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玲玉死後,出現4封遺書,到底哪封是真的?

(說歷史的女人——第1008期)

阮玲玉是近百年來,中國演藝界最具有天才,又是最令人惋惜的一位,以至於在她去世70年之後,中國人又為她「頒」了一次獎:2005年,第14屆金雞百花電影節上,阮玲玉被評為中國百年電影史上最出色的100位電影演員之一。可惜,佳人遠去,她聽不到這個消息了。

在上期(「說歷史的女人」第1006期),筆者曾專文介紹了阮玲玉的事迹。做為中國默片時代最耀眼的一代影星,她的早逝,許多年來一直讓人痛惜不已;而痛定思痛,人們曾無數次地追問,阮玲玉自殺的真正原因是什麼?她的「人言可畏」的遺書是假的嗎?然她既然出身寒門,經歷了那麼多苦難坎坷,怎麼就輕易被別人的風言風語打垮了呢?難道其中潛藏著什麼不為人知的原因?

阮玲玉死後,前後一共出現了4封遺書,到底哪封是真的?今天咱們就來聊聊這個話題。

(一)阮玲玉因何而自殺?

1935年3月5日,阮玲玉從容地拍完了由著名導演朱石麟執導的電影《國風》的最後幾組鏡頭。走出攝影棚的她顯得很平靜,只是她眉宇之間的那絲慣常的幽怨之氣比平素稍顯濃厚。這沒有引起人們對她過多的注意。因為,不到一周前,阮玲玉剛經歷了一場永遠的羞辱,她一生都不會忘記。

2月27日,阮玲玉接到法院發來的傳票。是她前男友張達民起訴她的。這已經是張達民對她和新男友唐季珊的第二次起訴了。

僅在兩個月前時,即1934年12月27日,阮玲玉就被張達民告了一次。當時唐季珊收到張達民委託律師寫來的信,聲稱阮玲玉「竊取財物,侵佔衣飾,共值三千餘元」……

事情是這樣的。阮玲玉曾經因避戰火,從上海攜家來到香港,張達民和阮玲玉的母親也一同前往。後來張達民在香港的一家公司供職,因貪污公款被開除,阮玲玉託人在福建給他找了個美差,在一個稅務所當所長。

張達民一走,阮玲玉便被茶商唐季珊纏上了,當然唐季珊也是阮玲玉所在電影公司的大股東。他甩掉當時跟他同居的情人,號稱中國第一個影后的張織雲,對阮玲玉緊追不捨。阮玲玉因為對花花公子張達民已經絕望,所以在唐季珊的甜言蜜語中屈服。

1933年3月,阮玲玉隨唐季珊回上海後,二人便同居了。她還帶著母親何阿英和養女小玉,住進了唐季珊為她買的一棟三層洋樓里。開始唐季珊對她們母女都還不錯,以至於唐季珊的前情人張織雲對她的警告,她都不在意。張織雲曾告誡她:「今天的我,就是未來的你」,讓她遠離唐季珊,可是阮玲玉陷入唐季珊的溫柔陷阱不能自拔。這也是她心軟之故,正如她後來對一個好友所說的:

「我太軟弱了,我這個人經不起別人對我好。要是有人對我好,我也真會像瘋了似的愛他!」

當時著名的劇作家田漢曾不解地說,阮玲玉怎麼會愛上一個西門慶這樣的人?他確實不理解當時阮玲玉的處境;還有,西門慶必然是有些手段的。

後來,張達民回到上海,發現阮玲玉跟了唐季珊,就發誓要進行報復。阮玲玉通過律師,協議解除了與張達民的同居關係。雙方還簽訂了一份協議書,解除同居關係的條件是,阮玲玉每月支付給張達民生活費100元,期限2年。這樣,似乎沒有什麼事了,阮玲玉想以後便可以徹底擺脫張達民,跟唐季珊過日子了。

可沒曾想,張達民對阮玲玉和唐季珊十分嫉恨。你唐季珊奪了我的妻子,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情?就想敲詐他們。不久,他就告阮玲玉和唐季珊,說阮玲玉偷竊了他的價值3000元錢的財物交給了唐季珊,要他們還錢,不然就起訴。唐季珊當然不認賬,你以為你是誰啊?

