團向發行人採購價格一般低於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的價格,第三方供應商均為外資廠商,公司產品在同等規格條件下具備較強價格優勢,不存在大股東向發行人輸送利益的情形。公司具備獨立經營的能力,未來將逐步提升競爭力,擴大規模效應成本優勢,具備獨立經營能力,提升市場份額。
在此次回復中,比亞迪半導體還針對「長沙比亞迪部分產線停產整頓」的媒體報道,補充說明上述事項是否對生產經營產生影響。
比亞迪半導體表示,長沙比亞迪系發行人客戶,位於長沙市雨花區。子公司長沙半導體的經營場所獨立於長沙比亞迪,位於長沙市長沙縣,未受到上述事項的影響。「發行人經營主體未受長沙比亞迪事項影響,比亞迪股份對發行人的採購計劃不變,非關聯方銷售持續向好,發行人預計該事件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影響較小。」
比亞迪半導體上市之路
2021年6月30日,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亞迪,002594)在深交所公告稱,擬分拆所屬子公司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至深交所創業板上市。
深交所依據相關規定對比亞迪半導體報送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報告及相關申請文件進行了核對,認為文件齊備,決定予以受理。
不過此後,比亞迪半導體因發行人律師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申請文件中記載的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等原因,數次被深交所中止發行上市審核。
2022年5月12日,在提交註冊階段的比亞迪半導體收到證監會的問詢。2022年7月7日,比亞迪半導體再次收到證監會的註冊階段問詢。
據招股書,比亞迪半導體為半導體供應商,主要從事功率半導體、智能控制 IC、智能感測器及光電半導體的研發、生產及銷售。自成立以來,公司以車規級半導體為核心,同步推動工業、家電、新能源、消費電子等領域的半導體發展。
另據招股書,2021年1-6月,比亞迪半導體實現營收12.35億元,凈利潤為1.84億元。
責任編輯:王傑 圖片編輯:蔣立冬
校對:欒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