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國多地的市場監管部門紛紛下發通知,要求商家下架在售檳榔及檳榔製品。根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至少已有7地明確要求下架。
其實,在這一次檳榔禁令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之前,檳榔在國內已經多次被禁止銷售了。其中,廈門市早在1996年9月就頒布了《廈門市禁止生產、銷售和食用檳榔規定》。
而此次各地的新一輪「檳榔禁令」似乎都和前不久36歲的歌手傅松因口腔癌去世有關。據悉,傅松之所以患口腔癌,與長達六年的嚼檳榔史有關聯,而他在自己社交平台上發出「珍惜生命,遠離檳榔」的呼籲,也登上了熱搜。
也就是說,「檳榔有可能致癌」是它被禁止銷售的主要原因。
那麼問題來了,同樣有可能致癌,而且用戶群體更加龐大的香煙為什麼沒有被禁止銷售,反而是檳榔被禁止了呢?
檳榔是一種熱帶植物,在我國主要種植于海南、雲南、福建、台灣等地區。
吃檳榔的習俗在我國已有上千年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漢朝。除了食用,檳榔的藥用價值也早已被古人們所熟知,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中就曾對檳榔有過記載,說檳榔有「驅蟲、消積、下氣、行水」的藥用功效。現在,這看起來像橄欖的果子在湖南、海南、台灣三地特別受到一些男性朋友的歡迎,一些少數民族婦女、兒童也有吃檳榔的習慣。隨著檳榔產業的發展,如今嚼食檳榔的人越來越多。
但是,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特別是醫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已經有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檳榔對人的健康會帶來很多危害。
早在2003年,世界衛生組織就將檳榔果認定為一級致癌物。2021年8月,由於檳榔中所含檳榔鹼因具有致幻性,土耳其將檳榔認定為毒品。在更早之前,檳榔在新加坡、阿聯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等國也被認定為毒品。
而檳榔之所以會誘發口腔癌,簡單來說,就是檳榔纖維粗糙,長期嚼檳榔會對黏膜損傷、牙齒損傷。另外其所含的生物鹼能直接殺死細胞,進而造成口腔損傷。長期咀嚼檳榔會對口腔黏膜造成「雙重打擊」,進而誘發癌變。
據相關機構提供的數據,目前全球共有6億人喜歡食用檳榔,其中,我國有約6000萬人。在這6000萬人當中,有多少人是因為長期食用檳榔而患口腔癌,目前還沒有一個準確的數據。
但不,不可忽視的另一個事實是。
目前全球15歲及以上人群中,有煙草使用者約13.37億人,其中,我國煙民數量約3.5億,被動吸煙人數達7.4億人次。在這3.5億人中,每年因吸煙死亡人數2010年已達到100萬人,照此趨勢發展到2030年可能會達到每年200萬人。
如此看來,香煙的危害顯然要比檳榔還大,香煙沒有被禁售,可檳榔卻被禁售了,於是多人感到十分不解。
有一種觀點認為,是香煙的規模太大、稅收貢獻率太高,每年稅收有一萬多個億,想禁也禁不了。
這種說法看似有幾分道理,實則並非如此。
香煙是一種世界公認對人體健康有嚴重危害的產品,在世界各國都有嚴格了限制措施。在我國,煙草業雖然每年創造了巨大的稅收,但國家的監管卻越來越嚴。國家專門出台了《煙草專賣法》,從煙草的種植、加工開始就有嚴格的規定,其次對香煙的銷售、使用等環節也出台了很多禁令,譬如不能打廣告、不能在公共場所吸食、不能私下交易等等。
也就是說,因為煙草的危害大,所以國家對整個行業的監管已經非常完善了,並且煙草業也已經成為了國民經濟中最特殊的一個行業。
但是相反,作為對人身健康會產生嚴重危害的檳榔卻一直處於野蠻生長的狀態。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檳榔及相關產業不但沒有專門的立法,也沒有任何監管。甚至各地一度都是將檳榔作為食品進行管理的,相關檳榔生產企業領取的都是食品生產許可證。
直到2017年,我國才將檳榔果列為一類致癌物。2020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才將檳榔從《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中刪除。從2021年起,湖南省市場監管部門不再辦理省內所有檳榔企業的食品生產許可延期申請。2021年9月17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發布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宣傳推銷檳榔及其製品。
可以說,與世界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早就對檳榔採取了各種限制措施相比,我們國家對檳榔相應的管控是比較遲的。
所以現在積極推動檳榔產業的有序發展是當務之急,重點是「管理」而不是「禁止」。
因為檳榔和煙草、白酒等商品一樣,雖然對人類健康都有不同程度的危害,但卻不可能完全禁止。
這個道理就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再舉個例子:檳榔、煙草、白酒和毒品都有成癮性,為什麼世界各國都要完全禁止毒品,而不禁煙草?
原因就在於吸毒會摧毀社會的生產力。從個人角度來說,人吸毒就廢了,幹不了活不說,癮君子還會鋌而走險進行犯罪,從而導致一系列嚴重的社會問題。
檳榔、煙、酒雖然也有危害,但程度不一樣,它更多的危害主要是對個體,不會摧毀整個社會的生產力,也不會破壞社會秩序。而且完全禁絕這些商品的難度是很大的,更何況經濟因素也是不得不考慮的問題之一,數以千萬就業人口,怎麼辦?搞一刀切式的禁止不僅不現實,也是不可能。
致癌的東西有很多,燒烤還致癌呢,能禁止燒烤嗎?
所以我認為,目前各地出台的所謂「檳榔禁令」實際上是為未來產業規範發展釋放的信號。
最終的結果應該是會將檳榔納入與煙草、白酒相似的管理框架,從檳榔的種植、加工、銷售和市場宣傳等全方位進行監控。而且會實行特別的生產許可證和銷售許可證制度,同時也可能效仿煙草徵收高額稅收,補貼給醫保。
目前經過媒體核實,一些城市的「檳榔禁令」實際上並不是「禁止檳榔銷售」,而是不能按食品銷售。
根據第一財經報道,對於「浙江義烏要求商家下架檳榔」一事,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監管科相關人士的答覆是:「我們沒有接到在全市下架檳榔的說法,而是要把檳榔當做『檳榔製品』來銷售,不得按照食品來銷售。且要分區域售賣,檳榔不能跟食品混在一起售賣。」
由此可見,禁售檳榔並非僅僅因為它是一級致癌物,更因為在目前它並非食品。因為國家早已經將它從食品目錄中刪除了,那麼任何將檳榔當作食品的廣告或其它推銷活動,也就失去了正當性,而這也是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出手干預的主要原因。
對於各地出台的「檳榔禁令」你怎麼看?你覺得是應該為檳榔留下一線生機,還是應該完全禁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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