於是就來了張達民的一紙訴狀。當時阮玲玉不想把事情鬧大,她是非常珍惜自己的名譽的。但唐季珊不吃這一套,這不是敲詐嘛,簡直豈有此理!唐季珊反戈一擊,又控告張達民誹謗。

1935年1月10日,上海第一特區地方法院受理此案並開庭審理。在之前,報紙上已將此事弄得沸沸揚揚,人們都巴望著開庭時看阮玲玉的笑話。阮玲玉實在沒有勇氣面對這樣尷尬的局面,所以那次她稱病沒有出庭。

在法庭上,張達民說阮玲玉是自己的「妻子」,而將唐季珊訴其「虛構事實,妨害名譽」一筆帶過。唐季珊因為準備不足,沒有進行有力地辯駁,結果敗訴。

張達民佔了個便宜,就想再撈一把。於是半個月之後,再次把阮玲玉和唐季珊告上法庭。這次他更狠,居然是訴唐季珊妨害家庭罪,告二人通姦。而且刑事訴訟中規定,被告包括阮玲玉必須到庭聽訴。

當時的法庭,被告是站進審判台右角一個方形木桶內,接受聽證和答辯的。這天,法院門前人山人海,擠滿了前來看熱鬧的人。阮玲玉這次不能再稱病不到了。她就是這樣站在一個大木桶里被人圍觀,被人議論,她簡直無地自容。這是她永遠的羞辱!

因為這次唐季珊也是有備而來,張達民也拿不出什麼有力的證據,證明唐季珊的罪證。因為他本來就沒有同阮玲玉結婚,而且阮玲玉跟他已經解除了同居關係,所以這次開庭也沒有什麼結果,但輿論已經形成。

上海各大報紙連篇累牘報道此事,那些不負責任的小報更是大肆渲染阮玲玉和兩個男人的「風流」韻事,什麼《阮玲玉通姦案發》、《背張嫁唐都是為了財產》、《三角戀愛糾紛未了,繼以通姦罪起訴》等等,這些繪聲繪色的描述,帶來了一片嘲諷和謾罵,形成一串串流言蜚語,如一盆盆髒水向阮玲玉無情地潑來。

其實形成這種局面,當時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由蔡楚生導演,阮玲玉主演的電影《新女性》還在熱映,片中有無恥的小報記者利用輿論逼死女主人公的情節。影片中對一些以造謠為能事的記者進行了批判和嘲諷。此事當然引起當時報界的某些記者的強烈不滿,為此,電影在上映時,導演還進行了一些情節的刪節。但是報界還是進行了瘋狂的報復,借阮玲玉出庭的機會,把這件事大肆渲染,不惜添油加醋,對阮玲玉落井下石。

在法庭上,阮玲玉被羞辱了一番,事後,她再次被輿論無情地戲弄和羞辱,她真的很痛苦。人活於世,應該有自己的尊嚴,名譽對於一個人很重要,對於阮玲玉,一個公眾人物,尤其如此。她經受不了如此打擊。她真的想死。

於是,1935年的婦女節這天,阮玲玉留下兩封遺書,吞下了30粒安眠藥,很決絕地離開了這個世界。

於是6天以後,上海出現了一次規模隆重的葬禮,30萬人送葬,包括著名導演蔡楚生在內的12位文化界名流為阮玲玉抬棺。從殯儀館到聯義山莊墓地有10公里之遠,靈車所經之處,出現萬人空巷,人們爭睹阮玲玉遺容的情景。

更有甚者,當天僅上海就有7人為阮玲玉殉情自殺。其中包括,上海戲劇電影研究所的項福珍吞下鴉片自盡。還有遠在紹興的夏陳氏當天吞也服毒自殺。他們留下遺言說:「阮玲玉死了,我們還有什麼理由活著?」

美國《紐約時報》也稱,「這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哀禮」。

(二)唐季珊提供的兩封遺書

阮玲玉去世後的第三天,即3月11日,在萬國殯儀館為阮玲玉舉行入殮儀式時,在人們的追問下,唐季珊拿出了阮玲玉寫的遺書。後來人們從4月1日的《聯華畫報》上,讀到了這兩份遺書的全文。

第一封這樣寫道:

我現在一死,人們一定以為我是畏罪,其是(實)我何罪可畏?因為我對於張達民沒有一樣有對他不住的地方,別的姑且勿論,就拿我和他臨別脫離同居的時候,還每月給他一百元。這不是空口說的話,是有憑據和收條的。可是他恩將仇報,以冤(怨)報德,更加以外界不明,還以為我對他不住。唉,那有什麼法子想呢?想了又想,惟有以一死了之罷。唉,我一死何足惜,不過,還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罷了。

第二封內容是:

