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6月21日消息(記者 林師堂)6月 20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組成7人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李某狀、李某苗等38名被告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一案。
保亭法院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庭審方案,多次函請相關單位落實異地羈押被告人轉羈押、依職權申請指定辯護人、協調辯護人會見被告人、部分被告人遠程視頻開庭設備調配、庭審期間維穩安保等問題;於3月21日組織各辯護人召開庭前會議解決程序性事項,牽頭組建辯護人微信群,方便幫助解決辯護人遇到的問題;提前做好庭審準備,製作庭審提綱、制定庭審保障方案等。
公訴機關指控,20世紀90年代,被告人李某狀、李某苗共同開設賭場非法積累了財富,在海南省澄邁縣金江地區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2008年後,李某狀為牟取經濟利益,糾集李某苗等人,長期在澄邁縣從事非法採礦、非法倒賣、轉讓土地使用權、敲詐勒索等犯罪,形成以李某狀為首要分子,李某杭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李某苗跟隨李某狀開設賭場、通過尋釁滋事等手段取得磚廠經營權,積累了大量財富,為獲取更多不法利益,長期在澄邁縣從事開設賭場、非法放貸和討債活動,形成以李某苗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兩個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在澄邁縣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澄邁縣社會秩序、紅磚產業的生產秩序及周邊群眾的生產、生活秩序,在當地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狀、李某苗分別組織、指揮他人在澄邁縣地區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橫行鄉里、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涉嫌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催收非法債務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採礦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等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擾亂了澄邁地區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應分別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李某狀、李某苗是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因該案涉案人數眾多、案情重大複雜、涉案財產較多,整個庭審活動預計持續數天。
來源: 南海網