季珊:我真做夢也想不到這樣快,就和你死別,但是不要悲哀,因為天下無不散的宴席,請代千萬節哀為要。我很對你不住,令你為我受罪。現在他雖這樣百般的誣害你我,但終有水落石出的一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看他又怎樣活著呢。鳥之將死,其鳴也悲,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我死而有靈,將永永遠遠保護你的。

我死之後,請代拿我之餘資,來養活我母親和囡囡(阮玲玉養女),如果不夠的話,那就請你費力罷!而且刻刻提防,免她老人家步我後塵,那是我所指望你的。你如果真的愛我,那就請你千萬不要負我之所望才好。好了,有緣來生再會!另有公司欠我之人工,請向之收回,用來供養阿媽和囡囡,共二千零五元,至要至要。另有一封信,如果外界知我自殺,即登報發表,如不知請即不宣為要。

阮玲玉絕筆(民國)廿四年、三月七日午夜

遺書中著重提出了「人言可畏」,似乎阮玲玉的死是被輿論殺死的,是被人們的唾沫星子淹死的。鑒於阮玲玉死前的輿論導向,似乎就是事實。為此魯迅先生還在病床上寫了一篇雜文論人言可畏,對阮玲玉的自殺表示痛惜,對輿論進行了批判。似乎阮玲玉的死已經定論,人們大多把她的死因歸於人們不責任的言論造成的。

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阮玲玉儘管飽受輿論的傷害,難道她真的如此脆弱,只能以死明志嗎?事實並非這麼簡單。

遺書刊出後不久,就有人提出疑問。因為遺書中,阮玲玉只是對張達民進行斥責,而對唐季珊並沒有一點怨恨,還充滿依戀和感恩,顯然不符合常情。因為大家已經知道,唐季珊也是個經常玩弄女性的人,他還曾在街頭當眾毆打過阮玲玉,還曾逼迫阮玲玉服毒自殺過。顯然遺書有假。

在遺書發表出來後,張達民也激烈反對。因為遺書中,阮玲玉顯然對他是譴責的,而把唐季珊說成是無辜者,甚至是好人。所以他十分氣憤,就直接出來指出遺書是偽造的。他對記者說,那字跡就不是阮玲玉的,況且阮玲玉文化不深,不可能寫出那麼長的邏輯很嚴密的文字,肯定是唐季珊偽造的。他想把槍口引向唐季珊,是他逼阮玲玉自殺的。但他也沒有證據。

那麼,這兩封遺書是真的嗎?

(三)兩封真正的遺書

時隔不久,兩封新的遺書又出現在報端。

阮玲玉自殺一個多月後,即4月26日,在《思明商學報》上登載了一篇題為《真相大白:唐季珊偽造遺書》一文。文中揭露,阮玲玉自殺當晚,確實寫了兩封遺書,但不是唐季珊拿出來的兩封。發表在《聯華畫報》上的兩封遺書,是他偽造的。並刊出了兩封新的遺書,內容是這樣的:

第一封:

達民:我已被你迫死的,哪個人肯相信呢?你不想想我和你分離後,每月又貼你100元嗎?你真無良心,現在我死了,你大概心滿意足啊!人們一定以為我畏罪,其實我何罪可畏,我不過很悔誤(悟)不應該做你們兩人的爭奪品,但是,太遲了!不必哭啊!我不會活了,也不用悔改,因為事情已經到了這種地步。

第二封:

季珊:沒有你迷戀「XXX」(指唐季珊的新情人),沒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約不會這樣吧!我死之後,將來一定會有人說你是玩弄女性的惡魔,更加要說我是沒有靈魂的女性,但,那時,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過去的織雲(即張織雲,唐季珊曾玩弄過的女影星),今日的我,明日是誰,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

我死了,我並不敢恨你,希望你好好待媽媽和小囡囡(阮玲玉養女),還有聯華欠我的人工2050元,請作撫養她們的費用,還請你細心看顧她們,因為她們唯有你可以靠了!沒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歡的事了,我很快樂。

玲玉絕筆

這兩封遺書很明顯,阮玲玉控訴的是兩個人,除張達民外還有唐季珊,唐季珊還打了阮玲玉,她是被這兩個男人逼迫自殺的!他們才是殺害阮玲玉的元兇!而且遺書上根本就沒有「人言可畏」字樣。所以說,即便阮玲玉受到了輿論的攻擊,讓她十分痛苦,甚至有自殺的傾向,但這不是根本的原因。

那麼既然這兩份遺書在4月份就公開了,為什麼後來人們仍然認定阮玲玉是死於「人言可畏」的呢?而且魯迅先生寫那篇文章是在5月份,難道他沒有看到這兩份新發出的遺書嗎?

還真沒有看到,不但魯迅先生沒有看到,當時大家基本都沒有看到。為何?因為《思明商學報》是一份內部機關刊物,發行量很小,僅1500份。社會上的人基本上看不到的。

那麼這兩封遺書是如何到《思明商學報》的呢?這還得從唐季珊的新情人說起。即遺書中提到的「沒有你迷戀「XXX」,這個「XXX」就是指唐季珊找的新情人,即歌舞明星梁賽珍。

梁賽珍,廣東人,1926年從影,主演《火燒紅蓮寺》等出名。她和三個妹妹梁賽珠、梁賽珊、梁賽瑚皆善歌舞,也都是當時的電影明星。她們和唐季珊住鄰居。

阮玲玉跟隨唐季珊以後,沒有幸福多久,就被唐季珊厭棄了,他經常責罵甚至毆打阮玲玉。比如有次他們在杏花樓吃飯,唐季珊就當眾毆打了她。

一天晚上,阮玲玉外出拍電影《香雪海》回來晚了,唐季珊把她關在門外,她在門外哭了兩個小時,唐季珊也不開門。這時梁賽珍姐妹從舞場回來,讓阮玲玉跟她們住了一夜,從此她們成了朋友。但後來唐季珊又跟梁賽珍混到了一起。這讓阮玲玉非常痛心。

阮玲玉自盡後,唐季珊為了開脫自己,就把阮玲玉留下的遺書送給梁賽珍姐妹,讓她們模仿阮玲玉的字跡,重新寫了遺書。於是才有了「人言可畏」的傳說。

而阮玲玉的死跟「人言可畏」有沒有關係呢?顯然是有的。那次開庭,讓她當眾出醜,她是真有死的想法。因為在她看來,生命的意義就在於是名譽、愛情和事業。名譽非常重要。但做為一個女人,她是把愛情放在第一位的。兩個男人讓她絕望,沒有了愛情,又名譽掃地,事業又有什麼意義呢?她絕望了。所以她的自殺也不是一時衝動。

阮玲玉自殺前的那天,即3月7日晚上,她參加了聯華公司總經理黎民偉,招待美國音響師史堅納的家宴。宴席上,她也頻頻舉杯,談笑風生。散席後,她深情地吻別了黎民偉的兩個小孩,誰也看不出有什麼異常。

當晚離開黎宅之後,阮玲玉又與唐季珊等人一起跳了舞。

不過他們是一路爭吵著回到家的。兩人議論訴訟的事情,唐季珊責罵阮玲玉「害人害己」,對不起他。很可能,回家後唐季珊又打了阮玲玉,這就是遺書中說的「沒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不會這樣吧!(指自殺)」。  

如此看來,阮玲玉自殺雖有「人言可畏」之嫌,但直接原因絕對同唐季珊動手打她有關。也就是說,她本來已對張達民絕望了,如今又對唐季珊徹底絕望了。

還有,當時唐季珊在發現阮玲玉服毒後,捨近求遠,不將她送到離家很近的廣仁醫院,卻送往四川路日本人開設的福民醫院。但那裡夜間沒有值班醫生,又送到蒲石路中西療養院,耽誤了有效搶救時機。可見,是唐季珊最終導致了阮玲玉的死。

梁賽珍姐妹在阮玲玉葬禮之後,就對自己受唐季珊指示篡改遺書之事感到慚愧,於是就把真正的遺書交給了《思明商報》的記者,說出了實情。之後她們離開了唐季珊,繼續從事演藝事業。後來到1937年抗戰爆發,梁賽珍曾積极參与抗日,當過紅十字隊的護士。後來去了新加坡

惡人惡報。張達民和唐季珊則沒有好下場。

唐季珊後來在生意上慘敗,被迫賣掉了別墅,自己捧著茶葉沿街叫賣,最終潦倒而死。

阮玲玉去世後,張達民仍以阮玲玉「前夫」的身份來消費她。然而不學無術的他最終窮困潦倒,36歲在香港死於肺炎。

而在1935年3月14日,當阮玲玉被12位名人台上靈車的時候,報紙上曾如此描寫:

「他們含淚將一個美麗的靈魂托舉到天堂之上,空中的白雲宛如天使的翅膀,遠遠地踏著春風來迎接她」……

(文/說歷史的女人·冰島啖冰)

參考資料:《阮玲玉傳》《阮玲玉傳:你是無聲的離歌》《一代影星阮玲玉》《文史精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